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与有关人员联系证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注意慢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如刚好遇学生下课或课外活动时要有专人引路。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应各自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停放在校门口的教师车辆必须按规范停车;禁止在校门口的网状线内停放车辆。
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
9、做到驾驶员定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车辆超载;小学车辆进出校门要登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
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作业期间让出人行通道,出示安全标志,作业完毕立即清场。
11、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12、小学应利用广播、社团活动、集会、标语、手抄报、图片、影像等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
13、各年级坚持错时放学、及分流进出教学楼的制度,防止人群拥挤,减轻道路拥挤的压力。
14、每天做操、就餐、放学时,上下教学楼、食堂楼梯都应有人带领,防止拥挤。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是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外的交通安全,制订的一套行为准则和管理制度。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的规定:
1. 上学和放学时,学生应尽量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如步行、自行车等,避免乘坐摩托车、非法运营的电动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
2. 学校应规划安全的校园交通路线和交通设施,确保学生的行走和骑行安全。
3. 学校应设置专门的人员或交通巡逻队,负责监管和引导学生的交通行为。
4. 学生在校园内应严守交通规则,如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等。
5. 学生应按照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上下学,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校门。
6. 学生乘坐校车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乱动,严禁在车内抛掷物品。
7. 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并且要熟悉自行车规则,遵守交通规则。
8. 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9. 学校要设置交通安全守则,定期检查学生的交通安全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批评。
10.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和培养孩子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学生的交通安全,提高他们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保障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学校内部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培养小学生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建立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第四条小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是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
第五条学校与家长共同负有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学校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组织与督导,家长应积极参与并配合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方案,保障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校园交通安全
第七条学校应制定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交通平安岗,并由专人负责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指挥。
第九条学校应设立安全通道,分别供小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使用。
第十条学校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道路交通方向和规则,提醒行人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校园交通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第三章上下学交通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应组织学生按照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在规定的地点进行集合和集体上下学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交通护卫和交通警务人员,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鼓励学生文明骑行或步行上下学。
第十五条学校与家长应合作组织交通巡逻队,加强学生上下学路段的交通管控。
第四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全体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
第十七条学校应组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学校应配备交通安全教育用品,如道路标线、交通标志等,并加强使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要求教职员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的融入,引导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与交通部门合作,共同制定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教职工交通安全档案,记录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交通违规行为。
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交通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地上报交通事故情况。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交通事故鉴定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对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对交通安全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表扬、奖励、奖品等。
第三十条对教职员工的交通违规行为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处分等。
第三十一条对教职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应进行嘉奖,包括表彰、奖金等。
第八章监督与评估
第三十二条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应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做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小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