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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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机房工程)
1、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机房工程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和系统优化。
1. 2机房工程运维的对象宜包括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布线系统、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消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和电磁屏蔽等。
2、系统运行
1.1 应确保机房内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环境指标符合机房正常运行的要求,供配电系统、防静电、照明及防雷与接地等辅助系统的状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1.2 宜通过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监控机房环境参数及报警信号。
2. 3应定时查看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
2.4应记录机房人员出入情况。
2. 5应巡检消防系统,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运行。
3. 6应每季度启用备份设备,确保备份设备与主运行设备的配置和数据一致。
3、系统维护
3.1 应每半年对UPS电池充放电一次。
3.2 应每月检查配电柜/配电箱,测试自动转换开关的切换功能。
3. 3应每月启动、测试发电机。
3.4应每月更换或清洗空调滤网,维护加湿系统。
3. 5应每月维护新风系统。
4. 6应每月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压力。
3.7应每季度校验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的传感器精度。
3. 8应每月检查机房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3.9 应每月对机房区及其内部设备除尘。
3.10 应每月检查机房照明系统,使其符合机房照度要求。
3.11 新增设备时,应确保三相不平衡度满足设计及运行要求,中性线对地电压在规定范围内。
4、系统维修
41应及时排除维护中发现的问题,恢复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次生故障发生。
4. 2机房系统维修不应影响业务系统运行,如无法避免影响,应在维修前迁移系统。
5、系统优化
4.9 可调整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机房内设备的安全性。
4.10 可协调各方调整设备布局,使机房内散热均衡。
5. 3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可改变空调设备的运行方式,提高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