浅谈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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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问题
(一)建筑工程合同变更问题
1、随意性大。
很多开发企业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很多变更是建立在少数企业或项目管理层的个人的判断基础上,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到竣工时项目已面目全非。
由于受管理层管理水平、精力和能力的限制,很难保证其科学性。
2、变更缺失监督。
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二)现场签证管理问题
1、签证遗漏或未及时签证。
主要原因:管理随意造成拖延;没有搞清哪些费用需要签证、对合同条款把握不清,造成签证遗漏;签证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如不同计价约定的合同,对工程量的增减项、计价方式、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等的把握不清、不便成图描述;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签证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或虽明确了但具体操作规定没有细化,造成分包人与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签证的依据,签证的范围和标准理解分歧,形成签证办理过程的争议。
2、签证内容不规范。
许多签证上只有“同意”“属实”字样。
没有附图及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费用项目无从确定。
发生材料代用情况下,办理材料代用单时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原因:在业务处理知识上没有掌握签证与结算、索赔的关系。
3、签证责任人不清、签证责任方签字不齐全。
无合同规定的有授权的各方签证人共同签字,或者出现多头签字,被钻空子。
原因:对签证有效性缺乏合同意义上的理解;签证管理制度混乱;不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
4、同一工程内容存在重复签证、交叉签证,常见于土方挖运、障碍清除、工程拆迁等项目中。
原因:签证人员对清单工程量项目中所包含的内容不清,导致某些已经包含于清单项目中的施工内容单独签证或对中标承包价中已经包含
的内容进行重复签证。
由于涉及到变更,某些签证内容在工程变更中已经体现,导致重复。
二、解决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及签证问题的措施
(一)工程合同变更规范化管理策略
1、注意对工程合同变更条款的合同分析。
对工程合同变更条款的合同分析应特别注意工程合同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如果超过这个范围,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或坚持先商定价格再进行变更。
业主和工程师的认可权必须限制。
业主通过工程师对材料的认可权提高材料的质量标准、对设计的认可权提高设计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的认可权提高施工质量标准。
如果合同条文规定比较含糊或涉及不详细,则容易产生争执.如果这种认可权超过合同明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承包商应争取业主或工程师的书面确认,进而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2、促成工程师提前做出工程合同变更。
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决策时间过长和变更程序太慢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一是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变更指令或变更会谈决议;另一种是变更指令不能迅速做出,而现场继续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损失。
这就要求变更程序尽量快捷,承包商应尽早发现可能导致工程合同变更的种种迹象,尽可能促使工程师提前做出工程合同变更。
3、对工程合同变更应进行识别。
在国际工程中,工程合同变更不能免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对已收到的变更指令,特别对重大的变更指令或在图纸上作出的修改意见,应予以核实。
对超出工程师权限范围的变更,应要求工程师出具业主的书面批准文件。
对设计双方责任权利关系的重大变更,必须由业主的书面指令、认可或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
4、全面落实变更指令。
变更指令发出后,承包商应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
承包商应全面修改相关的文件,在相关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实变更指令,并提出相应措施,协调各方面关系。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合同变更与合同签订不一样,没有一个合理的计划期,变更时间紧,难以详细地计划和分析,使责任落实不全面,容易造成计划、安排、协调方面的漏洞,引起混乱,导致损失。
5、重视施工合同的审计,为竣工结算打好基础。
一是注意掌握合同文件中关于工程量清单表的规定。
例如有的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量表所列的工程量是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列出,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本合同
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各项目价格单项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承包商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
如果报价表未列出,建设单位将认为承包商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款项下已经综合进行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
”二是重视合同的条款措辞。
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
因此,在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出现歧义,从而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
(二)现场签证管理策略
1、分清签证权限,加强施工变更签证的审计管理。
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施工合同审计时予以明确,对单张签证的权力限制和对累积签证价款的总量达到一定限额的限制都应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2、签证应正确把握费用计取的原则
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不符,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
目前大多数工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模式,在此基础上根据已知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形成合同价款。
3、签证应当做到合法有效
目前只有为数很少的施工承发包合同对现场签证的合法性、合理性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即使合同中对此做了约定,业主也应对签署人员的资格、签证范围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并建立明确的审核制度,这样才能做到签证形式合法,内容翔实合理,维护签证的严肃性,保证签证的有效性。
4、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
(1)现场签证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办理。
加强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投标组价清单及合同约定,这样才会结合现场具体情况,严格控制现场签证范围,把握好签证内容。
(2)现场签证要手续完善,格式规范,编号连续,要有承发包双方签署意见,确认金额,范围即注明事项,还要有监理方的签注意见及审核意见。
(3)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一定要明确,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明确商定。
(4)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后不签。
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5)现场签证要一式几份,各方至少应保存一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结算时无对证。
参考文献
[1]刘凤荣.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探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1年12期.
[2]徐万青.浅谈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11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