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译《群己权界论》中的创造性叛逆:以关键词的翻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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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英语 / 翻译研究论严译《群己权界论》中的创造性叛逆:
以关键词的翻译为例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刘隆 彭瑶
【摘要】本文将以严译《群己权界论》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关键词的翻译,分析有意识型和无意识型的创造性叛逆。

译者的有意识型叛逆和译者的个人喜好、翻译原则、诗学和意识形态等因素有关, 恰当的叛逆为解决许多文化差异上的矛盾和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向。

无意识型叛逆反映了译者对另一种文化的误读, 应当尽力避免。

【关键词】《群己权界论》 创造性叛逆
一、引言
自上世纪90年代,谢天振教授将“创造性叛逆(creative treason)”这一概念引入到国内以来,翻译界就掀起了一场对这一话题的探讨和争论。

“忠实”还是“背叛”常常会让每个从事翻译工作,尤其是文学翻译的人处于一种两难境地。

随着描述翻译学在学界地位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翻译的认识开始从静态的文本关注到“作者——译者——读者”之间的动态关系过程的重视,尤其是对译者的翻译主体性的逐步认可和强调。

在后者中,翻译也已经从对原文机械式的模仿,转变为了一种关注译者主观能动性的再创造。

国人谈及译事,几乎都绕不开的一位译者便是严复(1854~1921)。

作为清末民初中国知识界一位较早期,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西方政治思想的译介者,严复将西方思想译介到中文世界具有其重要的意义。

严复一生译著众多,其中《群己权界论》便是其中的代表。

在对英国学者约翰•弥尔(John Mill)的On Liberty 这部论述自由思想的著作进行译就的过程中,严复偏重归化的翻译策略,并结合自身深厚的桐城古文功底,使译文获得极大的自由度和可读性,备受译界称誉。

正视差异,尊重差异,严复将文本所含的原作者的视界与译者在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中形成的视界融合在一起,达到了一个全新的视界,使原作获得了再生。

对严译《群己权界论》进行创造性叛逆的研究,为我们重新认识文学翻译的本质和任务,以及译者主体性地位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二、创造性叛逆
最早提出“创造性叛逆”这一概念的是法国社会学家埃斯卡皮。

埃斯卡皮于《文学社会学》一书中明确的指出:“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叛逆”。

接着他还进一步解释到:“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里(指语言);说翻译是创造性的, 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 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次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作品的生命, 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


翻译的效果与接受者和接受环境有很大关系。

我们经常看到,源语的某些意义在译就的过程中往往被赋予了新的现实。

这就是翻译中的接受者的创造性叛逆。

广义上讲,翻译中的接受者应该既包含译者又包含读者。

译者的创造性叛逆总体上可以分为有意识型和无意识型。

前者如个性化翻译、节译、编译、转译等。

后者如误译与漏译等等。

我们承认文学翻译的终极目标是文学交流,那么任何一个翻译只有得到读者或听众的接受才算是达到了文学交流的目的。

由于读者的“翻译”是在译者翻译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他的“翻译”与原作相比的话,必然比译者的翻译更具创造性、更富有叛逆精神。

由此看来,任何一个译作对于读者而言都存在着双重的“创造性叛逆”。

不论多么正确的译文,它们都是以译者和原作者难以预料的方式被读者阅读着。

原著经过这种“创造性叛逆”获得“再生”(after life),扩大了其被阅读与接收的范围。

三、从关键词翻译看《群己权界论》中的创造性叛逆
1.有意识型创造性叛逆。

我们认为,译者在熟知两种语言文化,有能力比较“忠实”地翻译原作的情况下,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故意使译作对原作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偏离”。

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不可避免地与译者的个人喜好、翻译原则、诗学和意识形态等因素有关。

严复早年曾留洋学习,应该说对于弥尔原著On Liberty至少不存在语言障碍。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严复在译就《群己权界论》的时候,还是存在着大量的有意识型创造性叛逆。

首先是涉及“女性”相关词汇的翻译。

从1869年弥尔所发表的The Subjection of Women一文可以看出,他也是一位维护男女平等的人士。

然而严复在翻译的过程中,似乎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因而忽略掉了很多弥尔谈及女性的地方。

例如:
We are not speaking of children, or of young persons below the age which the law may fix as that of manhood or womanhood. (1:10,2)
若稚幼,若未成丁(成丁年格各国不同,经法二十五岁),举不得以自繇论,但使其人不为他人所顾复,外患已孽,悉可害生,则皆为未及格者。

(1:10,2)
很明显,严复以“成丁”翻译“manhood”,却忽略了“womanhood”。

在语言风格上,严复也在有意识地进行着“创造性叛逆”。

宏观上讲,弥尔在西方以其流畅的文字而著称,用词精当。

其文字曾收录于学生课本之中,作为学生朗读文本来使用。

微观上讲,严复对原文修辞效果方面也多有“叛逆”。

例如弥尔文章中很多比喻是围绕着法庭审判与抗辩的制度,文中大量出现“hearing”、“defend”等对西方读者有强有力说服性的词语,而严译基本上看不出来法庭:There is the same need of an infallible judge of opinions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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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ide and opinion to be noxious as to decide it to be false, unless the opinion condemned has full opportunity of defending itself.(2:10,8)
但使吾所谓利,不任他人之言害,吾所谓害,不容或说之为利,则其所利害,无异向者所谓诚妄也,则亦自居无对不诤而莫与易,复何僭妄之能辞。

(2:10,8)
严复留学西方多年,对其法律体系有所了解。

而对于当时的中国人、尤其是士大夫阶层来讲,法律的概念仍停留在击鼓鸣冤、衙门审案这样的封建体系之中。

严复有意识地将涉及法庭审判与辩论的比喻删除,也是出于对读者认知能力的保护。

2.无意识型创造性叛逆。

所谓“无意识型创造性叛逆”,顾名思义,是指译者并无“叛逆之心”,却由于误解、疏漏以及译笔过于拘谨或过于自由等原因,而导致了不应有的叛逆。

但是误译有时却有着一定的研究价值,因为其反映了译者对另一种文化的误解与误释,是文化或文学交流的阻碍点。

误译特别鲜明,突出地反映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扭曲变形。

译者在母语文化“先入为主”的干扰下,出现个别不十分恰当的译例也在所难免。

通过对比研究本文发下,严复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理解弥尔的悲观主义认识论的一些词汇。

在弥尔的思想中,悲观主义认识论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

弥尔因此认识到人们在获取知识上的困难,进而强调缜密逻辑推理以及遣词造句的精确。

而严复晚年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对知识的获取持乐观的态度,因而有时无法跟着弥尔的行文习惯,常常将弥尔意义精确的词语模糊化,例如弥尔说自由之限度的问题常常在暗中深刻地影响当代一些实际的争论(practical controversies),严复将实际的争论译为含糊而带儒家色彩的“人道”,所以整句成了“顾其理关于人道至深,挽近朝野所争,枢机常伏于此”,“实际的争论”一词的具体性消失了。

第二,对于逻辑性词汇,严复也多有误解和忽略。

例如 在弥尔的论述中,“argument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严复却没有翻译这个词,只是用“确然见其理极”来笼统地表达弥尔一个非常清楚的说法。

此外,“reasons ”,理由,也是西方逻辑中重要的概念,而严复对于这个逻辑词语显然也不习惯,如严复多次将“reasons ”一词译为了抽象的“理”。

在汉语中文化中,“理”既可以指道理或原理,又可以指纹理或公理。

在译文第一章严复曾将“a perfectly satisfactory reason ”(1:6,14)中的“reason ”译为“公理”。

此处“理之诚者”意为如果这个“理”是真的话。

那么该“理”到底指的是哪个“理”,显然严复自己也没有搞清楚。

第三,严复对于常常将中立语汇与具有价值判断的语汇混淆翻译。

如严复对于“opinion ”这一词的翻译。

“opinion ”在《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英英•英汉双解)(第三版)中的英文解释为“your ideas or beliefs about a particular subject ”,指个人对某些事物的看法,不一定涉及意见的对与错。

然而严复在很多情况下都将其译为“清议”,即公正
的议论。

这样的翻译带有很强的道德含义,且夹杂了士人论政,以及中国传统道统与政通之紧张关系的文化背景,与原文差距明显。

第四,对于西方个人主义词汇,严复也有明显的理解困难。

弥尔运用大量的词汇来表述个人特质。

而对于个人特质词汇的不准确翻译,在严译中俯拾即是。

如,严复在翻译 “human judgment ”、“private life ”、“private conduct ”等个人最基本的特征时,常常找不到一些明确的中文来翻译,进而很难精切地表现出弥尔思想中的西方个人主义。

再如“will ”这个字,严复始终自始至终都未找到一个确定的词汇来对其进行翻译。

在译文一开篇严复就将“liberty of will ”译为“心理自繇”。

“心理”虽包含意志方面,但是也包含快乐、悲伤、喜爱、愤怒等性感因素,虽有关系,但毕竟不同。

此外,严复还把“will ”译为过“好恶”和“欲为”。

此三种对“will ”的翻译虽不能说完全错误,但都缺少了“will ”表示“意志”时所包含的正能量和作者在谈及个人意志时所倾注的崇高感。

类似地,其他一些包含个人主义色彩的词汇,如“individual spontaneity ”“self-interest ”等词,严复也时而省略不译,时而变换译法。

综上可见,认识论上的巨大差异使得中国译者严复并不能完完全全的理解西方自由思想家约翰•弥尔的全部思想。

他在翻译中遇到的种种跨文化障碍,造成了译文中的种种差异,都是一种无意识行为。

四、结语
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看到严译《群己权界论》以目标读者为归宿,大量使用有意识型创造性叛逆,这给严复翻译研究,尤其是描述性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在解决许多文化差异上的矛盾和问题方面,创造性叛逆的恰当使用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向,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应该给予肯定和尊重。

在翻译的过程中,创造性叛逆会受到译者个人爱好、翻译原则、诗学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必然影响,因此,翻译研究必须把译者的主体意识纳入研究的范畴才能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认识翻译现象及翻译的社会功能,从而真正把握翻译的本质。

同样的,作为译者,既不能因为惧怕“创造”而对原作亦步亦趋;但也不能盲目追求“神似”而随心所欲,只有真正把握好叛逆的尺度,尽量避免无意识型创造性叛逆导致的误译错译,才能翻译出优秀的作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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