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色辖区客渡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色辖区客渡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05
•【字号】百政办发[2012]66号
•【施行日期】2012.04.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色辖区客渡船水上
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百政办发〔201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发生的桂平“3·11”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命和财产损失。

为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避免类似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百色辖区客渡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辖区客渡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桂平“3·11”事故充分暴露了在客渡船监管方面存在的违章超载、违章作业、监管薄弱的情况以及渡工操作能力不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对策措施。

二、加强辖区客渡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一)立即开展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大排查。

4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渡口渡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弄清基本情况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渡工、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的情况,重点排查客渡在人、船、环境三方面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源数据库。

存在安全隐患的客渡船在隐患整改前一律停航。

(二)开展客渡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打击无证驾驶、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等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行政处罚一律按照上限处罚;一律暂扣船员证书12个月;一律将违法船舶列入黑名单。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力量,完善“弹性”工作机制,加强一线执法力量。

(三)加强辖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

加强巡航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渡运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落实校方责任,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护送学生上船并与船员签字确认。

时值“五一”、“端午”等重要民俗节日,要对辖区监管任务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现场监管,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四)建立学生渡运安保机制。

乐业县人民政府和百色海事、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自率先建立学生渡运安保机制以来,学生渡运安全有了较大的保障。

各县(区)要借鉴乐业县的经验,建立相应的机制,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要在4月底前落实学生渡运安保机制,确保学生渡运工作的安全。

(五)要举一反三,强化安全教育。

海事部门要及时向船员和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桂平“3·11”事故情况,要尽快组织辖区所有客渡船船员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人为事故教训的“案例教育”。

宣讲违章操作、冒险航行的危害性,提高渡运工作的安全责任意识,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六)完善预案,提高安全应急处置水平。

海事部门要针对节假日等特殊时段
客流高峰时,客渡船超载航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协调有关船舶确保安全渡运。

同时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水文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加强值班,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待命制度,随时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七)开展自查自纠,提高监管能力。

百色辖区虽多年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但我们仍要保持高度警惕,重视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各有关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安全意识薄弱,监管不到位等现象认真开展“四查四改”活动:一查思想麻痹大意、改思想不重视的现象;二查安全隐患,改对辖区隐患和危险源不明的情况;三查管理,改制度不健全、基础资料不掌握的现象;四查责任,改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现象,要确保“一方平安”。

三、加强客渡船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渡口渡船的四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职责,解决乡管员的编制、经费和待遇,真正形成水上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同时,要重视并加大标准化渡船的推广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渡运安全的源头问题。

(二)海事、交通、安监、航道、船检、水产、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定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辖区水上交通形势和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

各部门联动,在重点时段、重点渡口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力量,严厉打击违章超载、非法载客等危害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净化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安全乘船、安全出行意识,提高船员遵纪守法、安全航行的责任意识。

(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关于印发<百色市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安委发〔2012〕22号)要
求,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