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财与法律练习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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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与法律练习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1.下列各项中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的是( )。

A.宪法
B.法律
C.国际条约
D.行业规范
正确答案:D
解析:法的渊源也称法的形式,是指法获得成立的方式和表现形式。

我国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和国际条约等。

行业规范不属于法律渊源,不具有法律效力。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2.下列民事行为中无效的是( )。

A.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奖励的行为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清醒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C.年满18周岁的某大学学生与他人签订的转让专利的行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赠与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民事行为能力以行为人智力和精神状况作为判断标准。

间歇性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清醒期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利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他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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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年满19周岁,为在校大学生,由其父母抚养。

甲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1万元,到期无力偿还。

对该款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甲承担偿还责任
B.由甲之父母承担偿还责任
C.甲之父母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D.甲之父母负有先行垫付义务
正确答案:A
解析:年满19周岁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该责任应由甲承担,父母既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先行垫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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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都是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B.普通合伙、个人合伙、有限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均是其他经济组织
C.企业法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其他经济组织
D.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是企业法人
正确答案:D
解析:对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经营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所以A不正确;个人合伙是自然人的一种形式,不是其他经济组织,所以B不正确;企业法人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其他经济组织,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C不正确。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5.下列机构属于企业法人的是( )。

A.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B.中国工商银行
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D.宋庆龄基金会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一种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属于事业单位,宋庆龄基金会属于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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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多可以达到( )。

A.100人
B.50人
C.40人
D.30人
正确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7.张某和李某在上海共同建立一外贸公司,该外贸公司的建立已经获得批准,目前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都已经展开,工商税务登记还在办理中,该外贸公司属于( )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A.企业法人
B.非企业法人
C.其他经济组织
D.自然人
正确答案:C
解析:该外贸公司是筹建中的法人,还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属于典型的其
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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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有限合伙是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
B.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C.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D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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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

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

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

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

4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

本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 )。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本题中,丙反对丁参加合伙,则表明丁不能成为合伙人,既然丁不是合伙人,充其量是个雇佣人员,也就不必分担该5万元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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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共同共有也具有确定的份额
B.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共有人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
C.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D.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正确答案:A
解析:共同共有没有共同份额,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

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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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着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
解析:甲、乙共同继承的房屋在遗产分割之前属于其共同共有,故A项错误。

甲加盖的房屋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故B项正确,C项错误。

《民通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甲对其加盖的房屋有处分权,而对其与乙共同共有的房屋无处分权,但由于甲为三间房屋的登记所有人,且丙为善意第三人,丙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11.甲乙二人共有一栋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该损害应由( )。

A.甲乙二人连带赔偿
B.甲单独赔偿
C.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金融理财与法律
12.下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

(1)妻子使用的护肤品(2)丈夫发表小说获得的稿酬收入(3)军人获得的伤亡保险金(4)一方父母赠与的汽车
A.(1)(3)
B.(1) (4)
C.(2) (3)
D.(2) (4)
正确答案:D
解析:妻子使用的护肤品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军人获得的伤亡保险金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丈夫发表小说获得的稿酬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一方父母赠与的汽车,没有特指给夫妻哪方,所以属于共同财产。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13.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中,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

A.妻子的医疗生活补助
B.夫妻双方的养老保险金
C.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D.丈夫使用婚前财产炒股所得收益
正确答案:A
解析: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医疗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14.李某夫妻二人在结婚时曾口头约定婚后各自所得的工资、经营收益、存款等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5.5万元,但并未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王某也不知道李某夫妻结婚时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

当王某要求李某夫妻还款时,李某有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有婚后财产1.5万元和因车祸获得医疗费5000元。

则李某可以用( )来偿还借款。

A.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
B.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兀、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
C.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D.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否则当按大妻共同债务处理。

本题中,李某并未与债权人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且夫妻二人只是口头约定婚后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

所以李某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无效,李某列外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婚后财产为法定共有财产。

但李妻因身体受伤所得医疗费属于法定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王某不能要求以其来偿债。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15.下列关于债权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债权是请求权
B.债权是对人权
C.债权是相对权
D.债权是法定权
正确答案:D
解析:债权是请求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对人权,标的直接指向的是行为,间接涉及物。

债权是相对权,权利人只能对特定的相对人主张权利。

债权是通过合同设定的,合同就是最典型的债权,所以具有任意性,契约自由、意思自治。

债权具有平等性而无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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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王某因病去世,他的儿子王恪、女儿王怡依法继承了他的遗产,请问
王恪与王怡是基于下列哪种权利继承了遗产( )。

A.人格权
B.身份权
C.物权
D.债权
正确答案:B
解析: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以特定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一种权利。

王恪、王怡作为王某的儿女,是因血缘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具有继承王某财产的权利,即基于身份权而获得了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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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小华不满14岁,小华父母以小华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

小华父母和小华之间的关系为( )。

A.代理
B.委托
C.信托
D.居间
正确答案:A
解析: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权利义务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关系。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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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王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刘某,请刘某帮其销售并约定将销售价格的1%支付给刘某。

刘某将该笔记本销售给赵某,在销售时没有提到王某并且告诉赵某说:“这个笔记本是我的。

”刘某帮助王某销售笔记本的行为属于( )。

A.代理
B.行纪
C.居间
D.委托
正确答案:B
解析: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19.下列4组法律行为中,都能通过代理人进行的是( )。

A.收养子女、购买房屋、登台演出
B.购买房屋、婚姻登记、预约绘画
C.合同签约、订立遗嘱、收养子女
D.购买房屋、合同签约、处置财产
正确答案:D
解析:代理进行的活动,必须是有法律意义的、合法的,并且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与委托对比),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代理(如收养子女、订立遗嘱、预约某人绘画、演出等)。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20.某地产开发商利用已经离职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与某商业银行××省××支行内部人员串通,骗取银行住房贷款,以弥补断裂的资金链,开发商这种行为在《民法通则》中属于( )。

A.代理
B.滥用代理权
C.无权代理
D.表见代理
正确答案:C
解析:开发商利用以前员工身份证进行代理活动,但是没有合法的授权行为,所以属于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是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题目中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串通骗贷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2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以下情形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A.悬赏广告
B.自动售货机
C.商品标价陈列
D.招标公告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22.下列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与甲签订的倒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B.小李在乙的胁迫下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C.小张伪造某单位的签章与丙企业签订的采购协议为有效合同
D.小王与间歇性精神病人丁签订的合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
解析:无效的合同有: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有:基于欺诈、胁迫签订的合同;基于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所以只有A是正确的,B、C中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D为效力待定的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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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某机械厂收到某销售公司的订单,其中约定,如果机械厂在10天内不拒绝,就视为接受订单,销售公司将按订单要求支付货款。

该机械厂未对该订单做出任何意思表示,销售公司10天后将货款打到机械厂账户上。

则机械厂和销售公司之间的合同( )。

A.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表示拒绝
B.成立,因为销售公司已经支付了货款
C.不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
D.不成立,因为机械厂尚未腹行合同
正确答案:C
解析: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必须有要约和承诺。

本题中的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24.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发现丙公司的VCD 机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VCD机的合同。

双方约定货到付款。

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

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

A.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没有代理权
B.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C.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丙公司付款
D.若甲公司受到损失,无权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及其法律后果问题。

表见代理本属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因此,本人应履行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但因代理人的行为而给本人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代理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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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李某2007年12月5日疾病身亡,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内容是相抵触的,如果这些遗嘱均符合生效要件,应以( )遗嘱为准。

A.2005年1月的公证遗嘱
B.2007年11月的代书遗嘱
C.2006年5月的公证遗嘱
D.2007年12的录音遗嘱
正确答案:C
解析: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如果在公证遗嘱后的遗嘱要具有法定效力,必
须先取消公证遗嘱。

当多份公证遗嘱存在的时候,以时间最近的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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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关于遗嘱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继承人所立前后遗嘱内窬冲突的,后立的遗嘱均优先于前立的遗嘱B.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遗嘱见证人在场
C.公证遗嘱可以由他人代遗嘱人到公证机关办理
D.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B
解析:A.若有公证遗嘱,则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形式。

C.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D.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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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下列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3)前任配偶(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1) (2)
B.(1) (3) (4)
C.(3) (4)
D.(2) (4)
正确答案:D
解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是指现任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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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

丙的生父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

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

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为( )。

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D.甲和乙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29.王某具有书写能力,为了确保遗嘱有效,王某邀请了两位朋友作证,自己口授,其中一位朋友书写,一位朋友在旁边作证。

该两位朋友与遗嘱继承人、
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

遗嘱完成后,王某和两位朋友都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了年月日。

该遗嘱的效力及原因为( )。

A.有效,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B.有效,因为符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C.无效,因为王某有书写能力,不能请人代书
D.无效,因为王某的朋友和王某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
正确答案:A
解析: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口授所有内容,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代书人也可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见证人与遗嘱继承人、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所以是有效遗嘱。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30.李某为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休病假在家,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李甲于1995年与赵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小刚。

李甲于1998年车祸身亡。

女儿李乙未婚,与父母同住。

李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在外出差,2000年于南方某城市认识了当地的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李某生有一子李丙,李丙一直随母亲生活。

2003年李某意外死亡,经查,有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35万元,李某生前没有遗嘱,对于李某的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妻子王某可以分得遗产5万元(2)李小刚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李甲应得A.(1) (3)
B.(2) (4)
C.(1) (2)
D.(3) (4)
正确答案:C
解析:首先明确李某的遗产范围,与妻子王某分割夫妻财产后,20万元为李某的遗产。

由于李某生前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王某、孙子李小刚(代位继承)、女儿李乙、李丙(非婚生子女),每人继承5万元。

钱某与李某并不属于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因此没有继承权。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31.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

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

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

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

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

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

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3)刘杰可以
A.(1)(2)(4)
B.(2)(3)(4)
C.(1)(2)(3)
D.(1)(3)(4)
正确答案:B
解析:这10万元财产为刘某夫妇共同所有。

在夫妻财产分割后,5万元为刘某的遗产。

按照遗嘱在先的原则,遗嘱中2万元留给了王林所有,剩下的3万元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刘某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李某、儿子刘杰、外孙子王林(代位继承),三人平均分割3万元遗产。

李某一共可以获得财产6万元,其中只有1万元为继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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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张某早前与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里载明若李某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后,可继承张某的所有遗产。

李某尽了生养死葬义务,但张某死后其两个儿子也向法院申请继承张某的遗产,则法院应做的处理是( )。

A.由李某继承
B.由张某的儿子继承
C.李某与张某的儿子平分遗产
D.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正确答案:A
解析: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因此本题已经不适合法定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张某的财产应该归李某所有。

知识模块:金融理财与法律
33.下列哪一项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A.继续履行
B.赔偿损失
C.支付违约金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D
解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等,不包括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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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都属于合同责任的一种
B.侵权责任主要是指侵犯了当事人的某种绝对权(比如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所有权)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C.各国关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都经历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个阶段
D.民事责任的裁决大多以惩罚而不是以赔偿为主要目的
正确答案:D
解析:民事责任的裁决大多以赔偿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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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下列关于民事纠纷救济方式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民事纠纷的解决包括避让、和解、诉讼外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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