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接收入库核查保存发放收回报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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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接收入库核查保存发放收回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血液接收、入库、核查、保存、发放、收回和报废管理,保障临床输血供应和血液质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二、黄石市中心血站阳新供血点负责血液接收、入库、核查、保存、发放、收回和报废管理工作。
三、建立血液入库登记本并作好登记。
四、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备条件等)。
五、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冰箱内,并有明显标识,血液保存温度和保存期要符合规范要求,每天定时记录血库冰箱温度,每周冰箱清洁消毒一次,每月一次冰箱内细菌培养。
六、血液的发放每日由专人负责,发放血液或血液成分时查看输血申请单是否符合输血指征,是否有献血证等,并作好登记。
七、工作人员每日例行检查血液质量,发现破损、溶血、生长细菌或失效等情况后,要立即进行报废,配血室工作人员交叉配合时,如发现血液质量问题也要进行报废处理。
八、需报废的血液或制品作好登记,并由黄石中心血站阳新供血点负责人验收签字后,送还黄石市中心血站。
九、黄石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检查验收血液或制品确有问题,登记后上报作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