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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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甲方:上海市政府
乙方:居住在拆迁范围内的居民
鉴于甲方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计划拆迁乙方所居住的房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安置补偿,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
1. 拆迁范围:乙方所居住的房屋位于上海市某某区,由甲方确定为拆迁范围。
2. 补偿标准:依据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乙方可获得以下补偿:
(1) 房屋补偿:对乙方居住的房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支付房屋补偿款项。
(2) 安置住房: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安置住房,面积、地理位置等应满足相关要求。
(3) 过渡期费用: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过渡期费用,用于乙方搬迁、生活等方面的支出。
(4) 其他补偿:根据具体情况,甲方将视需要给予乙方其他合理的补偿。
二、房屋评估和补偿支付
1. 房屋评估:甲方将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对乙方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房屋补偿款项的依据。
2. 补偿支付:乙方在房屋拆迁后,凭借评估结果,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房屋补偿款项。
3. 补偿款项计算:房屋补偿款项的计算采用市场公允原则,按照乙方所拥有的产权、面积、地理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三、安置住房
1. 安置住房选择:甲方将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与原居住房屋相当的安置住房。
乙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选择合适的安置住房。
2. 安置住房要求:甲方将确保提供的安置住房符合相关标准,面积、装修等应满足乙方的居住需求。
3. 安置住房权属:安置住房的权属归甲方所有,乙方为安置住房的合法使用人。
乙方需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履行与安置住房有关的义务。
四、过渡期费用支付
1. 过渡期费用标准: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实际需要,支付过渡期费用,用于乙方搬迁、生活等方面的支出。
2. 过渡期费用计划:甲方将与乙方协商确定过渡期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及金额,并及时进行支付。
五、其他补偿事宜
1. 临时占用费用:如拆迁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乙方房屋用于相关工程施工或其他用途,甲方将支付相应的临时占用费用。
2. 储藏物品移除和储存:乙方在拆迁前应清空房屋并将自己的物品进行妥善处理。
如乙方需要储存物品,甲方将提供相应的储存空间,并承担储存费用。
六、协议变更和解决争议
1. 协议变更:协议变更需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2.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上海市政府(盖章)日期:
乙方:居民(签字)日期:
2024年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二)协议范本
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局
乙方:(个人/家庭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确保甲方正当权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拆迁和安置范围
1. 根据上海市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甲方将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并提供相应的安置。
2. 拆迁范围为:(详细描述房屋拆迁范围,并提供相应的拆迁面积或具体指标)
第二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 甲方将对乙方的房屋拆迁给予现金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及上海市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执行。
2. 补偿款项的支付方式为:(例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支付时间及方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偿划拨协议。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拆迁前的评估与验收工作,如发现评估异常或对补偿金额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进行相应的协商处理。
第三条安置房屋的选择和分配
1. 甲方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选择合适的安置房源,并向乙方提供。
2. 安置房源的面积、品质、地理位置等应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甲方将尽力做到与乙方原居住房屋相当或提升。
3. 安置房屋的分配方式由甲方进行,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情况和甲方的分配政策进行合理的分配。
第四条其他权益的保障
1. 甲方将确保乙方在拆迁和安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有损失或纠纷发生,甲方将积极协调处理。
2. 乙方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确保拆迁和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以确保自己权益的保障。
第五条违约及解决争议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均可要求履行或要求赔偿。
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法律的适用与解释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上海市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限制。
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执行,应遵循上海市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七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为:甲方完成对乙方的房屋拆迁工作,并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3.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2024年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三)甲方:上海市城市规划部门
乙方:被拆迁户(个人或家庭)
鉴于甲乙双方就拆迁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拆迁安置房补偿方式
1.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以及拆迁项目实际情况,在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将获得与原住房相等、或优于原住房的安置房。
2. 被拆迁户可以选择将安置房的使用权转让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出售,售价按市场价评估确定,并根据相关规定收取适当比例的服务费。
3. 对于无法提供足够数量的安置房的被拆迁户,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货币补偿标准
1. 根据拆迁户原住房的产权证,结合市场评估,确定原住房的补偿价值。
2. 被拆迁户在签订本协议后,凭借原房产权证和相关材料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办理货币补偿手续。
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币补偿支付。
三、其他补偿和安置措施
1. 被拆迁户如在拆迁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甲方将提供相应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和范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如被拆迁户原房产中存在租赁关系,甲方将协助解决租约变更等问题,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3.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例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额外的帮助和安置。
四、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愿遵守各项条款内容。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特此协议书签定。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