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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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设备内作业的管理程序,统一设备内作业标准,落实各级人员职责,确保设备内作业安全。避免、减少作业措施制定或落实不到位引发事故。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区内的设备内作业。
2.2设备内作业的作业范围:凡是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罐、槽、釜、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3.1设备内作业由作业单位人员向作业区域的岗位技术员提出作业申请,技术员接到申请后,落实工艺处理隔绝情况,完毕后办理票证。票证填写时要注明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期限、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
3.2安全措施的编制: 安全措施由岗位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详细明确工艺处理措施及隔离措施、分析项目,作业前落实的各项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落实的组织实施人一律由区域技术人员承担。组织实施人落实安全措施完毕,在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3.3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技术人员填写完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后,安排作业监护人,向监护人交代清楚作业地点、内容、作业范围、作业监护重点控制内容后,由监护人持票证复查安全措施落实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找车间安全员签字,车间安全员根据作业内容,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无误(此项工作可以提前进行)后签字;监护人持票证找车间工艺主任签字(工艺主任不在时由车间主任承担,主任和工艺副主任均不在时由车间主任和工艺副主任的指定人员负责代签),主任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后签字。监护人持票证找公司安环处人员签字。监护人将作业时间、内容、范围向当班班长汇报(便于安全措施的组织落实及紧急情况下的统一协调)。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签字完毕,由监护人将票证存根联反馈到安全员处,持另一联给作业人验票后,票证开始生效。
3.4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的变更
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一经生效,严禁任何人擅自对票证上的任何内容进行变更。特殊情况下必须变更时,需要按原票证的办理审批程序重新办理票证。或在原票证上修改後按原审批程序由安全员和工艺主任复核签字后生效(必须征得安环处负责人同意)。当作业时超过分析结果有效时限(半小时)或间断作业超过半小时时,要重新进行动火分析确认。
3.5设备内作业过程中,连续作业2小时进行一次分析,此项分析结果如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由分析人员直接在票证上填写结果既可;如果分析结果超出国家卫生标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上报车间技术员、安全员、车间主任,采取措施,确认无误后重新办理票证方准继续作业。
4、设备内作业应该考虑的安全措施
4.1工艺处理措施。要明确需要进入的设备具体隔离措施,作业设备、管道、设施与其他系统隔离安全措施。
4.2设备内作业分析项目和合格标准。
4.3设备内作业的通排风措施。(禁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4设备内附带有电气设施的,必须办理断电手续并确认。
4.5作业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不能有障碍物。
4.6设备内作业时需要使用用电设备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4.7设备内照明要求。
4.8设备内作业的个人防护措施(防尘、防毒、自救等)
4.9间断作业半小时以上重新分析确认,连续作业两小时分析确认一次,要充分考虑设备内存留物的挥发,作业过程中使用挥发性溶剂等影响。
4.10设备内作业的后备措施(安全绳、气防设备、高处设备内作业时的高空救援措施等)。
4.11作业监护人员要求及监护措施,与作业人员的联络方式。
4.12特殊作业环境(不能满足国家作业环境标准)作业时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及监控措施。
4.13设备内作业的同时涉及其他特殊作业时要同步考虑影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4不能三个工种在同一设备内作业,特殊情况下的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得到生产部经理批准。
4.15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证并确认各项安全措施。
5、设备内作业各类介质的合格标准
5.1设备内作业项目必须经过空气置换(严禁通入氧气置换),隔离后分析设备管道内23%≥O2%≥19%,毒害介质浓度满足工业卫生要求:CO≤30mg/m3 H2S≤10mg/m3 NH3≤30mg/m3 CH3OH≤50mg/m3 甲醛≤3mg/m3 一甲胺(三甲胺)≤5mg/m3 二甲胺≤10mg/m3 DMF≤10mg/m3 一乙胺≤30mg/m3 二乙胺≤30mg/m3 三乙胺≤30mg/m3 CCL4≤25mg/m3 SO2≤15mg/m3 CS2≤10mg/m3
6、设备内作业的安全管理
6.1严格执行设备内作业八个必须,所有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确保无票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不作业。
6.2车间工艺技术员或工艺副主任在制定安全措施时必须现场考察。
6.3 设备内作业取样人员应根据作业设备、容器、管道的大小长短,置换介质与被置换介质比重的大小,采用多点取样,高点或低点取样,不放过死点的取样方式进行取样工作,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6.4设备内作业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负责,并在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上填写结果并签字,保留样气至设备内作业结束。
6.5审批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必须亲临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根据分析数据确认为安全后方可签发。
6.6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两份,安全员存根一份,监护人现场持证一份,由监护人保存并随身携带备查,严禁发生转借、伪造、涂改和转移作业点事情,作业结束后由监护人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交区域安全员保管。
6.7凡在生产装置内设备内作业作业前必须通知当班工艺班长,以便生产装置出现意外情况后,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8安环处、车间安全员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检查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如发现违反设备内作业管理制度或作业点有危险时,可收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