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经营情况及经营机制转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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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经营情况及经营机制转换的探讨
我市自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由改革前的365个减为目前的62个,职工人数由改革前的34878人减为目前的2950人,虽然已取得产权制度改革的初步胜利,但从目前国有粮食企业运行的情况来看,距离将“企业搞活、做大做强,加快发展”这个目标相差甚远。

2009-2011年全市粮食行业盈利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其中2011年我市夏季小麦、秋季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均未启动,造成补贴收入大幅减少。

因此,粮食企业改革、经营机制转换可谓任重道远,时不待我。

下面就我市国有企业经营及经营机制转换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的现状
(一)储备规模情况。

目前我市62家国有粮食企业(粮库)中:储备规模1亿斤以上国有粮食企业(粮库)10个;储备规模5000万斤--1亿斤国有粮食企业(粮库)16个;储备规模3000万斤—5000万斤国有粮食企业(粮库)10个;储备规模1000万斤—3000万斤国有粮食企业(粮库)19个;储备规模1000万斤以下国有粮食企业(粮库)7个。

从单个企业来看,库存量增加后,费用成本、人均费用和利润总额都会随着增加。

人均粮食保管增加后,人均费用有所增加,但企业利润也随着增加。

受企业前期设备投入、管理现代化程度、储存规模的影响,人均保管量盈亏平衡点对不同企业也有所不同。

(二)国有粮食企业(粮库)整体经营情况。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战略物资”逐步向一般性商品过渡,粮食行业也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转变。

粮食购销企业过去靠行政推动收粮、靠计划调拨销粮、靠财政补贴储粮的“大锅饭”经营模式已被彻底打破。

国有粮食企业(粮库)正面临着发展上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生存和发展,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体制改革和经营创新:一是以大
刀阔斧的魄力精简人员。

一方面鼓励职工自主择业,一方面尽力留住专业人才。

二是以科学合理的分配方式鼓足干劲。

普遍实行了以量计补,按量计酬分配方式。

三是以全面细致的考评塑造职工主人翁精神。

在企业管理各个方面实行考评制度,与奖惩直接挂钩。

四是以分灶吃饭的方式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费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包干使用,节约归已,超支自负。

五是用正确的经营理念定目标。

立足质量抓购销,面向市场抓质量;以质量促销售,以销售带收购,把掌握粮源作为创造企业效益的物质基础。

六是用灵活的经营方式占市场。

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做到单收、单放、单报收购进度、单独核算,确保安全存放。

七是用良好的资金循环活企业。

做到强化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建立资金月盘点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严格资金管理纪律。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既充分利用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又强化市场经营理念、创新企业管理制度;既增强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使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开展的有声有色,又使企业效益和职工福利得到明显提高、仓储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切实改善、经济实力得到增强,逐步迈上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

二、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现行经营管理模式经过近几年的运转,取得了一些成绩,从2007年开始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连续五年盈利,但同时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粮食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市场主体多元化已经形成。

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后,多种经济成分涌入粮食市场,参与粮油经营。

民营经济迅速扩张,国外粮食企业进军中国、争夺产地原料。

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市场中的“龙头”地位受到强烈冲击。

一是经济模式单一、经营观念老化,依赖吃政策饭生存。

2011年夏季,我市由于没有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小麦4.5亿公斤,欠付农民售粮
款亿元,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最后虽较好地解决了小麦收购资金问题,但所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不容忽视。

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自2006年执行最低收购价(含临时存储)以来,获得利息和费用补贴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年19487万元、2008年7548万元、2009年4309万元、2010年6009万元),而这项政策性业务是粮食购销企业的主要盈利来源。

二是国有粮食企业经营阵地丧失,地方政府和粮食局调控手段受限。

我市是产粮大市,正常年景粮食产量45亿公斤,商品量20多亿公斤。

国有粮食企业年收储能力在10亿公斤以上。

自2006年以来,粮油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各种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与中储粮发生业务往来,中粮、中纺集团等央企的介入,推动了粮源抢夺战的加剧,使国有粮食企业(粮库)仓库处于不饱和状态,并且随着央企的战略布局和地方布局的逐步完成,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粮库)也将逐步为之所摒弃。

三是国有粮食企业人员老化,青黄不接。

改革后,企业人员包袱减少了,但真正懂专业技术的年青同志不多了,整个粮食行业显得后继无人。

(二)“老人”欠帐消化难。

改制后,企业债务负担重,制约了企业正常经营和经济效益。

各县(市、区)除2至3家企业经营效益相对好一些,其他多家都是负债累累,单凭经营托市粮和贸易粮,获取微薄的补贴资金和经营利润,勉强维持正常的经营管理费用,而部分支出如遗属补助、退休人员医保金、困难补助等费用还需各县(市、区)粮食局筹措资金解决。

根据报表反映,截止2011年底,我市累计欠付职工款项19952万元,其中社保金等4622万元,上岗保证金、职工集资款等9426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市、区)的离退休人员未纳入社会化管理;二是2004年企业改革时,由于资金不足,用收取返聘人员的上岗保证金,支付分流人员工龄补偿金。

“老人”问题严重阻碍了粮食购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收购资金筹集难。

执行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政策,是国家在
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采取的一项重要调控措施,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惠农政策。

但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更多的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除了收购政策性粮食,要想经营其他性质的粮食,在农发行不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代中储粮收购轮换储备粮或贸易粮、向商业银行融资、外借和职工集资的办法解决少量资金。

今年我市在最低收购价预案未启动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缺乏收购资金收购量与同期相比减幅达89%。

(四)按国家标准收合格粮难。

多渠道市场主体涌入,导致收购价格多变;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量加大;粮食外流严重,影响本地粮食供求平衡和宏观调控。

在国家政策性收购的大环境下,谁掌握了粮源,就意味着有补贴收入。

为了收到粮,就存在放宽粮食质量标准的现象,危害甚大,突出表现在:一是淡薄了部分农民的质量意识,反正是机器收割,田头数钱交货,根本不管整晒;二是增加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收储难度,为了收到粮,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有些企业不惜贴进部分收购费用;三是增加库存损失。

收进来的高水分、高杂质粮,最后出库时,形成短量亏损。

(五)企业发展融资难。

近年来,随着农发行信贷政策的变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油收购资金贷款难度越来越大,部分企业经营性粮油贷款已基本停贷,自主经营十分困难。

去年收购前期,各县(市、区)主动与农发行协商,以动产抵押的方式申请贷款,但没有得到批准。

近年来省局与省农发行多次联合行文,对国有企业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做出了很好的安排布置,由于粮食政策及收购资金放贷主体发生了变更,农发行对国有粮食企业贷款慎之又慎,文件精神在基层落实不了。

同其他金融部门联系贷款事宜,前提都必须要办理土地、房屋他项权证,而办理土地、房屋抵押证手续繁琐困难重重,时间过长,待真正办理下来错过了市场行情。

同时过户费、房屋、土地
测量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数额高达几十万元企业难以承受。

(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

大部分基层粮站的仓库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不符合各类储备粮管理要求。

虽然省里每年都按计划拨付了一定数额的中心粮库建设资金,而就我市而言,仍有60%以上的仓库亟待维修和重建。

(七)企业经营人员责任意识淡薄。

据我们调查了解,部分县(市、区)对各基层站所实行租赁经营,承租者认为,把应上交的租金或利润任务完成后,剩下的收益都归承租者个人所得,为了眼前小利,往往忽视整体利益,因而对固定资产维修、改造等,存在着依赖、将就思想,更别谈企业的发展壮大了。

三、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改革仍然面临着诸如经营挂账多,遗留债务多等难题,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改革难,不改革更难,早改早主动,晚改更被动,不改没出路。

通过现场走访,深入了解,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摆脱“计划”面向“市场”。

通过前几轮改革,目前还在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的职工都明白,依靠政府、依靠补贴过日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如果大家还在那里等、靠、拖,职工没有奔头,企业也没有活力,只能是死水一潭,终将被市场经济大潮淘汰出局。

因此,必须转变思想经营观念,自己找出路,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二)大力推进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们认为国有粮食企业(粮库)改革的核心和重点还是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按照公司制改革方向进行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通过改制重组,因地制宜地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同时,非骨干粮食购销企业实
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将企业分类排队后,确定好联合重组、股份制、租赁、产权出售、破产和关停与歇业等具体改制模式,不搞一刀切。

那些既不能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又在一定时期内扭亏无望的企业,国有资本要全部退出。

今年4月,我市已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襄阳政办发【2012】51号),目前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改革正在推进之中。

(三)实施强筋壮骨工程,稳做市场主渠道。

国有粮食企业(粮库)主渠道不是叫出来的,是靠实力干出来的。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最终目的是搞活企业,使企业做大做强。

这就要求改革后的企业不仅要脱胎换骨,还要强筋壮骨,有足够的实力参与市场竞争,稳做“市场主渠道”。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在改革中尽力发挥自身场地、设施、购销渠道、资金贷款政策等优势,通过代购、代烘、代储等方式,积极入市开展粮食购销,掌握优质粮源,增强实力。

同时,还可以多元化发展储备业务经济。

一是搞好粮食储备的科学轮换。

二是拓展储备库功能,积极探索发展农副产品等物资储备,开展物流业务。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一是出台相关减免、帮扶等政策,逐步解决企业债务包袱。

目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欠社保及职工款项较多,越是产粮大县欠帐越多(如襄州区欠7000多万、枣阳市欠6000多万),对于只能维待生存的企业来讲,根本无力解决,长久下去,将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矛盾,如能出台相关减免、帮扶等政策对企业长远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是明确从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中给予地方国有粮食部门一定比例的仓库建设和维修资金。

以南漳县为例,在实行对产粮(油)大县奖励制度之前,该县国有粮食企业每年获得仓库维修资金200万元左右。

这项资金拨改奖后,虽然极力争取,每年也仅获补60-90万元。

而且,地方财政在安排资金时,往往优先考虑民营企业、油脂加工企业。

甚至用于农业部门和
蔬菜基地建设。

国有粮食企业获补比例与其仓容和收储规模极不相称,建议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明确增加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拨付比例。

三是在企业产权制度中,建议由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对粮食系统内部资产划转、整合、变更主体、投资等环节,给予减免相关税费。

四是在资金供应上引入竞争机制。

据我们了解,有些县市的地方储备业务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向放贷商业银行结算利息。

(五)真正做大做强,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粮食专家指出,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条件下,粮食产业化的主体是国有粮食企业,市场必须依托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粮食企业集团,构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转化及配套服务功能紧密结合的产业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控制市场风险,保护粮农利益。

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要提高引进项目资金比例,吸引多元投资主体,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

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参与企业改革,以品牌、资本、技术为联结纽带,实施企业组织结构战略性调整,组建粮食企业集团或经济联合体。

按照粮食收、储、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实现统一产品品牌、统一开拓市场、统一经营运作等,逐步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发展、集团化经营、品牌化销售,走粮食产业化之路。

例如,我市的环城粮油储备公司和市军粮供应站进行了合并,并且和民营的万宝粮油股份进行合作经营,由市城投公司、军供站、万宝公司三方联合成立了金良物流公司,目前,储存油脂万吨,收购小麦万吨,省粮食局将其列为2011年粮食现代物流储备项目,并增加了油脂储备计划。

通过这些措施也切实提高了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的风险抵御能力。

原文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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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条
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

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

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

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

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伍
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

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

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

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

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

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通
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

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

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

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

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

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

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

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赠,
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

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

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

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

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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