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洁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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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洁工作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保洁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保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安全卫生,以人为本;
3.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医院保洁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保洁人员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保洁作业流程,负责医院公共区域、病房、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3. 定期对保洁工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4. 对医院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配合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开展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第六条医院相关部门职责:
1.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保洁工作计划、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福利待遇等工作;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洁工具、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等工作。
第三章保洁工作流程
第七条保洁工作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1. 清洁:按照卫生标准,对医院各区域进行清扫、擦拭、拖地等清洁工作;
2. 消毒:对医院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包括空气消毒、物体表面消毒、地面消毒等;
3. 防尘:对医院各区域进行防尘处理,保持环境清洁;
4. 防霉:对医院各区域进行防霉处理,防止霉变;
5. 防鼠、防蚊、防蝇:对医院各区域进行防鼠、防蚊、防蝇处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
6. 疫情防控: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第四章保洁工具与设备
第八条医院应配备足够的保洁工具和设备,包括:
1. 清洁工具:扫把、拖把、抹布、簸箕、垃圾袋等;
2. 消毒工具:消毒液、喷雾器、消毒毛巾等;
3. 清洁设备:吸尘器、清洁机、消毒机等。
第九条保洁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五章人员培训与管理
第十条医院应对保洁人员进行以下培训:
1. 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医院感染防控知识;
3. 保洁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4. 保洁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保洁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工作态度;
2. 工作技能;
3. 工作效率;
4. 感染防控意识。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保洁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进行奖励,对违
反规定的保洁人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 保洁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消毒工作;
2. 保洁工具和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3. 医院环境卫生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4. 保洁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保洁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洁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保洁工作,包括医院公共区域、病房、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场所的保洁工作。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严格规范,确保质量;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4. 人员培训,提高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医院设立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保洁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医院保洁管理规章制度;
2. 确定保洁工作标准和要求;
3. 组织保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4. 监督检查保洁工作落实情况;
5. 负责保洁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6. 协调解决保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医院设立保洁管理部门,负责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第七条保洁管理部门职责:
1. 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调配;
2. 制定保洁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保洁工作;
3. 监督检查保洁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处理保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 负责保洁工具、用品的采购、管理和维护;
5. 负责保洁费用的预算、核算和报销;
6. 定期向保洁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保洁工作情况。
第三章保洁人员管理
1.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 具备一定的保洁知识和技能;
4. 通过医院组织的保洁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医院保洁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医院保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所负责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3. 保持医院环境卫生整洁,消除卫生死角;
4. 及时发现并报告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5. 配合做好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6.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条医院对保洁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保洁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医院保洁工作内容:
1. 医院公共区域的保洁;
2. 病房、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场所的保洁;
3. 医院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4. 医院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5. 病媒生物的防治;
6. 其他与医院环境卫生相关的保洁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要求:
1. 保洁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2. 保洁工具、用品应保持清洁、整齐;
3. 保洁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
4. 保洁区域应无垃圾、污物、痰迹、蛛网等;
5. 医院垃圾应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6. 医院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 病媒生物的防治应定期进行,保持环境整洁。
第五章保洁工作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 保洁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纪律;
2. 保洁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3. 保洁工具、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 医院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5. 消毒、隔离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6. 病媒生物的防治。
第十四条医院对保洁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保洁技能;
2. 工作态度;
3. 工作纪律;
4. 服务意识;
5. 知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根据考核结果对保洁人员进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保洁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医院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医院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医院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1. 保洁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3. 保洁人员应熟悉保洁工具、用品的使用方法,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4.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5.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通道等;
6. 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八章医院保洁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医院保洁应急预案:
1. 医院应制定保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火灾、自然灾害等;
2. 医院应定期组织保洁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医院应建立健全保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4. 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保洁突发事件。
第九章医院保洁成本核算与预算管理
第二十条医院保洁成本核算与预算管理:
1. 医院应建立健全保洁成本核算制度,对保洁工作进行成本核算;
2. 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制定保洁工作预算;
3.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医院应加强对保洁费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院保洁工作档案管理:
1. 医院应建立健全保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保洁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
2. 医院应将保洁工作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工作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4. 医院应加强对保洁工作档案的利用,为保洁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十二章医院保洁工作宣传与教育
第二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宣传与教育:
1. 医院应加强保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院职工对保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 医院应定期举办保洁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保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
意识;
3. 医院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公告等,宣传保洁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
的医院环境;
4. 医院应鼓励职工参与保洁工作,共同维护医院环境卫生。
第十三章医院保洁工作监督与投诉
第二十三条医院保洁工作监督与投诉:
1. 医院应设立保洁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社会各界对保洁工作的监督和
投诉;
2. 医院应建立健全保洁工作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事项;
3.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和社会各界对保洁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
4. 医院应将保洁工作监督与投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保洁人员进行
奖励。
第十四章医院保洁工作持续改进
第二十四条医院保洁工作持续改进:
1.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 医院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提高保洁工作水平;
3. 医院应鼓励保洁人员提出改进建议,积极参与保洁工作改进;
4. 医院应加强与保洁行业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保洁工作质量。
第十五章医院保洁工作总结与报告
第二十五条医院保洁工作总结与报告:
1.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保洁工作总结报告;
2. 医院应将保洁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医院保洁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3. 医院应将保洁工作总结报告作为医院保洁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为保洁工作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六章医院保洁工作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保洁工作奖惩制度:
1. 医院应设立保洁工作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保洁人员进行处罚;
2. 医院应将保洁工作奖惩制度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工作奖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部门协调
第二十八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部门协调:
1. 医院应加强与医院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保洁工作与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医院应定期召开保洁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保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 医院应建立健全保洁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保洁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协调一致。
第十九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九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交流与合作:
1. 医院应积极参加保洁行业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其他医院的先进经验;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保洁工作交流与合作机制,共同提高保洁工作水平;
3. 医院应加强与保洁行业协会的联系,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十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单位合作
第三十一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单位合作:
1. 医院应与其他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保洁工作;
2. 医院应与其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医院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三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领域合作
第三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领域合作:
1. 医院应积极探索保洁工作与其他领域的结合,如环保、健康等;
2. 医院应与其他领域的研究机构、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保洁工作相关研究;
3. 医院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保洁工作理念,提高公众对医院环境卫生的认识。
第三十三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标准对接
第三十四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标准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国内外医院保洁工作标准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医院保洁工作标准;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标准对接机制,共同提高医院保洁工作水平;
3. 医院应定期对保洁工作标准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三十五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服务对接
第三十六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服务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其他服务的发展需求,确保保洁工作与其他服务的协调一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服务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共同提高医院服务水平;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服务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便捷性。
第三十七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信息化建设对接
第三十八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信息化建设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将保洁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信息化建设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信息化建设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十九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对接
第四十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文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将保洁工作融入医院文化建设;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文化建设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文化建设;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文化建设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内涵性和特色性。
第四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
第四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可持续发展战略,将保洁工作纳入可持续发展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可持续发展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四十三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社会责任对接
第四十四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社会责任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社会责任,将保洁工作融入社会责任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社会责任对接机制,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社会责任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履行效果。
第四十五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创新能力对接
第四十六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创新能力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创新能力,将保洁工作融入创新能力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创新能力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创新能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创新能力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四十七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
第四十八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核心竞争力,将保洁工作融入核心竞争力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核心竞争力对接机制,共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提升效果。
第四十九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战略规划对接
第五十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战略规划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战略规划,将保洁工作融入战略规划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战略规划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战略规划;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战略规划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实施效果。
第五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管理创新对接
第五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管理创新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管理创新,将保洁工作融入管理创新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管理创新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管理创新;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管理创新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五十三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服务创新对接
第五十四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服务创新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服务创新,将保洁工作融入服务创新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服务创新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服务创新;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服务创新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五十五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对接
第五十六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文化建设,将保洁工作融入文化建设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文化建设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文化建设;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文化建设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内涵性和特色性。
第五十七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
第五十八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可持续发展战略,将保洁工作融入可持续发展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可持续发展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五十九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社会责任对接
第六十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社会责任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社会责任,将保洁工作融入社会责任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社会责任对接机制,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社会责任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履行效果。
第六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创新能力对接
第六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创新能力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创新能力,将保洁工作融入创新能力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创新能力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创新能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创新能力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六十三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
第六十四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核心竞争力,将保洁工作融入核心竞争力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核心竞争力对接机制,共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提升效果。
第六十五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战略规划对接
第六十六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战略规划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战略规划,将保洁工作融入战略规划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战略规划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战略规划;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战略规划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实施效果。
第六十七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管理创新对接
第六十八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管理创新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管理创新,将保洁工作融入管理创新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管理创新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管理创新;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管理创新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六十九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服务创新对接
第七十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服务创新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服务创新,将保洁工作融入服务创新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服务创新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服务创新;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服务创新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七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对接
第七十二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文化建设,将保洁工作融入文化建设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文化建设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文化建设;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文化建设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内涵性和特色性。
第七十三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
第七十四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可持续发展战略,将保洁工作融入可持续发展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可持续发展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可持续发展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七十五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社会责任对接
第七十六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社会责任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社会责任,将保洁工作融入社会责任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社会责任对接机制,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社会责任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履行效果。
第七十七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创新能力对接
第七十八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创新能力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创新能力,将保洁工作融入创新能力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创新能力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医院创新能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创新能力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创新效果。
第七十九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
第八十条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
1. 医院应关注医院核心竞争力,将保洁工作融入核心竞争力范畴;
2. 医院应与其他医院建立核心竞争力对接机制,共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院核心竞争力对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提升效果。
第八十一章医院保洁工作与其他医院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洁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
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