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高频考点模拟试卷4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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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高频考点模拟试卷46(题后含答
案及解析)
题型有:1.
1.下列关于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故意犯罪中都存在犯罪目的,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目的
B.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都是犯罪主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
C.犯罪动机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D.犯罪目的偏重于定罪,犯罪动机偏重于量刑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直接故意犯罪都包含有犯罪目的,但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目的,但可以有其他目的。

可见,A项表述错误。

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心理因素。

其中,故意或者过失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要素,而目的和动机则不属于必要要素。

可见,B 项表述正确。

直接故意存在犯罪动机,但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则不存在犯罪动机。

可见,C项表述正确。

犯罪目的偏重于定罪,犯罪动机偏重于量刑。

可见,D项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
2.下列选项属于简单共犯情形的是( )。

A.甲、乙共同对丙实施抢劫,甲用凶器控制住丙,乙对丙搜身将其财物抢走
B.甲、乙共谋杀丙,甲用乙提供的手枪和子弹将丙杀死
C.甲唆使乙奸淫了丙(女)
D.甲在背地里指挥多人参与盗窃
正确答案:A
解析:按照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在简单共同犯罪中,所有的犯罪人都是实行犯,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存在既有实行犯,又有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等多种情形。

A项表述中,尽管甲、乙实施、不同的行为,但犯罪客观要件是相同的,都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这不同于各共同犯罪人存在分工的复杂共犯,因此甲、乙都是实行犯,属于简单共同犯罪,故选A项。

B项表述中,甲实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乙实施非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甲、乙之间存在分工,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

可见,B项表述的情形为复杂共同犯罪。

甲唆使乙奸淫丙女,乙是实行犯,甲是教唆犯,也存在分工。

可见,C项表述为复杂共同犯罪。

D项表述中,甲是组织犯,其他人为实行犯,故D项表述是复杂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3.甲在向乙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乙挟持至甲家,并给乙家
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乙一只手。

甲的行为构成( )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故意杀害罪
正确答案:A
解析:法硕考试的观点认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扣押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因为非法拘禁罪不要求特定的目的,只要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就可以成立本罪,所以法硕考试的观点有其合理性。

A选项说法正确。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绑架罪必须是为了谋求完全非法的、不值得任何保护的利益,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差别也在于此,而并非在于实施的手段。

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都并不是完全非法,而处于一定灰色地带,有一定值得保护的价值,甲不构成绑架罪。

B选项说法错误。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甲为了索要赌债,并非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甲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选项说法错误。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甲对于故意伤害乙,仅停留在犯意表示阶段,而没有任何付诸行动的行为,现代刑法不惩罚思想犯,所以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选项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
4.甲花了1万元找乙算命,后觉得乙算得不准,将乙起诉,要求退还算命款。

对甲乙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
B.二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C.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D.二者之间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解析: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行为受民法调整。

民法不调整算命等封建迷信行为,因此甲乙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
5.(2013年真题)甲为自己的厂房投保后,指使他人放火烧毁厂房,结果殃及附近民房,之后骗取了保险金。

对甲的行为( )。

A.应以放火罪论处
B.应以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C.应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D.应按牵连犯理论以放火罪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B
解析: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或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因此甲的行为应以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

B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
6.乙将损坏的自行车交给甲修理,约定三日后取回。

后又将损坏的手表交给甲修理,约定取自行车时同时取走手表。

三日后,乙只支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留置自行车
B.甲有权留置手表
C.甲无权留置手表
D.甲对手表和自行车都无留置权
正确答案:B
解析: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本题中,甲通过承揽关系合法占有乙的自行车和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用时,甲可以行使留置权。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乙已经支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甲无权再留置自行车。

因为修理自行车与修理手表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甲有权留置手表,因为乙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B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
7.甲于2014年6月1日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指定去世时所留房屋由儿子乙继承。

甲将此份遗嘱进行了公证。

2014年8月9日,甲又写了一份遗嘱,指定去世时所留房屋由女儿丙继承。

2014年9月10日,甲邀请丁、戊作为见证人,由丁代甲书写遗嘱,指定去世时所留房屋赠与朋友戌。

2014年10月10日,甲去世。

甲所留房屋应当( )
A.由乙继承
B.由丙继承
C.由戌继承
D.由乙、丙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A
解析: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甲虽然留有多份遗嘱,但是公证遗嘱只有一份,应按照公证遗嘱分割遗产。

公证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由儿子乙继承,所以本题选A。

知识模块:民法学
8.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按照此规定,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考虑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因此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
9.下列何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追认权。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知识模块:民法学
10.若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 )
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
C.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
D.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

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
正确答案:A
解析: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干洗店老板甲对委托其干洗的衣物及其衣物内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选项A正确。

单位的财产不仅包括单位所有的财产,而且包括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财产。

乙、丁是公司、企业中的员工,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而非侵占罪,选项B、D错误。

由于盗窃和侵占一个最本质的区别就在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占有时还是占有之后,侵占一般都是基于保管或者拾得不明确失主物品等情况而先行合法占有,后来又产生变占有为自己所有的意思。

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很容易知晓失主是谁,捡起钱包离去表明其在占有一刻已经产生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因此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选项C错误。

知识模块:刑法学
11.男子甲以一女子的口吻给乙的丈夫丙写了一封匿名信,诉说乙与“其”
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乙因此与丈夫丙之间的夫妻感情不和。

乙后来得知此信系男子甲所写。

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配偶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D.乙有权向甲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中,甲向乙的丈夫丙虚假陈述原告未尽忠实义务,客观上造成了乙的丈夫对乙的不信任,影响了夫妻感情,但侵权人甲并未造成乙真正未履行忠实义务的后果,没有侵犯乙的配偶权。

故排除A项。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关键是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本题中,乙虽然产生了内心的痛苦,但并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因而乙的社会评价没有降低,故没有侵犯乙的名誉权。

故排除B项。

本题中,更谈不上对隐私权的侵犯,因为乙的私人秘密并没有被非法公布。

故排除C项。

本题中表述的情形属于对一般人格权的侵犯,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等。

对于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故选D项。

知识模块:民法学
12.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
A.刘某冒充其双胞胎弟弟与网友见面
B.李某将王某交给他保管的电脑卖得钱款,并作为自己消费使用
C.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
D.苏某未经孟某同意主动帮孟某签收了快递包裹
正确答案:D
解析:无代理权,其根本特征在于行为人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没有代理权,包括三种情形:(1)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却从事代理活动。

(2)行为人享有代理权,但却超越代理权限从事了本不该由其进行的代理活动。

(3)行为人原本享有代理权,但其代理权已经终止,行为人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代理活动。

A选项中刘某进行的并非民事法律行为,不构成代理,也就无所谓无权代理;B 选项中李某行为的结果归于自己而非王某,不构成代理,构成无权处分;C选项,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的代理人,因此也不构成代理。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知识模块:民法学
13.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签订合同后,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乙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解除合同
B.丙、丁签订农用化肥买卖合同后,因农用化肥价格大涨,丙向丁表示,农用化肥价格大涨属于商业风险,因而不再履行交付化肥的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C.薛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约定,薛某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一套商品房,后因银行利率上调和按揭首付款增加二成而导致薛某无力购房,则薛某有权解除合同
D.曾某和李某约定,李某加工服装1万套,曾某在服装加工完毕后即行付
款,但服装加工完毕后曾某未按约付款,则李某有权即行解除合同并要求曾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也属于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据此,C项表述情形中,银行利率的调整和按揭首付款的增加都属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薛某而言,这些政策的变化都属于重大情势变更,因此,薛某有权解除合同。

故选C项。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二)项和《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故A项表述错误。

情势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对于商业风险,当事人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

故B 项表述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规定,D项表述中,李某不能即行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催告。

可见,D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学
14.下列情形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甲将流浪猫予以收留喂养
B.甲因害怕邻居乙的房屋失火而殃及池鱼便实施灭火
C.甲将室友乙的剩饭吃掉
D.甲帮助朋友乙清偿了其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正确答案:B
解析:就本题B项而言,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可以成立无因管理,即使管理人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例如修缮共用的承重墙、扑灭邻居房屋大火以避免殃及池鱼等也属于无因管理。

故B项表述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所管理的事务为他人事务,而他人是特定的、现实的,而A项表述中,流浪猫并非他人饲养的动物,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但可构成先占。

当然,如果将“流浪猫”改为“他人之宠物猫”,则构成无因管理。

C项表述为一般性生活事务,而一般性生活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故C项表述不构成无因管理。

假如将C项表述改为“将室友打好的饭菜吃掉”,则构成不当得利,也不是无因管理。

一般而言,帮助他人清偿债务构成无因管理,但该清偿必须客观上有利于本人才构成无因管理,而D项表述的情形不利于本人,因而不构成无因管理。

知识模块:民法学
15.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法中,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

A.继承
B.买卖
C.拾得遗失物
D.赠与
正确答案:C
解析: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生产、收益、先占、添附、没收、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国有化等。

知识模块:民法学
16.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由( )承担合同责任。

A.该当事人
B.第三人
C.该当事人和第三人连带
D.该当事人和第三人按份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至于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该当事人违约的,该当事人和第三人适用另一法律关系调整。

知识模块:民法学
17.著名导演甲欲根据剧作家乙编写的剧本拍摄一部电视剧,而剧本是根据作者丙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取得乙的同意,但不必向乙支付报酬
B.甲不必取得乙的同意,但应向乙支付报酬
C.甲应取得丙的同意,并向丙支付报酬
D.甲不必取得丙的同意,也不必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C
解析:《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C项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
18.下列选项中属于减刑的是( )
A.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
B.罚金刑的酌情减少
C.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4年
D.主刑刑种的性质改变而引起的附加刑的相应改变
正确答案:C
解析: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随主刑刑种的性质改变而引起的附加刑的相应改变,以及罚金刑的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均不属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制度的范围。

知识模块:刑法学
19.下列关于爆炸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爆炸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B.爆炸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C.爆炸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作为
D.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正确答案:C
解析:爆炸罪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毁坏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行为方式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例如锅炉工故意不给锅炉加水致使锅炉发生爆炸就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爆炸罪,因此C选项错误。

本题选C。

知识模块:刑法学
20.甲乘坐地铁,在西单下地铁时,被几个下车的小伙子挤倒摔了个跟头。

甲很生气,给地铁热线打电话声称要炸地铁。

接到电话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刑侦支队因此出动千人在地铁各站巡控。

甲的行为构成( )
A.爆炸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爆炸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甲仅仅是一种制造谣言引起恐慌的行为,并不能实际的危害公共安全,也没有实际设置爆炸物行为,不能认定为爆炸罪。

A选项错误。

同上述甲的行为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

BC选项错误。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行为人编造或者放任传播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甲故意编造、传播爆炸威胁,造成了群众的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完全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
21.甲明知乙因醉酒驾车触犯危险驾驶罪,为帮助乙逃避法律责任,找到同车未喝酒的丙为乙作伪证说当时开车的是丙而不是乙,答应事成后给予丙1万元好处费。

甲的行为构成( )
A.伪证罪
B.包庇罪
C.窝藏罪
D.妨害作证罪
正确答案:D
解析: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本题中,甲以贿买的方式指使丙作伪证,其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
22.下列选项中关于单方民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B.单方行为是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行为中的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
D.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是双方行为
正确答案:A
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如:订立遗嘱、放弃债权、抛弃所有权、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行为不需要他人同意,就能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B选项对应的是诺成性行为,诺成性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对方承诺(也是意思表示)后,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一旦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就能发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

C选项对应单务行为,单务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仅享受权利,而另一方仅负有义务的法律行为,如赠与行为等。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知识模块:民法学
23.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若乙考试得了第一名,甲就送乙一辆自行车
B.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就给付约定的价款
C.甲和乙约定,若广州再次下雨,甲就送乙一艘船
D.甲和乙约定,若乙将丈夫毒死,甲就送乙一套别墅
正确答案:A
解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为行为人的某种特殊需要而设立的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是一种特定的法律事实,它可以是某种自然现象,也可以是人的某种行为,还可以是某种特定的事件。

但并非任何自然现象或任何行为,都可以作为条件。

作为所附的条件必须有下列特点: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如果是肯定能发生或肯定不能发生的事实,就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

B选项中的条件是法定的;C选项中的“再次下雨”是必定会发生的,属于期限而不是条件;D选项中的条件是非法的。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知识模块:民法学
24.在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中,动产的交付方式不能是( )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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