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涵义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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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涵义的阐释061000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和生产方式发展的今天,宗教的教义、教规、信仰形式等都呈现出新的特征。
其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宗教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理论来源和基础,对其真正涵义的理解和把握对社会中宗教问题的解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文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涵义进行阐述。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涵义阐释
前言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该理论的提出对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宗教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更是当今宗教管理政策提出的重要理论基础。
因此,在社会发展中,一定要把握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涵义内容,正确理解宗教观念,以期能够使宗教观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1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观念,因此亦可称其为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
首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思想,通过历史唯物主义来解释宗教中基本问题,这种方法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往任何一种宗教思想所不具备的特点和优势。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每个历史时期的主要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易形式,以及产生的社会结构,都是这个时期政治和历史的根基。
”所以,宗教的性质就应该深入到“宗教的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现存物质世界中去寻找”,于是,促使马克思、恩格斯在人类历史中,首次对宗教信仰实际物质基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所以,对宗教的本质与根源的考察,最终还是要从宗教的物质基础入手。
在对宗教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研究时,必须从各个发展阶段来考察其物质生活的发展和变化,并通过实际的生产力发展来解释宗教的演变。
其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历史唯物主义同步形成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世
界观方面所形成的相关理论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从最初的唯心主义转向
唯物主义,再由革命民主的观念转向共产主义,最后才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这
期间经历了比较漫长曲折的过程。
事实上,他们的宗教观的最终形成也是如此,
由信仰宗教向批判宗教转变,从唯心主义无神论转向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从而形
成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
由此看来,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历史唯物
主义宗教观的建立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可谓是同步的,二者是相互补充、不可
分割的。
在马克思、恩格斯早期的理论研究中,一方面,他们对宗教本质、宗教根源、宗教社会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而且这个研究过程也成了唯物主义理论
形成的重要成长点,为唯物主义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帮助。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
最初的思想实践活动基本上是以宗教批评为起点,进而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深入探索,才逐渐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
另一方面,在历史唯物主义逐步形成和日渐完
善中,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提供了方法论和理论依据,从而使得马克思、恩格斯
实现了对其宗教信仰的超越。
马克思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他将政治和宗教的批判、哲学与经济学的有机结合,并将这一结果应用于自己的研究之中。
2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等同为“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
针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些学者往往将其称为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或是
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在一定程度上似乎形成了宗教观等同于无神论的观念。
但
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与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在本质上有着差异。
对历史唯物主义
宗教观而言,它是马克思用唯物论对宗教问题进行分析过程中,根据社会实际而
产生的一种观念,而且,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所包含的体系内容比较广泛。
而历史
唯物主义无神论则是在宗教论基础上,否定了神的存在。
同时,历史唯物主义宗
教思想涉及范围远远大于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
有上述所说,“神”与“宗教”
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绝对不能划上等号。
即使宗教虽然与对超自然物质(神)
的崇敬和天堂(天堂、地狱)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神仅仅是宗教中的一个构
成要素,并不是一切。
而宗教既是一种精神的文化,同时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
会文化系统,是与社会结构紧密联系起来的一种社会力量。
不过,究其根本,
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与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在解决宗教问题上都是不可或缺的重
要理论基础。
3工人阶级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原则
3.1坚持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对个人来说是一件私事,因为每个人的思想发展程度都不一样,所以对
宗教的观点和需要也就不一样了,在目前的经济发展较低的情况下,宗教的自由
是必须得到保障的。
而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就有更高的责任,他必须表现出最高
的思想觉悟,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既要保障人
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又要制定正确的政策道路,使人们摆脱愚昧,走上文明道路。
3.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如若不能将马克思主义与实际情况相联系,在宗教问题上容易存在着一些混
乱的现象。
因此,在一个法治国家中,对于相关问题必须从法律着手,制定相关
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合理地维护宗教界的合法利益,使宗教信仰政策得到充
分的贯彻;另一方面,也要限制宗教对政治、经济等根本问题的干预。
首先,要
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宗教政策的执行,任何人和团体都不能侵犯别人的宗教权利,
不能干扰他们合法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其次,要对以宗教自由为幌子,实际上违
背国家宪法、法律的危害社会行为和团体进行严厉打击,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
教信仰自由进行渗透。
3.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是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意识形态领域,不会因受到某种冲击而消失。
因此,最好的解决措施,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基础,科学、正确的面对宗教
问题。
特别是在社会发展中,更要立足于真实情况,以保障人们的基本权益为根本,从而制定符合实情的、合理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
此外,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所指引的科学发展方向。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宗教问题上,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理论依据和方法,以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和理论依据加以构建与维护。
此外,要在正确认识宗教本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宗教的积极因素,使得宗教观念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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