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族、越族因何变成闽越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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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期,福建省境内聚居着一群以崇拜蛇为主体的原始民,先秦典籍称之为“闽”人。
作为族称,大约形成于奴隶社会初期(相当于中原夏朝)。
后来闽人逐渐繁衍于福建各地乃至周边地区,形成许多不同支系的部族。
这些不同支系的部族,经历长期的兼并或联盟,最后产生了七支具有一定实力的区域部落集团,或称七个小方国,所以,先秦典籍又把这七个支系的闽人聚居地称为“七闽”地。
七闽的地域涵盖今福建全境,浙江南部的温台处三州,广东东部的潮州、梅州和江西铅山县一带,今台湾省也是闽族居住地。
越族势力达到闽地,应在楚威王灭越之时(公元前334年),“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台湾通史》更明确指出:“楚灭越,越之子孙迁于闽,流落海上或居湖。
”说明越国败亡之后,越国贵族率越人入闽。
越人以其强大的武装力量、政治势力、社会组织和先进的生产力控制了闽族社会组织,影响着闽族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
到了战国晚期,在原“闽”的地域内,形成了无诸领导的闽越国和摇领导的东瓯国。
闽和越结合为闽越族,闽越国和闽越文化才真正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闽越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是指闽越民族全部的历史文化,狭义的是指秦汉时期的闽越族文化,也就是闽越国的文化。
闽越族文化与中原华夏文化的接触与交流,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
据中国较早的文献记载,在尧舜时代,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已与闽越地区的原始部落有联系。
如《尚书•尧典》曰:尧“申命羲叙宅南交,曰明都”。
《大戴札记•少间篇》亦曰:“虞舜以天德嗣尧,南扶交趾。
”这里的“南交”、“交趾”等名称,指的都是闽越及岭南越族地区。
尧舜是中国夏朝以前传说中的人物,大抵是相当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下的一位部落联盟酋长。
尽管“宅南交、抚交趾”的具体内容今日已不可详知,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闽越地区与中原地区在远古时期互相交往史实的一些朦胧记忆。
自商周时期起,闽越地区与中原文化交流日益加强。
商朝初年,伊尹受汤之命下令四周少数民族各以其土特产来朝贡,其中有“正南瓯邓、桂园、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
从“正南”的方位看,这里提及的“瓯”,是指活动在闽北地区的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