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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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荀卿列传》
3
《墨子》是墨家思想的丛著,分四部分:
记载墨翟本人活动 《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
记载墨家防御战术及守城兵器与工具 《备城门》等十一篇
墨家宣传思想的记录 《天志》《明鬼》等三十一篇
关于认识论、逻辑学、自然科学的思想。 《经上》《经下》《大取》《小取》等
26
这里的“力”是人努力从事的意思。所 谓“强”则是强力而行的意思。“力”和 “强”实际上都是人类特有的主动性和能动 性。
他号召人们打破屈从与命运的思想枷锁, 勇敢地去创造一个合乎道德理想的社会。
27
主要参考书目:
《中国伦理思想史》 罗国杰主编
《中国伦理思想史》 沈善洪 王凤贤 著
《中国哲学史新编》 冯友兰著
《中国哲学简史》 冯友兰著
《墨子》
施明译注
28
24
(二)“非命”与“尚力” 1、墨子的“非命论”
墨子认为儒家说所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 “命定论”是不对的,他尖锐的指出:
“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 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 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以 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 仁。” (《非命上》)
儒家:“贵贵亲亲”,比较注重“笃于亲”不根
本破坏宗族亲亲关系的情况下“举贤才”。
17
三、义利并重的原则
(一)“重利”与“贵义”
墨子针对孔子所提出的重义轻利和先义后利的原则,明确 地提出了义利并重的思想
什么是“义”?
墨子说:“义者正也。何以知义之所正也?天下有 义则治,无义者乱,我以此知义之为正也。” (《天治下》) 什么是“利”?
墨家“兼相爱,交相利”的 伦理思想
一、墨子和墨家学派 二、以”兼爱“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三、义利并重的原则和功利主义道德观 四、“天志”、“非命”的宗教伦理观
2
一、墨子和墨家学派
(一)、墨子其人和《墨子》其书
墨子,名翟(公元前475年?—前 396年?)鲁国人,一说是宋国人。 “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 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2、战争消耗大量社会财富及破坏生产
“今师徒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以冬夏为者 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 (《非攻中》)
3、战争最终对于侵略者也没有好处
墨子举很史实,说明靠攻伐得利“非行道也”。所以“以攻 占亡者,不可胜数” (《非攻中》)
14
墨子认为战争分为两类:
一类:侵略性质的战争,名为“攻” 罚“无罪之国”是“攻”
(《墨子·鲁问》)
如果行为没有产生效果,墨子认为对人 的评价,则主要应看他的动机
20
(二)“利民”与“节用”
墨子认为,一切加重人民负担,而不给人民带来利 益的事是不能做的,即“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 圣王弗为。”(《节用中》)。奢侈浪费,挥霍民财 的恶果是:“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 饿死者,不可胜数也。”(《节用上》)
22
“天志”的具体内容: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
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 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 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 下之强从事也 。” (《天志中》)
23
墨子又认为除上帝之外,还有鬼神。鬼神是 以上帝的意志为意志的。他们帮助上帝赏 “兼相爱”的人,罚“别相恶”的人。墨翟 的《明鬼》篇引了许多见神见鬼的传说,以 证明鬼神的存在。
4
(二)墨家学派 墨家有一个相当严密的组织纪律团体 墨翟的学生和信徒:墨者或墨家 团体世代相传的领袖:巨子 墨者相当于今天的:武士或侠者
5
二、以“兼爱”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兼相爱,交相利”即所谓 “兼爱”是墨子思 想的一个中心理论。墨家认为一切善恶是非要用 “兼相爱,交相利”来衡量。
8
思考:墨家“兼爱”与儒家“仁爱” 异同?
相同:都强调“爱人”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相异:
①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 儒家主张:“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
儒家“亲亲” 即更爱自己亲近的人。爱其父母多于爱 同族别的人爱同族人多于爱同族以外的人,即所谓 “轻重厚薄”。
墨子则主张“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 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兼爱中》) ② “爱人”先后顺序不同。儒家主张爱自己的”亲” 后推及别人的“亲”。即“推己及人”。墨子则主张 “必吾先从事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 也”。 (《兼爱下》)
一类:有道罚无道的战争,名为“诛”
墨子认为“禹征有苗,商汤罚桀,武王伐纣”等都是罚有 罪之君是“诛”
他认为,当时所有的战争都属于前一类,都 是不义之战,都应当反对
15
(三)、“兼爱”与 “尚贤”
墨子关于“尚贤”、“尚同”的主张,也是从 “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出发。因为一方面, “尚贤事能”是以“兼爱相利”为标准;另一方面, “尚贤”、 “尚同”又是实现“兼爱相利”理想的 政治保证。 因为“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 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
12
“非攻”的道德意义: 1、小生产者的利益是正当的应给以保护 2、当今天下的君主,在小事上讲仁义,大事上
却扰乱仁义
13
墨子认为兼并战争的危害主要包括:
1、战争造成人民大量的牺牲
在《非攻中》篇中,墨子一连列举了八个不可胜数:“百姓 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 “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 绝而下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百姓之道疾病而 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 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亦不可胜数。”等
(《尚贤上》)
主张给贤士:“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 予之令。” (《尚贤上》)
16
墨家和儒家关于“尚贤”的区别: 墨子尚贤:
“上举义不避贫贱”、 “上举义不避亲疏”、 “上举义不避远近”,“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 则举之。”,“无能者下之” ,“官无常贵,民 无终贱”。“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 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尚贤中》)
“万民之利”、“天下国家之大利”从 一定意义上看也和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幸福 的提法一致
19
动机和效果: “志” 和 “功” 鲁君谓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学, 一人者好分人财,孰以为太子而可?”子墨 子曰:“未可知也,或所为赏与为是也。钓 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 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
25
既然人间的一切都不是命定的,那他的决定 力量是什么呢? 墨子崇尚的是“力”和“强”。他说:“今也 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听狱治政,终朝 均分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 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今 也农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 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 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 敢怠倦。” (《非命下》)
9
墨家与儒家关于兼爱问题的辩论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 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 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 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 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 意将以告人乎?”巫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吾将以告 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 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 一人不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 子,十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 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杀子,不说子亦欲 杀子,是所谓经者口也,杀常之身者也。” (《墨子·耕柱》)
墨子所说的利,不是个人私利,而是指整体的利益, 即社会、国家和万民的利益。“仁之事者,必务求 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 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 (《非乐上》)
18
后期墨家给仁和义利下定义时就说,“仁, 体爱也”(《墨子·经上》),即仁是体验自己去 爱别人;“义,利也” (同上)即义就是利别 人、国家和天下。 墨子把义利统一起来,并 强调以是否对万民产生“功利”为判断是非、 善恶、巧拙、智愚的标准,可以说是中国伦 理思想史上最早的一种功利原则
照儒家逻辑正事由于“爱我”出发结果恰恰害了自己。
10
(二)“兼爱”与非攻
“非攻”是有“兼爱”衍生出来的。墨子认为 “攻罚无罪之国”以强凌弱,以众却寡,以富侮贫 等都是与“兼相爱”的宗旨相违背的,都是不道德 的行为。
墨子把侵犯他人利益,特别是攻国杀人的行径 是与仁义不相容的。
11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 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 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 入人栏厩、取人牛马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 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 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 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牛马。此何 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 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 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非攻上》)
“兼爱”是不分人我,不别亲疏,无所差等的 爱一切人。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 人之身,若视其身。” (《兼爱中》)
6
(一)“兼相爱”与“别相恶”
墨子认为一切祸乱的总根源即“不相爱”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起。当 察乱之何自起?起自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 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 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 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 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 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 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 相爱。” (《兼爱上》)
7
那么用什么办法来改变这种状况呢? 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即“以 兼易别”。其结果是:“ 诸侯相爱,则不野战; 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 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 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 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 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 (《兼爱中》)
21
四、“天志”, “明鬼”的宗教伦理观
(一)墨子的“天志”观 墨子认为有“上帝”的存在;“上帝”有明确的意 志,即所谓“天志”。“天志”的内容就是 “兼 爱”,“欲义而恶天下”(《天志上》)
墨子把 “天志”视为度量一切行为的“法仪” “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
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 不中者非也。’” (《天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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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是墨家思想的丛著,分四部分:
记载墨翟本人活动 《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
记载墨家防御战术及守城兵器与工具 《备城门》等十一篇
墨家宣传思想的记录 《天志》《明鬼》等三十一篇
关于认识论、逻辑学、自然科学的思想。 《经上》《经下》《大取》《小取》等
26
这里的“力”是人努力从事的意思。所 谓“强”则是强力而行的意思。“力”和 “强”实际上都是人类特有的主动性和能动 性。
他号召人们打破屈从与命运的思想枷锁, 勇敢地去创造一个合乎道德理想的社会。
27
主要参考书目:
《中国伦理思想史》 罗国杰主编
《中国伦理思想史》 沈善洪 王凤贤 著
《中国哲学史新编》 冯友兰著
《中国哲学简史》 冯友兰著
《墨子》
施明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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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命”与“尚力” 1、墨子的“非命论”
墨子认为儒家说所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 “命定论”是不对的,他尖锐的指出:
“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 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 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以 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 仁。” (《非命上》)
儒家:“贵贵亲亲”,比较注重“笃于亲”不根
本破坏宗族亲亲关系的情况下“举贤才”。
17
三、义利并重的原则
(一)“重利”与“贵义”
墨子针对孔子所提出的重义轻利和先义后利的原则,明确 地提出了义利并重的思想
什么是“义”?
墨子说:“义者正也。何以知义之所正也?天下有 义则治,无义者乱,我以此知义之为正也。” (《天治下》) 什么是“利”?
墨家“兼相爱,交相利”的 伦理思想
一、墨子和墨家学派 二、以”兼爱“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三、义利并重的原则和功利主义道德观 四、“天志”、“非命”的宗教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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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墨子和墨家学派
(一)、墨子其人和《墨子》其书
墨子,名翟(公元前475年?—前 396年?)鲁国人,一说是宋国人。 “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 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2、战争消耗大量社会财富及破坏生产
“今师徒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以冬夏为者 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 (《非攻中》)
3、战争最终对于侵略者也没有好处
墨子举很史实,说明靠攻伐得利“非行道也”。所以“以攻 占亡者,不可胜数” (《非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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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战争分为两类:
一类:侵略性质的战争,名为“攻” 罚“无罪之国”是“攻”
(《墨子·鲁问》)
如果行为没有产生效果,墨子认为对人 的评价,则主要应看他的动机
20
(二)“利民”与“节用”
墨子认为,一切加重人民负担,而不给人民带来利 益的事是不能做的,即“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 圣王弗为。”(《节用中》)。奢侈浪费,挥霍民财 的恶果是:“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 饿死者,不可胜数也。”(《节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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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志”的具体内容: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
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 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 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 下之强从事也 。” (《天志中》)
23
墨子又认为除上帝之外,还有鬼神。鬼神是 以上帝的意志为意志的。他们帮助上帝赏 “兼相爱”的人,罚“别相恶”的人。墨翟 的《明鬼》篇引了许多见神见鬼的传说,以 证明鬼神的存在。
4
(二)墨家学派 墨家有一个相当严密的组织纪律团体 墨翟的学生和信徒:墨者或墨家 团体世代相传的领袖:巨子 墨者相当于今天的:武士或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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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兼爱”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兼相爱,交相利”即所谓 “兼爱”是墨子思 想的一个中心理论。墨家认为一切善恶是非要用 “兼相爱,交相利”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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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墨家“兼爱”与儒家“仁爱” 异同?
相同:都强调“爱人”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相异:
①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 儒家主张:“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
儒家“亲亲” 即更爱自己亲近的人。爱其父母多于爱 同族别的人爱同族人多于爱同族以外的人,即所谓 “轻重厚薄”。
墨子则主张“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 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兼爱中》) ② “爱人”先后顺序不同。儒家主张爱自己的”亲” 后推及别人的“亲”。即“推己及人”。墨子则主张 “必吾先从事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 也”。 (《兼爱下》)
一类:有道罚无道的战争,名为“诛”
墨子认为“禹征有苗,商汤罚桀,武王伐纣”等都是罚有 罪之君是“诛”
他认为,当时所有的战争都属于前一类,都 是不义之战,都应当反对
15
(三)、“兼爱”与 “尚贤”
墨子关于“尚贤”、“尚同”的主张,也是从 “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出发。因为一方面, “尚贤事能”是以“兼爱相利”为标准;另一方面, “尚贤”、 “尚同”又是实现“兼爱相利”理想的 政治保证。 因为“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 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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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攻”的道德意义: 1、小生产者的利益是正当的应给以保护 2、当今天下的君主,在小事上讲仁义,大事上
却扰乱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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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兼并战争的危害主要包括:
1、战争造成人民大量的牺牲
在《非攻中》篇中,墨子一连列举了八个不可胜数:“百姓 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 “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 绝而下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百姓之道疾病而 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 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亦不可胜数。”等
(《尚贤上》)
主张给贤士:“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 予之令。” (《尚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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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和儒家关于“尚贤”的区别: 墨子尚贤:
“上举义不避贫贱”、 “上举义不避亲疏”、 “上举义不避远近”,“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 则举之。”,“无能者下之” ,“官无常贵,民 无终贱”。“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 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尚贤中》)
“万民之利”、“天下国家之大利”从 一定意义上看也和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幸福 的提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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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和效果: “志” 和 “功” 鲁君谓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学, 一人者好分人财,孰以为太子而可?”子墨 子曰:“未可知也,或所为赏与为是也。钓 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 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
25
既然人间的一切都不是命定的,那他的决定 力量是什么呢? 墨子崇尚的是“力”和“强”。他说:“今也 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听狱治政,终朝 均分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 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今 也农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 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 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 敢怠倦。” (《非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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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与儒家关于兼爱问题的辩论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 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 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 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 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 意将以告人乎?”巫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吾将以告 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 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 一人不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 子,十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 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杀子,不说子亦欲 杀子,是所谓经者口也,杀常之身者也。” (《墨子·耕柱》)
墨子所说的利,不是个人私利,而是指整体的利益, 即社会、国家和万民的利益。“仁之事者,必务求 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 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 (《非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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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墨家给仁和义利下定义时就说,“仁, 体爱也”(《墨子·经上》),即仁是体验自己去 爱别人;“义,利也” (同上)即义就是利别 人、国家和天下。 墨子把义利统一起来,并 强调以是否对万民产生“功利”为判断是非、 善恶、巧拙、智愚的标准,可以说是中国伦 理思想史上最早的一种功利原则
照儒家逻辑正事由于“爱我”出发结果恰恰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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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兼爱”与非攻
“非攻”是有“兼爱”衍生出来的。墨子认为 “攻罚无罪之国”以强凌弱,以众却寡,以富侮贫 等都是与“兼相爱”的宗旨相违背的,都是不道德 的行为。
墨子把侵犯他人利益,特别是攻国杀人的行径 是与仁义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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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 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 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 入人栏厩、取人牛马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 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 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 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牛马。此何 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 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 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非攻上》)
“兼爱”是不分人我,不别亲疏,无所差等的 爱一切人。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 人之身,若视其身。” (《兼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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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兼相爱”与“别相恶”
墨子认为一切祸乱的总根源即“不相爱”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起。当 察乱之何自起?起自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 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 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 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 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 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 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 相爱。” (《兼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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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用什么办法来改变这种状况呢? 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即“以 兼易别”。其结果是:“ 诸侯相爱,则不野战; 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 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 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 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 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 (《兼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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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志”, “明鬼”的宗教伦理观
(一)墨子的“天志”观 墨子认为有“上帝”的存在;“上帝”有明确的意 志,即所谓“天志”。“天志”的内容就是 “兼 爱”,“欲义而恶天下”(《天志上》)
墨子把 “天志”视为度量一切行为的“法仪” “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
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 不中者非也。’” (《天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