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声级计产品技术标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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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声级计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WM5220型数字声级计的分类与命名、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WM5220(A、B)型系列声级计,以下简称声级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85.1-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 6587-2012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 6592 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
GB 11463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JJG 188-2017 声级计计量检定规程
SJ/T 2089 电子测量仪器型号命名方法
3 分类与命名
3.1 分类
2级声级计,符合GB/T 3785.1-2010规定。
3.2 命名
符合 SJ/T 2089 规定。
要求
4.1 使用要求
4.1.1 使用环境条件
应符合 GB/T 6587-2012中表1环境要求分组中组别Ⅱ组规定。
4.1.2 声级计预热时间
应开机预热 2 min后使用。
4.2 传声器要求
1/2英寸驻极体测试电容传声器
极化电压: 0 V
频率范围: 20 Hz~12.5 kHz
标称灵敏度:25 mV/Pa或-32 dB
4.3 外观
声级计外观应完好,应有明确的标志(包括名称、型号、编号、等级、制造商、计量标志等),表面应无显著的机械损伤,脱漆锈蚀现象,所有调节控制结构必须安装正确,操作灵活无障碍,表面印字标记清楚牢固。
4.4 性能要求
4.4.1 声级测量范围
40.0 dB~130.0 dB(A),8 kHz
4.4.2 参考声压级与校准检验频率
94.0 dB(A),1 kHz.
4.4.3 指示声级调整
使用1级声校准器:94.0 dB±0.3 dB,1 kHz,校准至93.8 dB。
4.4.4 指向性响应
声级计在声场中的指向性应符合GB/T 3785.1-2010中表1给出的2级的要求。
4.4.5 频率计权和频率响应
A频率计权和频率响应符合JJG 188-2017中表1给出的2级的要求。
频率范围:20 Hz~8 kHz。
4.4.6 级线性
4.4.6.110 dB级线性工作范围内允许误差: 31.5 Hz,1 kHz,4 kHz,8 kHz: ±1.1 dB。
4.4.6.2 1 dB 级线性工作范围内允许误差: 31.5 Hz,1 kHz,4 kHz,8 kHz: ±0.5 dB。
4.4.7 自生噪声
4.4.7.1 在低噪声声场中:小于测量下限。
4.4.7.2 如用20×(1±10%)PF等效电阻抗替代传声器,本机噪声小于测量下限5 dB。
4.4.8 时间计权
时间计权 F 衰减速率应在31.0 dB/s 和38.5 dB/s 之间。
4.4.9 猝发音响应
时间计权F猝发音响应符合 JJG 188-2017 中表2 中给出规定要求。
4.4.10 过载指示
4.4.10.1 对于1k Hz、31.5 Hz、8 kHz稳定正弦信号或猝发音响应超过线性工作范围上限+0.5 dB ±1 dB时过载LED指示灯亮。
4.4.10.2 对于从连续正弦信号中提取的正半个周期和负半个周期二种信号,过载指示器应能工作,且在刚引起过载指示时,输入信号时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 1.5 dB。
4.4.11 复位和保持功能
4.4.11.1 按下复位键,可复位开机初始状态。
4.4.11.2 按下保持键,显示器左角显示“◀”符号指向“HOLD”,表示进入保持状态,保持最大瞬时声级。
再按退出保持状态。
4.4.12 显示器
采用3位半LCD液晶显示器,分辩率0.1 dB,更新速度约1次 /秒。
4.4.13 电源
内部电源:直流电压9 V,一节9 V叠层电池,整机耗电约15 mA,电池电压降至约7.5 V左右欠压告警,参考声压级变化小于±0.4 dB。
4.5 环境、静电和射频要求
符合GB/T 3785.1-2010中环境、静电和射频要求中对2级声级计的规定要求。
4.6 可靠性要求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下限 m1,不小于 2000 h。
试验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 试验参考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20 ℃±2 ℃:
环境湿度: 45%~75% RH
大 气 压: 86 kPa~106 kPa
5.1.2 电源电压:9 V±0.5 V,叠层电池输入。
5.1.3 试验场所应保证被测仪器不受外来振动、冲击和强磁场的影响。
5.1.4 试验场所应保持清洁,环境噪声应小于 55 dB。
5.1.5 任何预调应在测试前完成。
5.1.6 声级计及所有测试仪器,应在达到各自规定的预热时间后方可进行试验。
5.1.7 测试仪器必须经过计量,并符合 GB/T 6592 规定,试验主要仪器见表1。
表1 试验用主要仪器
序 号 仪 器 名 称 技 术 要 求
备 注 频率范围:10 Hz~20 kHz,误差 ±0.25% 1 正弦信号发生器输出电压:0.1 mV~10 V
猝发音信号 2 发生器 频率范围:31.5 Hz~8k Hz,误差 ±1%
持续时间、周期、占空因素设置应符合JJG 188表2及F的要求 3 声校准器 准确度等级符合1级(1 kHz、94 dB)要求 4 精密衰减器 频率范围:20 Hz~20 kHz,误差优于±0.05 dB 5
数字电压表
准确度应优于0.5 %
5.2 外观检查
用目测、手感或按相应的标准进行检查,应符合 4.3 要求。
5.3 性能测试 5.3.1 指示声级调整
电源开关置ON 状态,开启声级校准器并配合到声级计传声器上,指示读数应为93.8 dB,否则调整CAL 校准电位器。
5.3.2 指向性响应
按GB/T 3785.1-2010中5.3测试方法,检测声级计指向性响应应符合4.4.4要求。
5.3.3 频率计权和频率响应测试
5.3.3.1 通过配合器施加1 kHz 正弦信号至100.0 dB,改变频率 1 kHz~8 kHz 及1 kHz~20 Hz,A 频率计权特性应符合 4.4.5 规定要求。
5.3.3.2 将声级计(装上传声器)置于自由声场中,以 1 kHz、94.0 dB 为参考,测试声级计声频率计权特性。
按 JJG 188-2017 中 7.3.3.2 测试方法执行,测量结果应符合 4.4.5 规定要求。
5.3.4 级线性测试
5.3.4.1 以A计权 8 kHz、90.0 dB 为参考,通过精密衰减器,检查10 dB级线性误差应符合4.4.
6.1 要求,见表2。
表2 10dB 级线性
5.3.4.2 以A计权 8 kHz、90.0 dB 为参考,通过精密衰减器,检查1 dB级线性误差应符合4.4.
6.2 要求,见表3。
表3 1dB级线性 5.3.5 自生噪声测试
5.3.5.1 5.3.5.2将声级计置于低声场中,检测声级计本机噪声应符合 4.4.7.1 规定要求。
用 20×(1±10%)PF 等效电阻抗代替传声器,检测本机噪声应符合 4.4.7.2 规定要求。
5.3.6 时间计权测试
输入4kHz正弦信号至127.0 dB。
突然断开输入信号,测量显示声级的衰减速率,应符合4.4.8要求。
5.3.7 猝发音响应测试
猝发音信号源输入4 kHz连续正弦信号至 127.0 dB,设置猝发音周期为10 S,持续时间从小到大设定。
输入信号从连续改为猝发音,按下保持键显HOLD,测试 F 时间计权猝发音响特性应符合 4.4.9要求。
5.3.8 过载指示测试
5.3.8.1 输入8 kHz正弦信号至量程上限值,然后逐渐增加输入信号幅度使过载LED指示灯亮,应符合
4.4.10.1 要求,31.5 Hz ,8 Hz正弦信号也应符合。
5.3.8.2 输入4 kHz正弦信号至量程上限值,提取正半个周期和负半个周期二种信号,按 JJG 188-2017中7.3.10方法进行测试,应符合 4.4.10.2 要求。
5.3.9 复位和保持功能检查
5.3.9.1 按下复位键,应自动复位到开机初始状态:瞬时声级显示。
5.3.9.2 按下保持键,保持功能应符合4.4.11.2要求,保持最大瞬时声级。
再按退出保持状态。
5.3.10 显示器检查
检查显示器位数,分辩与改变速率应符合4.4.12要求。
5.3.11 电源测试
5.3.11.1 检测外接直流 9 V 电压时整机电流应符合 4.4.13要求,并改变输入电压至 7.5 V 左右时,显示器内自动显示“LOBAT”号欠压告警,且参考声压级变化符合要求。
改变输入电压大于约 7.5 V 时,欠压告警符号自动消失。
5.3.11.2 去掉外接电源,装接一节叠层 9 V 电池,声级计应能正常工作。
5.4 环境、静电和射频要求测试
按GB/T 3785.1-2010中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测量结果应符合4.5要求。
5.5 可靠性试验
按 GB/T 11463 中可靠性试验方法规定进行,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符合 4.6 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声级计的检验按 GB/T 6587-2012 中 6 规定进行。
6.2 鉴定检验
声级计的鉴定检验按 GB/T 6587-2012 中 6.1 规定,从每年生产的产品数中抽样,性能测试项目按表4要求。
6.3 质量一致性检验
6.3.1 声级计的质量一致性检验按 GB/T 6587-2012 中 6.4 规定,测试项目见表4要求。
6.3.2 A 组检验
按GB/T 6587-2012中6.4.2规定。
6.3.3 B 组检验
按GB/T 6587-2012中6.4.3规定,AQL为6.5,检验水平S—3。
6.3.4 C 组检验
按GB/T 6587-2012中6.4.4规定,AQL为25,检验水平S—1。
6.3.5 F组检验
按 GB/T 6587-2012中 6.4.7规定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应具有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商标及产品标准代号;
b) 产品型号及名称;
c) 制造日期及生产批号;
d) 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
7.1.2 包装标志应具有下列内容
a) 仪器型号及名称
b) 制造厂名及商标;
c) 装箱年、月;
d) 毛重;
e) 包装箱外形尺寸;
f)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
7.2 包装
7.2.1 声级计及附件的包装应防湿、防潮、防晒、防振动,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7.2.2 包装箱内应有附件及装箱单
a)产品合格证 一张
b)使用说明书 二本
c)装箱单 一张
7.3 运输
声级计在运输过程中要小心轻放,严禁淋雨、日晒和摔掷,并且避免倒放、侧放。
7.4 贮存
7.4.1 库房要求
声级计存放的仓库应有通风设备,并应保持干燥,室内无酸、碱及腐蚀性气体。
无强的机械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场作用和日光照射,其环境条件为:
温 度: -5 ℃~40 ℃
相对湿度: 20%~80% RH
7.4.2 存放
声级计不应叠放或紧靠地面、四壁和屋顶。
7.4.3 存放期限
声级计存放期限超过六个月,应从包装箱内取出,重新检验入库。
其它
自发货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凡用户遵守运输、贮存和使用规定,而声级计质量低于本标准规定者,制造厂应负责修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