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与评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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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与评价管理规定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集团公司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

依据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凡在本企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活动,均应遵守本考核制度。

(二)以集团公司承接的总承包项目,由所属分(子)公司代表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分包单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组。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定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分解安全管理目标,并视其完成情况,作为阶段性或年终奖惩、先进评比时依据。

(四)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基础,依据当地要求,建立完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2、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产权登记、使用登记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9、危险较大的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5、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6、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17、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1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9、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机械管理制度;
21、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22、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2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五)分(子)公司、项目部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目标;
3、绿色环保目标;
4、创国家、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四、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一)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按年度制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培训对象为:分(子)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种操作人员、其他作业人员,新进场工人,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先培训后上岗;
2、新承包工程先培训后开工;
3、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具体要求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分(子)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延期审验、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时参加复审。

五、专项方案审查交底与安全验收检查
(一)总承包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分(子)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专项施工方案的会审,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实行监督检查,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大跨度钢梁(屋架)吊装、爬升脚手架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项目部还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更修改。

(二)项目施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分部项目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交底说明,并由双方交底确认。

(三)分(子)公司、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起重吊装和临时设施等。

(四)分(子)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子)公司每月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项目部实行月检、周检、日检,月检、周检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并带队检查,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

(五)对各层次、各类型安全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有整改、处置和复查意见,并有记录。

六、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和安全工作落实
(一)安全管理台账
1、分(子)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能反应安全管理机构的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与验收、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分包单位的监管、应急救援
预案的演练、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安全生产奖罚考核等情况;
2、分(子)公司台帐以一年为一个管理周期进行记录存档;项目部以开工至竣工为一个管理周期进行记录存档。

(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1、分(子)公司要及时把集团公司相关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落实到辖区范围内的各工程处和项目部;
2、分(子)公司每月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要求及时上报安全月报表;
3、分(子)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报上月安全工作和部署下月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辅导工作,同时做好签到和会议纪要。

七、检查考核
考核分平时检查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
(一)平时检查考核
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对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计划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分(子)公司、项目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有严重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与通报批评,并作为阶段性或年度评比的扣分依据;
3、隐瞒事故或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处罚。

(二)阶段性或年度检查考核
1、分(子)公司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附件一)对项目部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
2、集团公司按《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表》(附件二)对分(子)公司进行考核;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附件一)对项目部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先进评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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