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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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实验小学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儿童入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预防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入校学生进行预防接种查验。
(一)查验方法:收集预防接种证
1.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儿童办理入托、入校、手续时进行。
校领导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在入托、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学校妥善保管,查验后迅速退回。
3.在开学之后,县疾控中心派业务人员协助我校开展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二)摸底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主要由防疫医生,我校由班主任教师组成。
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及《学校校入学查验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每年9月18-23日。
3.摸底登记方法:在校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校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汇总表,负责查漏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校,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二、疫苗补种及记录
(一)疫苗补种接种方式
1.接种方式应以固定接种点为主。
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督促,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疫苗补种要求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未到达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
4岁以上儿童未到达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接种。
(二)补种记录
接种点并将补种情况登入卡、证,要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一)每个查漏补种接种点应配备名具备现场急救技能的临床医生(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均要)负责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
处置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救治必须合乎技术规范。
(二)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有关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
防接种异常反应。
后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
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异常反应的临床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现场接种要求
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持证佩戴工作牌上岗。
(一)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二)核实接种对象
1.预检登记人员接种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
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
对不属于本次查漏补种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2.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表。
对于因由接种禁忌症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免疫的相关知识,病在接种卡(簿)和接种证上记录。
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3.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三)接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接种前准备与疫苗管理
(1)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
3.接种操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通知单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
(1)皮肤消毒。
确定受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疫苗接种的部位、途径和剂量参加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
(2)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部注射。
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2019年3月28日
学校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
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校)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校出勤、健康状况。
对因病缺勤的学校,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校领导,学校校发现疫情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委。
学校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校(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班级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全校建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李章河
副组长:张风彬
成员:李刚马燕刘建芹各班主任
(二)学校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
(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