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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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基希望小学大型活动请示、审批制度
为规范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机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结合我校实际,经校研究决定,制定《大型活动请示、审批制度》。
一、学校大型活动的范畴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是指:涉及学校(一个班以上)师生共同参加的校外集体活动;由师生(五人以上)参加的各类庆典演出及其他各类社会活动。
二、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程序
具体审批程序。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有活动发起人、机构研究大型活动的可行性;认为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学校签字盖章,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具体制度
1、各年级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型的春游、郊游等活动。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需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义务帮扶等活动,在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前提下,在学校校长批准,安全防范方案报学校备案的情况下,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在举行大型活动之前一月,由主办人向学校提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其中要说明活动举办的时间、场地、参加人数,及活动具体
宗旨等安全制度措施。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者交书面活动总结交学校存档(一式一份)。
4、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由校长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安全防范工作。
5、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