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对2020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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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对2020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号】冀建质安函〔2021〕157号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对2020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根据全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关要求,请各地立即按照《河北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方案》,对2020年以来发生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以来,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及事故所在市的所有在建项目。
二、相关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1〕148号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对发生施工事故企业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由事故项目所在市及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请各市及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总结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总体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和施工现场数量、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5月17日前将检查情况加盖公章后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将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永伟联系电话:0311—87803846
电子邮箱:158****************
附件:2020年以来发生事故施工企业清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1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