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性审视_数学论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性审视_数学论文
◆您现在正在阅读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性审视文章内容由收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性审视自2001年9月实施新课程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这场改革倾注了极大的热情。
改革的范围从小学、初中延至高中,从实验区扩展到全国范围。
但是激情过后,课改存在的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
从2004年南京高考之痛到2005年山西一县长因本地区高考失利而向家长道歉,课改与高考之间的冲突在不断升温。
我们在将矛头指向高考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对课改进行理性反思。
本次课改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史无前例的,因此被一些人称作是一场“革命”。
既然是一场“革命”,那就要有大动作,要有新气象,要与旧传统泾渭分明。
于是,课改在“革”了传统的“命”的同时,出现了矫枉过正的问题。
比如:对接受式学习的全面否定,在注重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忽略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在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的同时忽略了教师的责任和使命。
笔者以为,在新旧理念交替时,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该舍弃什么、保留什么。
在新课改中,以下几点是必须坚持的:
1.传授知识仍然是教师的一项神圣职责
学校教育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传授知识,这本是历经教育理论论证和教育实践检验的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令人困惑和忧虑的是,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响起了贬低知识传授价值的声音,一些地方还提出要广大教师“洗脑”,要转变教师知识传授者的角色。
反对传授知识的观点有二:
一是反对“知识”。
如有人提出在知识迅猛增长的今天,掌握知识比起学会学习来说要次要得多;还有人引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为论据来证明不必强调传授知识,只要教学生学会学习就可以了。
应当承认,掌握某一具体知识的重要性确实比会学习要小,但是必须清楚学习能力只有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才能得到锻炼和提高。
在新课标中,知识仍然被摆在三维目标中的第一位,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谈得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才谈得上让学生学会学习。
二是反对“传授”,认为让学生掌握知识是重要的,但不能靠传授。
如有人援引建构主义理论主张让学生在自主探究中掌握知识,而不是由教师来传授知识。
其实,传授并不等于灌输。
建构主义理论只是强调了学生并非消极被动地接受外界传授的知识,它没有也不能否定知识是从外界传授来的。
如果没有经过传授快速积累的知识基础,不仅会使探究流于形式,更会导致课堂教学的低效甚至无效。
新课改提倡教学目标的多元化和教学形式的多样化,但并不反对“传授”,更不反对“知识”,只是“知识”不再是教学的惟一目标,“知识”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传授知识的途径不再局限于灌输。
可是,我们很多教师常常陷入非此即彼的误区,不考虑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一味追求自主探究。
这恰恰说明了他们没有真正理解课改精神,将复杂的教学活动简单化了。
2.教师依然是课堂教学的核心
新课改要求打破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权威”、教师主宰课堂的陈规陋习,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有人据此认为,新课改就是要让教师“退位”,学生“登基”。
我们认为,还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等于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更不等于说教师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责任,变成课堂上无所事事的人。
教师依然是核心,而且是真正的核心,没有这个核心,学生将一事无成。
当然这个核心不再是拿着一本教参书让学生坐受笔录的人,而是引导者、启发者、点拨者。
如同导游,他将游客引入胜境,自由观赏。
当游客们对巍然高耸的雪域高山茫然不解或不识鸟兽草木之名时,他不会置身事外,而是适时出面做精彩解说。
教师的讲授有时还要像仙人指路,在学生的思路出现滞涩凝绝时轻灵而高妙地一“点”,即收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效。
这样的讲解不是灌输,而是启迪、点拨。
这样的课堂充满灵性、和谐。
教师还要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组织和调控,以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3.考试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不少人认为,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一切学生的发展,因而应该取消考试,因为考试是对学生个性和创造力的扼杀。
我们认为,课程改革虽然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为宗旨,但仍然不能离开考试这一有效方式。
不通过考试,我们如何准确了解学情,如何科学地进行教学改进或教学部署?当前,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尺度,更是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可以预见,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考试必将与新课程形影相随,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
肯定考试存在的合理性是否就是重走“应试教育”的回头路呢?我们认为,新课改与“应试教育”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要不要考试,而在于考评视角与方法的多层次、多样化。
新课改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评价方式的多样,并不等于不要考试,而是期望通过评价和考试内容及方式的改革,更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使评价与考试更具科学性,更加客观、公正。
4.必要的惩罚是对学生的尊重
新课改提倡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作为“人”的人格和尊严,要求广大教师摈弃训斥、命令、控制、束缚乃至体罚的简单粗暴行为,代之以尊重、理解、激励、引导等人性化的管理。
据此,一些教师认为,对学生的所有惩戒都是不应该的,都是对学生的不尊重。
秉持这种观点的教师似乎还没有真正理解教育的内涵,没有认识到教育的艰巨性、复杂性,他们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奖励和惩罚是一对矛盾,二者彼此相依,不可分割。
放弃惩罚而滥用奖励,不仅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导致骄纵、溺爱等负面效果。
如果没有教育性的惩戒以制止某些错误的行为,那么学生在许多事情上将只能通过成本更大的社会惩罚去学习。
正如杜威所言:“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
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
对学生实施惩罚是否意味着对学生的不尊重呢?记得马卡连柯讲过一段话:“对我们所不尊重的人,我们不能提出更多的要求。
当我们对一个人提出很多要求的时候,在这种要求里也就包含着我们对这个人的尊重。
”合理的惩罚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
因此,合理的惩罚也是对学生的尊重。
我们倡导对学生保留必要的惩罚,但这种惩罚的实施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惩罚的目的是教育,不能为惩罚而惩罚。
必须让学生认识到问题所在,认识到惩罚寄寓着教师的爱心、善意与尊重。
惩罚的对象是学生的违规行为,而不是学生本身。
任何指向学生的身体、尊严、人格、心灵的惩罚都是错误的。
运用惩罚时手段必须灵活,要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实施不同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