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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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依据为《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二、抽样范围和标准
(一)抽样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食品包装用的塑料工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塑料餐具、塑料保鲜膜、塑料袋等。
(二)抽样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三、抽样方法和程序
(一)抽样方法:
1.抽样数量:根据抽样比例确定。
2.抽样方式:在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进行随机抽样。
(二)抽样程序:
1.确定抽样对象:根据抽样计划,确定抽样对象。
2.准备抽样工具和抽样记录表。
3.抽样地点、时间:根据抽样计划,确定抽样地点和时间。
4.随机抽样:在抽样地点按照抽样计划,随机抽取样品。
5.填写抽样记录表:对样品进行标注,填写抽样记录表,包括抽样编号、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人员等。
6.样品封存和标识:将抽样得到的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送样:将封存好的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四、抽查频次和数量
(一)抽查频次: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
(二)抽查数量:
根据抽样比例和抽样频次,确定每次抽查的样品数量。
抽样比例一般为生产或销售批次的10%。
五、监督抽样的结果处理
(一)发现合格产品的处理:
对合格产品,及时予以通知,并在抽样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二)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1.对不合格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并立即通知生产企业。
2.要求生产企业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状况。
3.根据情况,可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包括下架、召回等。
4.对于严重的不合格产品,可以追究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抽样的计划和报告
(一)制定监督抽样计划:
每年制定监督抽样计划,明确抽样频次、抽样数量和抽样对象等。
(二)编制监督抽样报告:
每次监督抽样结束后,编制监督抽样报告,包括抽样情况、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等。
七、监督抽样的管理和评估
(一)管理:
建立监督抽样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
(二)评估:
定期对监督抽样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抽样质量、报告准确性等。
八、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3.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质量监管部门所有。
四、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
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
六、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
七、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
八、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