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控系统与信号系统的接口技术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监控系统与信号系统的接口技术要求
1 接口示意图
综合监控系统和信号系统分别在中心和车站均有物理接口。

在车站的接口编号为ISCS.SIG.P01,位置在车站车控室内,接口分界在IBP盘接线端子外线侧;在控制中心的接口编号为
ISCS.SIG.P02和ISCS.SIG.P03,位置分别位于控制中心中央综合监控设备室和中央控制室内,接口分界分别在信号专业配线架端子外线侧和大屏控制器接线端子外线侧。

具体接口形式如下图所示:
2 物理接口
综合监控系统和信号系统的物理接口编号ISCS.SIG.P01、ISCS.SIG.P02、ISCS.SIG.P03,分别包括信号系统承包商的责任、综合监控承包商的责任、接口实现的功能说明、接口类型、数量、以及接口位置等几个方面,有关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如下所示:
3 功能要求
信号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须按照以下接口功能要求一览表提供有关的接口功能。

4 接口文件要求
信号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须按照以下责任划分提供有关的接口设计及测试文件。

5 参数及资料交换
信号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须按照以下交换资料接口要求一览表提供有关的接口资料。

6 测试要求
以下测试将由信号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共同验证。

测试须由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牵头,信号系统承包商须提供无偿配合服务。

测试程序及测试报告由综合监控系统承包商提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