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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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为规范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科学、严谨、有序,特制定本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为全体教职工遵循的基本规范,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档案管理职责
1.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员负责全校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建、存、整理、查询和借阅等业务工作。
2.各个部门、班级的负责人按照档案管理员的要求配合做好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班级的档案管理工作和教职工档案的管理。
3.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该制度,保管好个人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管理原则
1.保密原则:人事档案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机构利益,必须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将档案内容外泄给他人,不得将档案带离学校。
2.科学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规范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4.实效原则: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服务,保证档案的及时更新和正确使用。
四、档案建设与整理
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编制中学人事档案目录,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顺序和要求。
3.每位教职工入职时,填写个人基本信
四、件的归整原则
1、教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格证书、聘任等级、聘任时间等,按人员姓名及年度分别整理归档。
2、薪酬、奖惩、考核等档案,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存档。
3、培训、进修、学历提升等档案,按照培训内容或学习主题整理归档。
五、档案的存放和管理
1、档案室要保持干燥、通风、安全的环境条件。
2、档案柜要防潮、防火、防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档案室要划定各部门、班级档案的划定范围,避免混存和交叉使用。
4、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存放目录,便于查找和管理。
5、每个教职工都有一个个人档案柜,个人档案只允许档案管理员和本人查阅和借阅。
6、教职工离职时,个人档案要清点和归还,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档案的查询和借阅
1、教职工有权查询自己的个人档案,但须提前预约,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2、其他教职工查询个人档案,由本人书面授权,并由档案管理员提供相关查询和借阅服务。
3、学校内部需要查询或借阅档案的,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并注明使用目的和期限。
4、借阅的档案必须登记并办理借阅手续,严禁私自带离档案室。
七、档案的保管和销毁
1、教职工个人档案的保管期限为终身。
2、教职工个人档案在存放期满后,可由本人申请销毁,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同意后销毁。
3、档案室要定期对过时的档案进行处理,包括整理、更新、销毁等。
4、销毁过时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防止档案错误销毁。
八、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修改与解释
1、本制度由中学档案管理员负责解释和修改,经校领导审批后生效。
2、如有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时,需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以上即为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规范中学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职工的个人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每个中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
是指中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对教职工人事档案进行管理的制度。
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档案建立:在教职工入职时,按照规定程序建立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内容,并进行归档存储。
2. 档案管理: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和更新,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要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的主体和职责。
3. 档案查询:教职工和相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档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 档案保密:对于个人档案涉及的隐私内容,要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5. 档案归档和保存:当教职工离职或退休时,将其档案进行归档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6. 档案利用:教职工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使用自己的档案,用于职称评审、升级晋聘、调岗调薪等事项。
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教职工人事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提高学校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人事档案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学人事档案管理事务,加强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保障中学人事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内的全体教职工(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实习生等)的人事档案管理事务。
第三条中学人事档案是中学对教职工个人的人事信息、工作表现、培训记录等进行管理、记录和保存的重要依据,是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四条中学人事档案管理要坚持规范、科学、严格、保密的原则,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流程以及人事档案管理软件,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教职工本人有权对自己的人事档案进行查询,对其中的有关信息提出异议,并且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组成和管理
第七条中学应当建立教职工的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人事任免、考核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查询性。
第八条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归档和存储等。
第九条教职工在入职时,应当提交相关的个人材料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第十条教职工的录用合同、工资收入、考核评价等信息应当按规定归入人事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教职工调整岗位、晋升职级、获得荣誉等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在人事档案中,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教职工的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保存和归档
第十三条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对教职工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人事档案的原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装订和编号,并保存在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人事档案的电子备份应当定期进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进行安全备份存储,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十六条教职工的离职或者退休时,应当将相应的人事档案归档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查询性。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查询和使用
第十七条教职工本人有权对自己的人事档案进行查询,但在查询前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第十八条教职工对人事档案中的有关信息提出异议时,应当书面提出相应的说明和证明材料,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九条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授权情况,将教职工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但需要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条教职工的档案信息应当合理使用,遵循工作需要和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滥用他人的档案信息。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教职工,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制定,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学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中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