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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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
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3.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经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和7%左右,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粮食总产46万吨左右,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予以明确,请各工作主管领导牵头抓总,推动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联系实际,细化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夯实经济稳增长基石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实施高质量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强化重大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全年建设市级重点项目200个,完成投资380亿元。
加快推进西十、
西康高铁和丹宁高速丹凤至山阳段、西北核桃物流园、新雨丹中药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力促延长氟系列产品开发等一批项目开工,做好商洛支线机场、澄商高速公路、丹宁高速镇安至宁陕段、商洛电厂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以大项目促进大投资、支撑大发展。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建立“亩产论英雄”的导向、约束、评判等机制,引导“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土地、资金、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着力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紧盯国家和省上各类产业政策导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用足用活各类债券资金,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速增效。
(市发改委、市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审批局、市金融办、商洛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持续扩大招商引资。
坚持招大引强与延链补链相结合、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紧盯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创新性成长型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开展精准对接,采取云招商、叩门招商、以商招商、乡情招商、节会招商等形式,招引一批优质资本、优秀企业落户商洛。
全年招引项目不少于150个,到位资金不少于880亿元。
(市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发展。
坚持补短板,实施创新驱动,攻克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培育科技型企业100户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1.5亿元以上。
加强与重点院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端饮用水产业,推动丹凤葡萄酒提质增效。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五)坚持扬优势,聚焦区域特色,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化改造,抓好盘龙药业生产线扩建、海恩动力锂离子电池等50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六)坚持促融合,积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培育力度,建立企业成长梯队,新增产值过亿元企业10户、“五上”企业70户。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钒、钼、钨、锌、硅等新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抓好商南五氧化二钒、洛南钼业和镇安钼钨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培育新的产业增长极。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做好全钒液流电池及储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山阳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等项目落地实施。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八)在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策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积极推进手机智能终端、航空智能科技装备产业园、新能源汽车配件等项目落地,形成新的投资增长点。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九)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抓好商南、山阳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牛背梁、金丝峡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及高A级景区创建,办好中国秦岭生态文化旅游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业态,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培育大旅游产业增长极。
(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支持医药企业和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开发保健产品、功能食品、健康饮
品,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专科医疗机构和康养机构,策划实施一批医养综合体项目,着力培育大健康产业增长极。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发展夜间经济和线上消费,全面促进消费回升。
抓好秦岭云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移动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
优化商洛、山阳高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商洛国家高新区创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按照“一县一区多园”方式,高标准建设县域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园区”,优化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和管理体系,鼓励条件成熟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经开区。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推进多层式、楼宇式标准化厂房建设,新建标准化厂房10万平方米。
落实入园企业“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制,全年新引进投资千万元以上入园企业不少于30户。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继续加强产业帮扶,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市扶贫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推动宁商扶贫协作和消费扶贫全方位升级。
积极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和措施,保障各项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扶贫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移民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在230万亩左右,抓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菜篮子”增产保供。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十七)发挥“小木耳、大产业”带动效应,建设柞水全国木耳产业集散地,发展食用菌3.8亿袋,新建核桃示范园4万亩、中药材基地30万亩,嫁接改造板栗7万亩。
实施农业品牌点亮工程,力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示范市创建成功。
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配套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十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网、光纤改造升级,加快商南清油河、山阳磨沟、镇安云镇水库建设,完成二龙山水库和洛南东湖、西湖水库除险加固,修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40平方公里。
(市委网信办、市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
责)
(十九)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改厕、治污为重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树形象”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示范镇村,让农村群众在一点一滴中感知变化、感受幸福。
(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抓好柞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国试点。
继续做好承包地流转工作,适度扩大农户生产规模。
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启动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快推动绿色循环发展
(二十一)坚决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规划,推进“数字秦岭”建设,加快建立“天地一体化”、网络化与网格化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建设一批高质量秦岭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环境局、市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二)严格产业准入清单管理,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和农家乐整治,全面完成小水电整治、勘界立标任务。
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完成营造林60万亩。
强化联合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深化各类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持续巩固“五乱”整治成果。
(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应急局、市资源局、市环境
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三)认真开展“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系列活动,强化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惩戒,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统筹抓好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散乱污”整治等工作,巩固大气环境质量,全力呵护“商洛蓝”。
(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五)持续深化“河长制”,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落实长江禁渔十年行动,扎实做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加快全域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六)积极实施“田长制”,扎实开展硫铁矿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控专项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等治理和修复,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坚决守好“一方净土”。
(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境局、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二十七)坚定走好绿色循环发展之路。
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试点,探索碳排放权交易。
推进商洛高新区、洛南陶岭工业园区、柞水小岭工业产业园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启动商州、镇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抓好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力促商洛建材基地、华新洛南新型材料产业园等一
批循环发展项目尽快落地。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二十八)培育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提高企业工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
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创建行动,积极推广环保认证产品,引导群众养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市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五、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二十九)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抓好重要功能区块、重点片区开发布局,开展交通路网、电力建设、水系治理、绿廊绿道、海绵城市、综合管沟等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展示馆建成开放。
(市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政府按任务分工负责)(三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促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功,启动国家文明城市创建。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最美公厕”创建活动,推行“四微举措”,促进城市管理进社区。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创卫办、市创森办、市创园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一)启动市智慧城管平台拓展项目建设,推进市县平台互联互通。
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和农贸市场、小商小贩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秩序。
(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加快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推进环城南线西段道路二期、仙娥湖片区道路桥梁、西新社区和杨峪河片区排水管网等项目
建设,抓好市区老旧供水设施和丹南片区4条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实施四皓公园、刘湾大桥等工程,启动市人防指挥所建设,推动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启动商洛西站市区连接线、南新街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三)抓好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内涝治理,加强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市城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四)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发展租赁住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城改中心、市公积金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五)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积极争取用好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发展“一县一业”,积极培育首位产业,支持各县打造1-2条优势特色产业链条,提高县域产业承载能力。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六)抓好山阳、柞水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省级试点,争取有更多的县纳入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
加快推进洛南西城新区、丹凤环城南路、山阳城区智慧停车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政府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七)加强协调联动,年底前商州至洛南、商州至山阳、丹凤至商南天然气长输管线全线贯通运行。
(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
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三十八)加大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
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建设水平,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持续增强发展动能
(三十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加快形成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
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实施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四十)扎实开展财税金融改革,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持续深化农村信用社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融资担保公司、市小额贷款公司、省联社商洛审计中心、市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四十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拓展“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事项。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审批局<市政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四十二)加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
严格清理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放宽中介市场准入。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四十三)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推进信用商洛建设。
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和电商等新型主体培育力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四十四)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挖掘外贸发展增长点,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出口、抢抓订单。
利用宁商、津陕对口协作平台,加强多领域、多层次合作交流,与东部沿海地区共建出口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四十五)加快推进口岸和海外展示中心、商洛海关大楼、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外资企业在商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结算、销售等功能性机构,鼓励本地企业与外企开展协作,促进外资企业深耕本地、扎根发展。
全年进出口总额力争超过1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5400万美元。
(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按任务分工负责)
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四十六)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深入开展稳就业精准帮扶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努力稳定现有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商洛职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