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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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
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3.25
•【字号】定政发〔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
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安定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重要的一年,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观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年。
为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格保护土地资源,高效保障经济发展,本着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持各业用地供应稳定,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相关规划,参考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控制总量,节约集约的原则。
严格执行相关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保障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
结合城市发展定位,优先保障教育、医卫慈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全力保障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及部分工业项目用地。
住宅用地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在上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确定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增存挂钩,盘活存量的原则。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潜力挖掘力度,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规范供应,供需平衡的原则。
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根据土地市场供需实际,规范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差别化供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二、计划用地总量
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8.90公顷(7333.5亩)以内,其中商服用地72.60公顷(1089.0亩),占14.85%;工矿仓储用地43.93公顷(658.9亩),占9.0%;住宅用地68.77公顷(1031.6亩),占14.07%;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0.00公顷(2100.0亩),占28.63%;交通运输用地
122.60公顷(1839.0亩),占25.08%。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00公顷(615.00亩),占8.4%。
三、土地利用结构
(一)商服用地
2021年度市本级商服用地72.60公顷(1089.0亩),比上年减少32.71公顷(490.7亩),主要是商住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二)工矿仓储用地
2021年度市本级工矿仓储用地43.93公顷(658.9亩),比上年减少57.41公顷(861.0亩),主要是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三)住宅用地
2021年度市本级住宅用地为68.77公顷(1031.6亩),比上年增长30.96公顷(464.4亩),全部为城镇住宅用地。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1年度市本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0.00公顷(2100.0亩),比上年增长25.27公顷(379.1亩),主要是教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园与绿地。
(五)交通运输用地
2021年度市本级交通运输用地122.60公顷(1839.0亩),比上年减少
970.06公顷(14550.9亩),主要是城镇村道路用地。
(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1年度市本级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00公顷(615.0亩),主要是水工建筑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大力盘活存量土地。
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结合“增存挂钩”要求,将批而未供土地纳入供应计划,将原项目用地发生重大变化无法落实的,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用地,并优先安排民生项目或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提高市场化配置水平。
结合市本级土地市场供需现状,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节奏和规模,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运行。
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按程序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积极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供应。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自然资源、发改、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安定区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具体问题,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规范开发利用土地。
自然资源部门对用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保障用地及时高效供应。
(四)强化用地全程监管。
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建设用地及时规范供应,督促建设项目按要求开工,按期竣工,确保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