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整体拆迁居民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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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8/03/19【颁发文号】黑垦局发〔2008〕5号【失效日期】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泥草房拆迁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垦区整体拆迁居民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八一农大,各农牧场,总局各直属单位,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黑龙江垦区泥草房拆迁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垦区整体拆迁居民点实施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垦区整体搬迁居民点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垦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改善农场职工居住条件,规范整体拆迁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城镇规模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推迸垦区城镇化进程,促进星区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

各分局、农(牧)场要按照总局对管理区及居民点的布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体系布局规划,确定居民点的整体撤并。

(二)坚持依法拆迁、合理有序的原则。

整体拆迁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详尽的、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拆迁程序,坚持合理补偿,有序实施。

(三)坚持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先从规模小、基础设施条件差、容易操作的居民点开始实施。

要对被折迁户做好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在保持社会稳定前提下加大推进力度。

三、整体折迁居民点的实施与管理
(一)编报实施方案。

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农场编制整体折迁居民点实施方案,由分局审核后报总局建设主管部门,抄报总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拟拆迁居民点的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地理位置、总户数、人口、土地及耕地等现状。

2、拆迁内容。

包括生活和生产及附属设施:被拆迁房屋产权人姓名、用途、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建造年代、预计残值等,要按用途分类列出。

3、拆迁费用。

整体拆迁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要按支出内容分类列出。

4、资金落实惰况。

包括申请总局安排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5、拆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主要包括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具体实施步骤、被拆迁户的安置方案等。

6、效益分析。

主要包括复垦后增加的耕地面积及效益。

7、实施方案主要附件
(1)整体拆迁居民点平面图。

主要标明居民点生活和生产等房屋位置图和建筑面积等内容。

(2)整体拆迁居民点房屋拆除惰况统计表。

主要列出拟拆迁生产、生活用房的分类、产权性质、产权证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内容。

(3)拆迁居民住房惰况统计表。

主要列出拟拆迁户主姓名、产权性质、产权证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内容。

(二)项目的审查与批复。

总局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分局上报的居民点整体折迁实施方案逐一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核查和资金落实情况,经过综合平衡后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复。

(三)整体折迁的组织实施。

由总局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动迁法规,组织对拆迁项目评估,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支付补偿费等管理。

(四)整体拆迁项目的验收。

整体拆迁居民点在当年完成房屋拆迁、土地复垦、拆迁内业资料完备的惰况下,由分局自行组织初验,然后向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总局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总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到现场进行验收。

总局主要依据实际验收的拆除居民生活用住房面积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资金。

四、整体折迁的档案管理
各农(牧)场要加强整体拆迁的档案的建立与归档,主要内容包括: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拆迁补偿合同,被拆迁户登记表,补偿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验收单据,居民点拆迁前、后影像资料,有关登记汇总表等。

五、搬迁居民点的有关要求
(一)动迁户应尽量迁往农场场部,以提高垦区城镇化率;
(二)拆迁补偿以住房补贴形式体现,在被拆迁人买房时一次性拨付;
(三)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应进行司法公证,避免出现纠纷;
(四)搬迁居民点应完全彻底,不保留任何房屋;
(五)搬迂居民点应当年拆除,当年复垦;
(六)对被拆迁人要做好思想工作,以保持社会稳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农场要加强对整体搬赶居民点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项工作当作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抓好抓实。

分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分局、农场、管理区以及有关部门都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

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协调推进,保质保量抓好此项工作。

附件:
1、关于搬迂居民点留存资料的有关要求(略)
2、居民搬迁验收登记表(略)
3、搬迂居民点验收汇总表(以分局为单位)(略)
黑龙江垦区泥草房拆迁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快垦区泥草房拆迁进程,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垦区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拆促建”,遵循自愿的原则。

拆除泥草房工作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要以职工群众为主体,积极鼓励职工群众拆除泥草房,建设新住房,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

加大场部地区和管理区的住房建设力度,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向场部和管理区集中居住。

采取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等多种形式,满足职工群众不同的住房需求。

(二)坚持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原则。

农场在对泥草房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拆除计划,分年组织实施。

以改善低收入和老复转官兵家庭住房为重点,优先列入拆迁计划。

加大集中拆除,集中建设的力度,新农村建设省、总局试点管理区所在地和示范农场场部的泥草房力争在今年全部拆除。

(三)坚持依法拆迁,依法补偿的原则。

泥草房拆迁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要对被拆除泥草房进行评估作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要建立完善各项拆迁手续,拆迁计划、补偿数额要向群众进行公示,保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泥草房拆迁的实施要求
(一)搞好调查,摸清底数。

各分局、农(牧)场要进一步做好泥草房的摸底调查,调查资料要详实准确,主要包括: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在泥草房前有参照物的照片、老复转官兵和特困家庭泥草房惰况、泥草房调查登记表等,同时作好资料存档。

(二)落实任务,上报年度拆迁计划。

农场根据调查惰况,制定年度泥草房拆迁计划,由分局审核汇总后,上报总局新农村办,抄报建设局。

拆迁计划主要包括内容:
1、泥草房拆迁单位基本惰况。

包括拆迁单位地点、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等。

2、拆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主要包括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具体实施步骤、被拆迁户的安置方案、农场出台的泥草房拆迁扶持政策等。

3、泥草房拆迁计划表。

(三)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现场会等形式,向职工群众宣传政策,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要完善各项拆迁手续,落实补偿资金,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要明确目标和责任,各级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泥草房拆迁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泥草房拆迁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四)检查验收。

农场要建立详实的泥草房拆迁档案资料,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拆迁补偿合同,补偿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验收单据,照片、影像资料,泥草房拆迁登记表等。

各分局新农村办要组织对农场泥草房拆迁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核实拆除面积,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上报总局。

总局新农村办会同建设局在10月中旬联合组织对各分局泥草房拆除惰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总局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数量。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新农村办要与建设、审计、纪检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对泥草房拆迁工作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对弄虚作假虚报拆除面积,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除停止安排资金补助、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泥草房拆迁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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