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线段等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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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线段等分法
第一篇:2-2 线段等分法
教学时数:2学时

题:§2-2 线段等分法
§2-3 圆的等分法
教学目标:
使学生掌握线段和圆弧的各种等分法。

教学重点:
线段和圆弧的等分法。

教学难点:
圆的等分法。

教学方法:
讲授法、演示法

具:
绘图工具、挂图教学步骤:
(复习提问)
1、简述用曲线板连接已知点的步骤。

2、什么叫比例尺?
(引入新课)
前面我们讲述了常用绘图工具的作用及使用方法和注意点,那么在实际的绘图工作中我们应如何使用工具正确的绘图呢?。

(讲授新课)
§2-2 线段的等分法
一、平行线法作图步骤:(如图)
1、过端点A作直线AC,与已知线段AB成任意锐角;
2、分规在AC上以任意长度作等长取得1、2、
3、
4、5各等分点;
3、连接5B两点,并过
4、3、2、1各点作5B的平行线,在AB 上即得4`、3`、2`、1`各等分点。

二、分规试分法作图步骤:(如图)
1、先估计每一等分的长度A1,用分规截取四等分达四点;
2、调整分规长度,增加e/4,再重新分AB;
3、按照上述的方法,直到等分为止。

§2-3 圆的等分法
一、圆的六等分方法:
1、利用三角板和丁字尺配合作,分圆为六等分;
2、利用圆规作法等分圆为六等分。

二、圆的五等分作图步骤:(如图)
1、作OB的垂直平分线交OB于点P;
2、以P为圆心,PC长为半径画弧交直径于H点;
3、CH即为五边形的边长,等分圆周得五等分点C、E、G、K、F;
4、连接圆周各等分点,即成正五边形。

三、圆的任意等分
利用查表的方法将已知圆分成任意几等分。

首先利用等分系数表查出等分系数k,根据边长计算公式计算出边长,再作图:
边长计算公式: a = k D a:边长 k:等分系数 D:圆的直径(巩固练习)
1、将一线段作五等分
2、将一圆周作五等分
3、将一圆周作五等分(课堂小结)
通过学习,我们应该掌握直线和圆的等分方法,在实际作图时要做到正确的运用作图方法快速、准确、高速的绘制图形。

(作业布置)课堂作业:
习题集 P7 2-
1、2-2-1; 2-2-2 课后作业:习题集 P8 2-3-1
第二篇:要件审判九分法
三、“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具体应用方法
“要件式”审判方法提炼于司法实践,其价值亦根植于具体的案件处理程序中。

为给广大法官提供更直观、简洁的操作程序和可行标准,将“要件式”审判方法与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相结合,通过“流程”化的顺序加以安排,可以依次分解为九个有机联系的步骤,谓之“要件审判九步法”。

[9]
(一)固定权利请求
只有对当事人要求或需要保护的权利有充分的了解,才能保证诉讼程序有的放矢。

所以,固定权利请求是民事诉讼的首要任务,包含三层含义: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含义、剔除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的矛盾之处以及促使当事人更正明显错误、荒谬或非理性的诉讼请求。

例如,请求确认民事行为效力应明确是请求确认有效,还是请求确认未生效、撤销或无效等。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可能因同一法律事实,对同一被告同时成立两个以上请求权。

这些请求权可能指向不同的法律规定且又不能同时得到满足(即请求权竞合)。

此种情况下,比较合理的做法是由法官将不同的请求权的法律规定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让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出选择。

当事人选择请求权明显荒谬或不当的,法官可以告知当事人剔除、更正或补充。

(二)识别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是指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所依据的法律基础。

权利请求是否有明确的立法支撑和法律标准是判断该权利请求是否合法并启动下一步程序的关键。

[10]一般而言,原告可能会在起诉状、庭前准备程序或庭审中,通过诉讼请求或诉讼理由直接声明权利基础规范。

此时,法院应按照该权利请求基础进行审理,不得任意改变。

相反,如果原告没有明确声明,法院应按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与原告共同确定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上进行审理。

(三)识别抗辩权基础
法院应审查被告的答辩,查明其是否提出抗辩并识别抗辩权基础,
从而帮助当事人恰当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帮助法官从法律上判断和澄清抗辩权的合法性、有效性,从实体和程序上正确推进诉讼。

为此,法院首先应当审查被告的答辩主张或理由是否明确,被告答辩意见含糊不清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引导和促使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关系性质、事实等重要主张作出针对性答辩。

其次,法院应当审查分析被告的答辩内容是否包含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在此应注意将抗辩与否认明确区分。

再次,确定被告具有抗辩权后,法官应确定作为被告抗辩主张基础的权利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或权利排除规范,然后令被告对有关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对应的事实进行证明。

[11] (四)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
法官对权利基础规范及其对立规范进行法理分析既是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请求的前提,也是准确适用法律,增加裁判说服力的要求。

基础规范所包含的法律要件通常有多个,且法律概念有多层次性。

因此,法官应当对基础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将条文中所包含的构成要件分析出来。

对于不完全性法条则要通过法律解释或者法律补充的方法,把隐含的要件找出来,获得完全法条,以便在嗣后的环节中与案件事实进行准确对照。

(五)诉讼主张的检索
若当事人没有就于己有利的要件事实加以主张,法官就无法适用相应的法律规范,当事人也因此受到不利裁判。

此种不利益即所谓的主张责任。

[12]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抗辩确定后,法官应审查双方是否就基础规范的每个要件都主张了相应的事实和理由,或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是否与其诉讼请求矛盾。

具体来说,诉讼主张必须基于请求权提出,并且是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对象。

若当事人没有提出主张或虽然提出但与其诉讼请求相矛盾,法院应当予以释明,要求其补充事实和理由,或者就矛盾之处予以解释明确。

(六)争点整理
争点是指当事人存在争议的具体事项。

争点的存在说明部分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而争点整理又有助于充分证明争议事实,防止遗漏重要事实导致再次开庭。

法院应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诉辩主张及
其请求权基础规范,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

要求以要件事实为核心,将争点归纳到要件事实层面并且与当事人的每一个诉辩称,包括起诉要点和答辩要点相对应。

此外,争点具有可变性,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争点。

(七)要件事实的证明
法官应以案件的事实争点为核心,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以进一步提高证明资源的发现程度和证明过程的效率。

此阶段,法官一是应根据整理出的事实争点,帮助当事人理清举证、质证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二是分配举证责任,即以法律要件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将法律规范分为权利发生规范、权利阻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要求当事人就法规所指向之要件事实负担证明责任。

三是在证明过程中及时将心证结论告知当事人,作为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指引。

四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经用尽证明资源及证明方法、是否对所有要件事实完成了证明,如存在明显缺陷,可通过释明要求其继续举证。

(八)要件事实的认定
要件事实的认定是历经充分的证明活动和法律分析后走向裁判的一个重要台阶。

当事人举证质证完成后,法官一方面应依据规范要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过滤”,排除缺乏关联性的证据事实;另一方面对证据内容、证明力大小等作出判断,并据此确认要件事实,其结果有三种:当事人的证据能够支持原告提出的全部事实主张的,应当认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能够支持被告提出的否定性主张或其抗辩事实主张时,应当认定被告的事实主张成立或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能成立;证据穷尽后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来解决真伪不明的问题。

(九)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
即应用“归入法”,将经确认的要件事实,与原被告主张所对应的法律规范构成要件,逐一进行分析比对,得出裁判结论并列出裁判事项。

具体来说:一是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告依
据的权利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完全相符,应当适用该基础规范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是查明的案件事实与被告依据的抗辩权基础规范
构成要件完全相符,应当适用该基础规范认定被告抗辩成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三是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告依据的权利基础规范构成要件不完全相符或全部不符,应当根据该基础规范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书记员:
:清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情况;
:请原、被告把开庭传票呈交法庭;
:宣布法庭纪律;
:当事人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或审判员)入庭;
:(面向审判人员)报告审判长(或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均已到庭(或×告已到庭,×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请审判长(或审判员)开庭。

(二)审判人员:
1、法庭准备阶段:
:请坐下;
:敲击法槌,现在开庭;
: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庭(或×××人民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的规定,公开(或不公开)审理×××与×××、××纠纷一案;
: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原告、被告、第三人讲一下姓名、出生时间、民族、职业及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讲一下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名称、住所地、单位性质,(涉及经济纠纷的问清开户银行及帐号);
:讲一下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宣读法定代表人证明);
:原告(被告、第三人)××代理人(不是律师的)讲一下姓名、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的关系,出生时间,民族,职业,住址及代理权限;(是律师的)×告委托代理人讲一下姓名、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宣读授权委托书);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身份及主体资格有无异议;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主体资格无异议,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如有异议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及时作出决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的规定,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重、再审案件可讲,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可讲: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本案缺席审判;(原告不出庭按第一百二十九条当庭裁决按撤诉处理)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院已在立案和送达起诉状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本庭不再复述;?: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按原告、被告、第三的顺序询问);
2、法庭调查阶段:
:进行法庭调查;
: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传各方证人到庭(集中交待权利、义务;如只有一个证人的,可在传唤出庭作证时交待权利、义务);?:证人讲一下姓名、出生时间、民族、职业及住址;
:证人讲一下与各方当事人的关系;
:证人出庭作证应如实陈述所知道的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做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听清了;
:请证人在出庭作证保证书上签字;
:请证人暂时退庭,听候传唤;
: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告对起诉状内容还有补充的吗;
:原告就你增加的诉讼请求,应立即交纳(或限×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元,听清了吗;(立即交纳时,宣布休庭,敲击法槌)。

:被告就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是否需要答辩期限;
:(请求答辩期限的),根据被告的请求本案定于×月×日再开庭审理(并当庭送达开庭传票),当事人核对笔录,休庭(敲击法槌);
:(被告不需要答辩期限的),被告宣读答辩状;
:被告除答辩状内容外,还有什么补充的吗;
:(被告无书面答辩的)被告口头答辩;
:(被告提起反诉的)根据被告的反诉请求,你应立即(或限×日内)交纳反诉费×××元,(立即交纳的应宣布休庭、敲击法槌);
:反诉被告对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是否需要答辩期;
:(请求答辩期限的)根据反诉被告要求答辩期的请求,本案定于×月×日再开庭审理(并当庭送达开庭传票),当事人核对笔录,休庭(敲击法槌);
:(不请求答辩期限的)反诉被告对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进行口头答辩:
:第三人进行陈述;
:(不属争执焦点而又必须查明的问题),请原告(或被告)回答××问题……;
:本案经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及根据原、被告的起诉和答辩,对××事实、××证据,予以确认;?:(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争执的),因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所诉事实无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不再继续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直接进行法庭调解;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被告对案件事实证据有争议的)本案归纳如下争执焦点……;
: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执焦点是否有异议;
:原告就第一个争执焦点(而后就是第二个……)陈述举证;
:被告质证;
:被告对××焦点举证;
:原告质证;
:传原告方(或被告方、第三人方)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就你知道的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如实作证;
: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对证人有发问的吗;
:请证人核对笔录并签名;
:请证人退庭;
:本案对原告(或被告、第三人)在×个争执焦点中提供的所有证据及证人出庭做证情况给予分析并确认或不予采信(不能当庭确认的合议后再确认,或暂不确认。

同时讲明确认或不采信的理由);?:各方当事人就法庭调查还有补充的吗;
:(如认为需要或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的)原告(或被告)应在×月×日前把证据提交本庭,于×月×日再开庭审理,休庭,核对笔录(敲击法槌);
3、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
:原、被告是否需要法庭辩论;
: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第一轮辩论结束,进行自由辩论,双方还有需要辩论的吗;
:法庭辩论结束,各方当事人还有什么最后陈述的;
4、法庭调解阶段:
: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双方同意调解时)由原告陈述调解意见;
: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意见;
:(被告不同意时)被告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

:原告是否同意被告意见;
:(双方分岐较大时)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本庭不再调解;(或本庭定于×月×日再行调解);?:法庭调解结束;
5、法庭宣判阶段:
:(如定期宣判)各方当事人于×月×日到本庭听候宣判,领取判决书,休庭后核对笔录,休庭,(敲击法槌);
:(如当庭宣判)休庭××分钟后继续开庭,休庭(敲击法槌);
:(敲击法槌)继续开庭;
(宣判)……根据《××法》×条××款判决如下:
(书记员喊:当事人起立)……
:原告(或被告、第三人)听清了吗,是否上诉;
(判决离婚的案件)本判决生效前,原、被告不得再婚;
:各方当事人于×月×日到本院××庭领取判决书,闭庭后核对笔录,闭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当事人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第三篇:民企档案分法
民营企业档案分类的方法
引导、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内容,在自愿基础上逐步纳入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后,很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档案分类办法。

制定民营企业的档案分类办法,首先要注意两点:第一要看分类办法是否适合各民营企业的实际。

第二要看企业是否愿意接受这种分类办法。

这是因为,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等其他所有制企业,有以下特点:一是发展的渐进性。

二是生产经营的多变性。

三是财产的私有性。

鉴于民营企业上述特点,在指导其进行档案分类、制定档案分类方案时,完全按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企业有些接受不了。

我曾接受某民营集团公司邀请,上门去指导该企业的档案工作,企业老板很热情,亲自陪同到该企业各部门察看,表明他们希望把档案管理得更科学、更规范。

但他们对民企档案的分类感到有些困惑,下面笔者就民营企业档案分类的有关问题谈些具体的想法。

一、一级类目的设置问题
针对民营企业的私有性和业主对保密的要求,我以为可以在《规
则》中明确的十个大类设置方法的前提下,民营企业可将原十个大类减为九个大类,即其中的“党群工作类”一般暂不设置。

倘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有了相关的活动和资料,再增设这个类目。

这次要增设的是:保密档案管理类、合同管理类、社会捐赠管理类、特殊载体档案类四个通用型的一级类目,此外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可另增设具有本专业特点的一级类目。

具体到一个企业,增设的四个通用型一级类目是这样设置的。

保密档案管理类的设置。

作为民营企业档案分类中设置一个保密档案管理类很有必要,设置办法有两种:一种办法是实体和信息都分开的办法。

即在一级类目中设置保密档案管理类,直接将认为有必要保密的档案全部归入此类中。

这样分类的办法,可以有效地将保密档案完全独立,并集中统一地管理全企业的保密档案。

不足之处是从一个项目管理上来看,缺乏整体性,将原本完整的一项工作人为的分开了。

另一种办法是信息集中,实体分开的办法。

即在一级类目中设置保密档案管理类,先依据实际情况按项目分类归档定位后,再在认为有必要保密的那部分档案的档号前面加注保密档案管理类的标识,并分开保管。

这样分类的好处是一个项目的档案从目录信息上即可反映其整体性,维护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只是为了保管的需要,才人为地将其实体另外保管,符合民营企业的业主对保密档案分开保管的要求。

不足之处是在档案目录上将保密档案的标题公开了。

合同管理类的位置。

在《规则》中将合同管理列为经营管理类的内容。

但就民营企业来说,企业的效益是靠合同来实现的,企业的管理是靠合同进行的,企业的运作是靠合同开展的。

因此,将此类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是必要的。

对于企业的用工合同可以归入个人档案内,不必归入合同管理类。

合同管理类档案的分类整理办法,可以参照保密档案管理类的办法进行。

特殊载体档案类的设置。

其内容开始主要有证照等实物类的档案,具体分类整理办法,亦可以参照保密档案管理类的办法进行。

社会捐赠管理类的设置,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是否设置。

二、档号的标识问题
根据民营企业多变性的特点,在进行档案的标识的问题上,要有前瞻意识。

可采用以代字代号的标识办法。

即:一级类目用英文的26个字母标识,二级和二级以下的类目用双位阿拉伯数字“01”、“02”……标识。

这样,便于识别,添加方便,并可减少全部使用数字造成的分类号太长的弊端。

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就其内容、形式与管理而言,与其他行业的档案工作,基本是差不多的,只是由于其所有制形式不同,决定了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分类方法确有它的特殊性,因此我们必须在《规则》的指导下,在进行档
案分类时,要切合民营企业的特点,以便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以其特有的方式向前发展。

第四篇:认识线段
《认识线段》案例设计
一、教学内容:
1、线段的认识。

2、用直尺画线段。

单元分析:
线段是比较抽象的几何概念,而二年级学生的年龄小,抽象思维水平还比较低,这就构成了学生思维水平与抽象数学概念之间的矛盾你,也是学生认识和理解线段概念的困难所在。

二、教学目标:
1、通过观察,初步感受线段的本质特征,并通过线段的表示方法,初步建立线段表象,通过具体操作体会线段有长有短。

2、通过示范和具体操作学会画线段的基本方法,加深对线段的认识。

3、感受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建立学生的空间观念,增加主动学习数学的兴趣。

三、教学环节:
(一)建立正确的表象。

1、体会“直”,感受基本特征。

(1)教师让学生根据毛线的形状进行想象。

提问:毛线像什么?(面条、弯弯曲曲的小路......)(2)教师示范毛线由曲变直,揭示课
题:将毛线拉直,我们把两手之间的毛线可以看做一条线段。

板书:线段
(3)观察描述线段的特征。

提问:线段长什么样子?(直直的、有两个头...)(4)课件演示:我们将弯曲的毛线拉直,就得到了一条线段。

2、比一比,揭示表示方法,初步建立线段表象。

(1)提问:比一比,谁的线段比老师的长?你能将你的线段拉得比老师的线段短一些的吗?是谁控制了线段的长短?(两手捏着的位置)(2)展示线段表示方法。

线段两端有两条小短竖,叫做线段的端点。

板书:
线段
直直的有两个端点小结:线段直直的,有两个端点。

(二)明晰线段的表象。

1、观察明确线段是直的,有两个端点。

2、指一指,认识物体的边可以看成线段。

(课件演示)书本的边,盒子的边、尺子的边都可以看成是线段。

3、说一说,生活中哪些物体的边也可以看成线段?学生在教室里找线段,并描述给同桌和老师听。

4、端点的理解。

提问:你能找到这些线段的端点吗?
小结:生活中很多线段的端点隐藏了,我们一样能找到它的位置。

(三)完善线段的认识。

1、折一折,凸显线段的共同属性。

(1)通过对折,发现折痕就是一条线段。

(2)通过折小狐狸,发现线段有长有短。

(四)加深线段的认识。

1、尝试自己画。

2、交流归纳画法。

3、掌握基本画法。

(五)巩固练习:
1、想想做做1题
通过再现头脑中形成的表象,依据线段特征作出判断。

2、想想做做2题
通过数线段条数,认识到这些图形的边都是直的,都有两个端点,体会多边形是由线段围成的。

3、想想做做3题两点连成一条线段。

(1)巩固画法。

(2)体会“连接两点只能画一条线段。

4、想想做做4题
进一步感知线段的特点及画法。

5、想想做做5题(1)先让学生独立画。

(2)引导学生怎样有序的画。

(3)讨论交流体会有序列举的方法。

(六)教学反思:
通过观察、动手操作、交流等活动,把静态知识转化成动态,把抽象的数学知识变为具体可操作的规律性知识,在探究线段特征的过程中我重视学生的具体操作,我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通过探究体验,数形结合,体会线段的本质特征,学生容易理解。

我又通过折纸活动扩展学生思维,通过操作,把概念和数学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对线段的认识有了新的高度。

在练习时,我进行了有梯度的练习设计,学生在巩固的同时强化了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篇:认识线段
《认识线段》教学设计
教学内容:江苏教育出版社实验教科书二年级(上册)48页例题和49页“想想做做”。

教学目标:
1、使学生通过实际的观察和操作,初步认识线段,知道线段是直的,线段是有长度(长短)的,有些物体的边可以看成线段。

2、使学生根据对线段的认识,从一组图形中辨认出线段,数出简单多边形中线段的条数,学会用直尺画线段。

3、使学生进一步增强对数学的好奇心,感受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

教学重点:认识线段的特征。

教学难点:线段表象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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