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预算制度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预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统一主要会计业务核算程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有:财务预算及计划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管理;筹资、投资管理;财务分析等六大项。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等项目值,进行财务预测,为公司决策者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编制财务年度预算;通过会计核算和财务监察,进行过程控制;根据财务结果,进行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检查,对经营活动做出合理评价。如图所示: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以总公司财务部为核算管理中心,下设总公司财务部、北京中心财务部、天津中心财务部、上海中心财务部等多个独立核算体系,分别进行财务核算,在业务关系上服从总公司财务总监和领导。
第五条各机构财会部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部
(一)、负责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进行财务预测,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做好总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三)、积极筹措资金,满足总公司正常营运需求;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分支机构的财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标准;
(五)、正确计量和反映全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金;
(六)、负责公司工资总额以及上缴养老保险金等业务的宏观管理工作;
(七)、负责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八)、认真组织进行财务分析;
(九)、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十)、负责全公司会计档案的监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
(一)、根据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出本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其它内控制度;(二)、认真测算本单位全年固定(基本)费用支出,根据总公司下达的经营计划,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并上报总公司财会管理中心;
(三)、负责本单位所属经营项目的结算,认真执行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及时、足额上缴总公司指标款;(四)、根据企业“内部预算”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
(五)、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依法纳税;
(六)、负责本单位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进行责任成本分析和考核;
(七)、积极配合总公司对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和检查;
(八)、组织本单位财会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九)、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按时上交财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及合法性;
(十)、负责会计档案的归集和整理工作。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六条审批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批”原则。各机构财务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规定。
二、坚持预算审批原则。强调计划性与实际性的协调和统一。重大预算外支出必须经董事会集体讨
论决定。
三、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强调责权统一,即谁审批、谁负责。
第七条审批权限
一、总公司:财务支出实行董事会和董事长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预
算”内的各项支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预算外支出须经董事会
研究通过后确定。大额资金支付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下列支出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股东会同意:
1、单项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
2、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
3、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年度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4、一次性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公司财产处置。
5、其他预算外支出。
(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内各项财务支出的审批。下列财务支出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
1、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总额度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内部投资项目。
2、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总额度在50万元以下的年度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
3、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一次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财产处置。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项的支付。
5、一次额度在3000元以上的市场经营费用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咨询费、赞助费支出。
6、多种经营投资及向外单位借出款。
7、乘坐飞机发生的费用。
8、公司总部对所属各分支机构的借款及垫资款。
9、公司对所属各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嘉奖。
10、公司总部员工办理公务所需的一次额度在2000元以上(含)的借款和预付款。
11、财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研发部的费用支出。
12、公司总部副职发生的差旅费用支出。
(三)财务总监的审批权限。受总经理委托,对总经理审批内容以外的公司总部财务支出进行审批,
主要有:
1、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大修理计划之内的资金支付。
2、计划内总公司的管理费用、设备维修及建设费用。
3、偿还外部债务,缴纳税金、养老保险金、支付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支出。
4、除财务部、研发部以外的其他部室年度费用预算之内的各项开支。
5、除提成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正常工资支付。
6、公司总部员工办理公务所需的一次性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借款。
7、总经理授权的其它财务支出事项。
以上一至三项内容,会计总监在审批和支付资金时必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外出期间委托会计总监审批的非会计总监审批权限之内的财务支出,必须在总经理回来后送交补审。
二、各分支机构财务的审批权限。总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发生的财务支出除必须是报经总经理审批预算内容外,金额较大的特殊性支出,必需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上报总公司经理处。单位正职发生的费用支出,在报销时应由常务副职共同审签。下列财务支出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1、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
2、一次额度在3000元以上(含)的特定预算外费用。
3、多种经营投资及对外借款。
4、对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拨款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