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语》中代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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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语》中代词的研究
——《论语·学而》至《论语·雍也》
摘要
代词在古文中的使用非常普遍,其分类虽说是相对明确的,但在代词的具体使用过程中,意义却还甚为复杂。
本文以《论语》为研究背景,对前六篇中所出现的全部代词进行了细致地分类。
总体而言,代词大致可分为五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不定代词和辅助性代词,其中每一大类又可分为若干小类。
人称代词分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分为近指代词、远指代词和充当第三人称代词;疑问代词分为问人代词、问事物代词和问处所代词;不定代词分为肯定性不定代词和否定性不定代词;辅助性代词主要有“者”和“所”,在本文中,笔者将第三人称代词归入到指示代词中。
通过对代词类别的归纳整理,以期更好的理解代词,学习《论语》。
关键词《论语》;代词;分类
绪论
近几年,《论语》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掀起了一阵热潮,不少国内外学者都对《论语》进行了研究,但针对《论语》中的代词目前尚未有专门的研究,然而代词在《论语》中的使用不在少数,准确理解这些代词对我们学习《论语》无疑会大有裨益。
虽说没有专门研究《论语》中代词的文章、著作进行参考,但却有很多学者对《论语》进行注解,凭借着这些资料,笔者对《论语》前六篇中的代词进行了整理归纳,以期更好的学习《论语》。
代词是代替名词以及其他实词或词组的词,主要作用在于行文时避免重复,以达到文章字句简洁的效果。
根据代词指代内容的不同,大致可将其分为五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不定代词和辅助性代词。
1 人称代词:根据人称代词所指代的物件的不同,可将其细分为三种:
1.1 第一人称:指代说话者本人。
在《论语》中用到的有“吾”、
“我”、“予”,主要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例如:“吾”:《学而4》: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
”
《学而7》:“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
《为政9》:“吾与回言终日。
”
《八佾9》:“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
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
《八佾10》:“谛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
《八佾12》:“吾不与祭,如不祭。
”
《八佾14》:“吾从周。
”
《八佾24》:“吾未尝不得见也。
”
《八佾26》:“吾何以观之哉?”
《里仁15》:“吾道一以贯之。
”
《公治长6》:“吾斯之未能信。
”
《公治长9》:“吾与女。
”
《公治长11》:“吾未见刚者。
”
《公治长12》:“吾亦欲无加诸人。
”
《公治长27》:“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
”
《雍也9》:“则吾必在汶上矣。
”
“我”:《为政5》:“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
”
《八佾17》:“我爱其礼。
”
《里仁6》:“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
”
《公治长7》:“从我者,……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
《公治长12》:“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
”
《雍也9》:“……善为我辞焉。
如有复我者,……”
“予”:《八佾8》:“起予者商也。
”
《公治长10》:“于予与改是。
”
1.2 第二人称:指代说话的对方。
在《论语》中用到的有“女”、“尔”、其中“女”同“汝”。
例如:“女”:《为政17》:“诲女知之乎。
”
《公治长4》:“女,器也。
”
《公治长9》:“女与回也孰愈?”
《雍也12》:“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
”
《雍也13》:“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
《雍也14》:“女得人焉乎?”
“尔”:《八佾17》:“尔爱其羊。
”
《公治长12》:“赐也,非尔所及也。
”
《公治长26》:“盍各言尔志?”
《雍也5》:“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在翻阅毛起先生著的《论语章句》时,我发现他在《学而6》“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人。
”中,将第一个“而”注释为:而,汝,谨慎汝言语之信用。
他将“尔”注释为代词“汝”,然而在其它版本中,“而”均被理解为连词,“寡言少语,诚实守信”。
我也认为将“而”理解为连词更为恰当,虽然“而”也可作第二人称代词,但在《论语》的前六篇中并未出现此用法,而是多用作连词、介词,如《学而5》:“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
”《学而7》:“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学而14》:“敏于事而慎于言。
”等等。
此外,将“而”理解为连词在结构上也与后一句较搭配。
在先秦汉语里并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只是借用指示代词来表达第三人称的意义,因此,关于第三人称的问题,就不在此讲述,而是放在指示代词中。
2 指示代词:传统的分类是根据其指代物件的远近,将其分为近指代词和远指代词,但笔者认为还应有第三种情况,就是充当第三人称。
2.1 近指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有“斯”、“是”、“若”、“其”。
例如:“斯”:《为政16》:“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
《八佾11》:“其如示诸斯乎!”
《八佾24》:“君子之至于斯也。
”
《雍也10》:“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雍也17》:“何莫由斯道也?”
“是”:《八佾1》:“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公治长10》:“于予与改是。
”
“若”:《公治长3》:“君子哉若人。
”
“其”:《雍也26》:“何为其然也?”
2.2 远指代词,这类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很少,主要有“其”
和“斯”。
例如:“其”:《八佾17》:“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
对于“斯”作代词的用法,李小龙在《论语全解》中将“观过,斯知仁也。
”的“斯”注为“代词,那”,然而其他版本却又都有不同的理解,因此,笔者在此也不敢轻下判断。
2.3 充当第三人称,这种用法在《论语》中就非常常见了,主要有“之”、“其”、“斯”、“是”。
例如:“之”:《学而1》:“学而时习之。
”“之”指代学习的内容。
《学而2》:“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之”指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的人。
《为政1》:“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之”指代“北辰”。
《为政2》:“《诗》三百,一言以蔽之。
”“之”指代《诗》。
《为政5》:“生,事之以礼。
”“之”指代父母。
《为政24》:“非其鬼而祭之。
”“之”指代“鬼”,即自己的祖先。
《八佾9》:“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
”“之”指代“夏礼”,然而,毛起先生在《论语章句》中将此句断句为“夏礼,吾能言。
之杞,不足征也。
”同时将“之”注为“往”,作为一个动词,不过,更多的学者是倾向于第一种解释。
《八佾26》:“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査正贤在《论语讲读》中将“何以观之”意谓为“其人不足观也”,也就是“之”指代“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的人,而非这种现象。
《里仁6》:“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之见也。
”“之”指代“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的人。
《雍也5》:原思为之宰,与之栗九百。
第一个“之”指代孔子,第二个“之”指代原思。
《雍也26》:“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
’其从之也?”第一个“之”指代“仁者”,第二个“之”指代井中之仁。
“其”:《学而11》:“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毫无疑问,“其”是代词,但“其”究竟是指代儿子还是指代父亲,就可谓“仁者见仁,知者见知”了。
孔安国的《论语孔氏训解》和朱熹的《论语集注》皆认为指子而言,如此,则“父在,观其志”,指父在世,为子者不得自专其事,因此只能从他的志向来看他孝与否:“父没,观其行”,指父没后,则从为人子者之行为来观察。
宋人范
祖禹则以“其”为指父而言,谓“为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
”
《为政8》:“弟子服其劳。
”“其”指代年长者。
《为政9》:“退而省其私。
”“其”指代颜回。
《八佾11》:“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
”“其”指代谛,天子之大祭。
《里仁6》:“恶不仁者,其为仁矣。
”裴松之注《三国志·顾雍传》引有这一句,不过他是在“矣”后断句,“者”后并没有断句,按照这一引用情形,“其”就当为语气词,表强调,“矣”表感叹,但从上下文的文意来看,将“其”视为代词更合适,指代“恶不仁”的人,而“矣”表短暂停留。
《公治长1》:“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
”“其”指代公治长。
《雍也29》:“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其”指代“中庸”。
“斯”:《学而12》“礼之用,和为贵。
先王之道,斯为美。
”“斯”指代“礼之用,和为贵”。
《公治长3》;子谓子贱:“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朱熹《论语集注》注:“上斯,斯此人;下斯,斯此德。
”即第一个“斯”指代子贱,第二个“斯”指代君子的品德。
《公治长6》:“吾斯之未能信。
”“斯”指代做官。
“是”:《里仁5》:“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是”指代“仁”。
3 疑问代词:根据指称物件的不同,可将疑问代词分为问人的疑问代词、问事物的疑问代词和问处所的疑问代词三种。
3.1 问人的疑问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有“谁”、“孰”,“谁”
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和谓语,“孰”多用于选择性的疑问句中,
一般只作主语。
例如:“谁”:《雍也17》:“谁能出不由户?”
“孰”:《八佾15》:“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
《八佾22》:“管氏知礼乎,孰不知礼?”
《公治长9》:“女与回也孰愈?”
《公治长24》:“孰谓微生高直?”
3.2 问事物的疑问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有“何”、“奚”、
“孰”、“恶”、“盍”、“其”,可译为“什么”、“为什么”、“怎么”、“难道”,其中“何”的用法较多,可作宾语、定语,“奚”、“恶”、“盍”多用于询问原因或方法,作状语,“其”多用来表示反问。
例如:“何”:《为政19》:“何为则民服?”
《为政22》:“其何以行之哉?”
《八佾13》:“‘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
《公治长9》:“赐也何敢望回?”
《雍也17》;“何莫由斯道也?”
“奚”:《为政21》:“子奚不为政?”
《八佾2》:“奚取于三家之堂?”
“孰”:《八佾1》:“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恶”:《里仁5》:“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盍”:《里仁26》:“盍各言尔志?”
“其”:《雍也6》:“山川其舍诸?”
《雍也26》:“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
’其从之也?”
3.3 问处所的疑问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多是“焉”,译为“哪里”,多作状语和定语。
例如:《八佾22》:“管氏有三归,管事不摄,焉得俭?”
《里仁1》:“里仁为美。
择不处仁,焉得知?”
《公治长3》:“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
《公治长11》:“枨也欲,焉得刚?”
《雍也14》:“女得人焉乎?”
4 不定代词:该类代词所指代的对象是不确指成分,根据所指代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肯定性的不定代词和否定性的不定代词。
4.1 肯定性的不定代词,《论语》中有大量的“或”,译为“有人”。
例如:《为政21》: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
《八佾11》: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
《八佾22》:或曰:“管仲俭乎?”
《公治长5》:或曰:“雍也仁而不佞。
”
《公治长11》:或对曰:“申枨。
”
《公治长24》:“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
”
4.2 否定性的不定代词,这类代词在《论语》中使用的很少,前六篇中只有一个“莫”,可译为“没有人”或“没有事”。
例如:《里仁10》:“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莫”:没有事。
“无适无莫”即无可无不可。
《里仁14》:“不患莫己知。
”“莫”:没有人。
《雍也17》:“何莫由斯道也?”“莫”:没有人。
5 辅助性代词:此类代词不能单独使用,主要是和动词性的结构一起构成名词性的结构,主要有“者”、“所”。
5.1 “者”,“者”多用于动词性词组后面,构成“者”字结构,从而将动词性词组变为名词性词组,用以表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可译为“……的人(或事)”。
例如:《学而2》:“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
《学而15》:“告诸往而知来者。
”
《为政23》:“其或继周者。
”
《八佾8》:“起予者商也。
”
《八佾10》:“谛自既灌而往者。
”
《八佾24》:“从者见之。
”
《里仁2》: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里仁9》:“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
”
《公治长27》:“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
”
《雍也20》:“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
”
《雍也28》:“予所否者。
”
“者”还用于名词、形容词后,表示所描述的一类人。
例如:《里仁22》:“古者言之不出。
”
《公治长3》:“鲁无君子者。
”
《公治长11》:“吾未见刚者。
”
《公治长26》:“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
5.2 “所”,“所”多用在动词性的词组前,和该动词性词组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表示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的人(或事)”
例如:《八佾7》:“君子无所争。
”
《八佾13》:“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
《里仁5》:“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
《公治长7》:“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
《公治长12》:“赐也,非尔所及也。
”
结论
通过这次研究,笔者发现,代词的分类看似简单明确,但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却又是非常复杂的,甚至某些代词在具体语境中的意义,不同的学者也有着不同的看法,还有个别代词难以将其确切地归入某一类,还有一些情况,笔者难以确定其是否为代词,例如,《为政21》:“子奚不为政?”的“子”在此正是作为代词,因为这是一则别人与孔子的对话,所以“子”可译为第二人称代词“你”,但这是否只是一种特例,或特指,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不过在这次研究中,笔者从代词指代内容不同的传统角度,对《论语》前六篇中的代词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在五大类之下进行了较小的分类,通过这种系统的分类,从而更便于理解、学习《论语》。
参考文献:
[1] 李小龙.论语全解[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
[2] 查正贤.论语讲读[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 毛起.论语章句[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 朱熹.论语集注[M].中华书局.1983.
[5] 黄克剑.论语疏解[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6] 白平.论语详解[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7] 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1980.
[8] 倪娅岚.《论语》“之”字研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第30卷第二期:78-80.
[9] 孔安国《论语孔氏训解》和裴松之《三国志·顾雍传》参合查正贤《论语讲读》所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