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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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5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经信局开展现场调查。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西部皮鞋城一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入驻企业规模较小,制鞋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的污染物及处理方式基本相同,为了集中处理污染物并达标排放,故以每区厂房为单位,企业委托南充市环科院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县环保局批复。其中:金莺鞋业位于A区,环评批复见竹环函〔2013〕147号(该企业租用永鑫鞋业厂房);金少爷鞋业位于B区,环评批复见竹环函〔2013〕148号;顺祥鞋业位于B区,环评批复见竹环函〔2013〕148号(与骏康鞋业系同一企业,只是名称发生变更);立树鞋业、伟峰鞋业、德艺申鞋业位于C区,环评批复见竹环函〔2013〕149号(三家企业均租赁原乾峰鞋业厂房)。现有的6家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计能力均未超过原环评批复范围,但由于各区企业建设进度不一,目前均未申请环保验收。
达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补充公示2)
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第 29批 2017年9月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20170904007
达州市宣汉县下八镇建设村“川东北高含硫净化厂”排放废气,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周边果树和家禽。
达州
大气
9月5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宣汉县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举报的“川东北高含硫净化厂”,实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下八镇建设村的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川东北天然气项目南坝净化厂(以下简称净化厂),系中石油与美国雪佛龙公司合作经营的项目,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距离净化厂装置区 400 米范围,在该范围内无人居住。主要产品是天然气和硫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该净化厂共有三列生产装置,年处理30亿立方天然气,其中第一列装置于2016年1月25日投入试运行,第二列装置于2016年4月7日投入试运行,第三列装置于2016年5月27日投入试运行。三列装置均未通过国家环保验收(已向中石油申请验收)。目前,一、三列因设备检修关停,第二列仍处于试运行中。
(下一页待续)

一、处理情况
(一)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1.加大监测频次。按照《废气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对净化厂排放废气做到每季度一次监测,一旦发现废气排放超标,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责任人:马兵,宣汉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宣汉县环保局)
2.加强在线监测。落实具体责任人对净化厂在线监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在线监控运行不正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查处。(责任人:马兵,宣汉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宣汉县环保局)
(续前页)
5.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督促该净化厂聘请第三方机构按法定程序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将群众反映的废气等问题作为评估重点,检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净化厂全面生产后即启动此项工作。(责任人:马兵,宣汉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宣汉县环保局)
(二)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2016年3月24日,宣汉县环保局对该净化厂未规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15万元;2016年11月21日,对该净化厂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9万元;2017年8月4日,对该净化厂未取得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90万元。
(三)关于“影响周边果树和家禽”的问题
经走访该净化厂周边群众(与净化厂中心装置距离400至1000米),均反映自家种植的果树和养殖的家禽没有影响;调查组深入下八镇建设村(社区),对该村4个组的10户村民入户查看,其果树和家禽无异样;通过对下八镇驻建设村干部调查了解,该村自2016年以来,没有收到因净化厂环境污染造成农户果树、家禽有影响的情况报告。
达州
其他
9月4日接件后,大竹县成立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丁小伟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中国西部皮鞋城”系大竹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11年县政府与重庆和坊商贸公司签订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拟用地1500亩,分三期建设,规划入驻企业250余家。
该项目由重庆和坊商贸有限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一期工程于2013年启动建设,占地近600亩,拟入驻制鞋企业27家,计划建设标准化厂房A—H共7个区、约40万平方米。2015年底,A—D区厂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陆续有部分制鞋企业进场装修厂房及办公楼。此后,受市场行情、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影响,永鑫鞋业、富森源鞋业、程林鞋业等3家企业自然倒闭,踏浪鞋业、格莱佳丽鞋业等18家企业暂缓入驻。截至2017年初,实际留存企业6家,分别为金少爷鞋业、顺祥鞋业、金莺鞋业、立树鞋业、伟峰鞋业、德艺申鞋业。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7日下午,调查组在宣汉县天然气办公室南坝现场组会议室,组织建设村的群众代表9人召开了案件回访座谈会,就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工作进度作了通报,就相关环境保护知识进行了宣传。群众代表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2
20170904037
达州市大竹县“中国西部皮鞋城”无环评手续,前期投诉后当地政府要求企业停工,但仍在生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排放废气”的问题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审〔2009〕385号批复,该净化厂排放的废气,按国家规定年排放二氧化硫1200吨。排放的废气,经过尾气处理后,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经宣汉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9月5日—6日实时监测(宣汉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宣环监字[2017]第186号”),排放标准符合国家排放限值的要求。
3统维护,细化作业规程,合理确定放空速度,达到匀速缓慢放空,确保充分燃烧。及时启动放空废气异常排放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责任人:马兵,宣汉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宣汉县环保局)
4. 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净化厂周边群众的沟通交流。通过制作口袋读物并组织群众代表进企业、环保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普及相应科学知识,加大天然气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运用电子屏等载体公示企业环境信息,消除周边群众的误解,提高公众认知度、认可度。(责任人:王飞,宣汉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宣汉县天然气办公室、宣汉县南坝镇政府、宣汉县下八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下一页待续)

(续前页)
(二)关于“造成空气污染”的问题
该净化厂按国家规定年排放二氧化硫1200吨、日平均排放二氧化硫3.2吨,二氧化硫100m高烟囱SO2排放量≤170kg/h,允许排放浓度为960mg/m3。调查组问询了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川东北项目环境合规计划主管Steve Pratt(史蒂夫·普拉特),净化厂在生产过程中启动和关闭设备时,或遇到设备故障时会采取放空措施燃烧原料气(火炬塔平时燃烧时点燃的气体为已经净化的天然气),嗅觉敏感的群众会闻到气味。净化厂为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厂区内安装了废气排放在线监控设备,于2017年8月3日通过了市环保局验收;在厂区周边安装了4个固定式在线监控仪,对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监控。
(二)关于“前期投诉后当地政府要求企业停工,但仍在生产”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大竹县政府前期未接到投诉,也未要求企业停工。现场调查发现:金少爷鞋业、顺祥鞋业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立树鞋业、金莺鞋业未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并投入运行;伟峰鞋业、德艺申鞋业无订单未生产。

一、处理情况
(一)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组要求,大竹县环保局、经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加强入驻企业管理。督促金少爷鞋业、顺祥鞋业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申请验收,在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正式生产;督促新入驻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按法定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二)依法立案调查。由大竹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对大竹金莺鞋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立树鞋业有限公司下达《环境行政案件立案书》,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调查。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7日,工作组回访各有关企业和群众,各企业正在完善环保设施设备和环保手续,回访的12名群众均对整改情况和处理措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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