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108261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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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20210826141709
一、总则
1.1 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活动。

1.3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活动。

1.4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信誉,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10826141709
二、工程总承包的范围与方式
2.1 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
(1)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
(2)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3)工程项目的采购与施工一体化;
(4)其他依法可以实施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1)直接承包:发包方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3)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
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1)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3)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4)负责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2)对分包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
安全;
(3)及时向发包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积极配合
发包方进行工程验收;
(4)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程总承包的监管与处罚
4.1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管,确保本办
法的贯彻实施。

(1)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工程总承包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
关注的工程项目,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10826141709
五、合同管理
5.1 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分配,以及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变更、违约责任等条款。

5.2 发包方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

5.3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工程,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内容。

如需变更,应当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
办理。

六、质量管理
6.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
针和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6.2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
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6.3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责任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七、安全管理
7.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
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7.2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3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信息化管理
8.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8.2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8.3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工程总承包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九、附则
9.1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9.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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