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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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考
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大题(共60题)
一、某水电站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工期进度要求为总工期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的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的工期为12个月、设备安装工程的工期为6个月;支付方式为,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30天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
招标文件中允许提交备选投标。
某施工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组织投标文件编制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了投标文件。
【事件】
编制和投标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编制小组对照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进行了估算,得出工程总价9800万元,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30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700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估价为38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根据各部分工程量清单估价的报价编制了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地址。
事件2:根据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规定,编制小组在备选投标文件中建议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3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
同时在报价总价为9800万元的基础上,对各部分的报价作适当的调整。
其中:基础工程调整为150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调整为3300万元。
投标人代表同样在投标文件截止前1天送达规定的地址。
事件3:为防止编制小组个别人员有泄漏投标报价的可能,该投标人决定在投标文件截止前适当降低投标报价。
因而,在投标文件截止前1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补充文件,声明将投标报价降价6%。
【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明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2.该投标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
3.请判断事件1?事件3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问题2:该投标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不平衡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
问题3:事件1妥当。
理由:该投标文件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支付方式和按工程量清单估算的各部分报价进行编制,而提前1天递交正常报价的投标文件,也符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
事件2妥当。
理由: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
提前1天送达,符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
事件3妥当。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
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
事件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
事件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
1.请简述事件1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
2.请简述事件2中见证取样程序。
3.事件3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事件4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5.事件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案】问题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①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问题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
问题3:不正确。
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
问题4:不正确。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
问题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
(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
事件3:渠坡抗
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
事件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
1.请简述事件1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
2.请简述事件2中见证取样程序。
3.事件3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事件4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5.事件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案】1.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①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 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
3. 不正确。
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并及时告知监理机构。
问题4:不正确。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
问题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
(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
事件2:该工程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3日16时,在对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J34+616进行3m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
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入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
2017年7月11日20时开始灌浆,至2017年7月14日15时20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年7月16日16时涌水事件结束。
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
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2000元等费用合计27.7万元。
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万元费用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事件2的利润1万元,合计29.2万元经济索赔和21天工期索赔申请。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
【答案】1.根据合同条款第
2.3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
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27.7万元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共28.2万元。
事件1造成C8号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误,事件2造成J10号支洞工期13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
五、某泵站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为36个月。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天,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交备选投标,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事件】
有8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开标及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
(1)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金额为9600万元,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2)投标人B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降价5%。
(3)投标人C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80天。
(4)投标人D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无项目负责人盖章。
(5)投标人E提交了内容不一致的两份投标文件,但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6)投标人F的自报工期为40个月。
(7)投标人G除提供的检验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其他均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人H的报价中单价与合计不一致,经校核单价
小数点错位。
事件2:评标过程中,基于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A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A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了合理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A经评审的投标价为9800万元,排名第一而中标。
招标人便以经评审的投标价9800万元作为中标价与中标人A订立书面合同。
【答案】问题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明确,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问题2:(1)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投标人A并未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所以该投标文件有效。
(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投标人B 在开标后提交的补充说明,因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所以该补充说明应该被拒绝而无效,但不影响投标人B原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有效。
理由:其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未盖章,不属于投标文件被否决情形。
(5)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
理由: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包括: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
理由: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上限。
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属于重大偏差。
六、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
建设单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
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
【事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
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
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
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
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
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
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栗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饶筑。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
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事件5:无不妥之处。
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
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问题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①不再继续使用;②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
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①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②将主体工程分包;③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④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七、某供水工程采用DN2400球墨铸铁管,长约33.4km,设计输水流量
6.7m3/s,新建加压泵站1座。
泵站选用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3.5m3/s。
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
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事件】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
(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
(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
(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
(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
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
(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
(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1)、(2)、(3)、(8)、(9)事件。
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
问题2:不妥之处:事件2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
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
事件2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
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
八、某渠道工程全长11.9381km,其中明渠长10.881km,渡槽长1.1km。
左岸排水建筑物5座,控制建筑物2座(节制闸、退水闸各1座)。
渠道设计流量
220m3/s、加大流量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15m,堤顶宽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1:
2.0。
渠道挖深8m,填高11m。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
合同。
【事件】
事件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
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1m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
事件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河进行危险源
辨识和评价,井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额并识和评价。
在柱号2+100~2+500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脱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
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
事件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
度为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LEC法评价,其中L=6,E=5,C=10。
【问题】
1.事件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
2.指出事件2中的不要之处,并说明理由。
3.事件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
等级,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
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
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问题2:不妥之处如下。
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
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
问题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
九、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2亿元,工期24个月。
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480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
【事件】
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
事件2:A监理公司和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314万元。
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240万元。
最终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
事件3:A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4:A、B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A监理公司无关。
事件5:监理过程中,A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
事件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
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
2.事件5中,A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
【答案】问题1:事件1无不妥之处。
事件2不妥之处:A、B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
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
事件3不妥之处:仅A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
事件4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
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5不妥之处:A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
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
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
事件6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问题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A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
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一十、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行协商。
【事件】
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10%提高到15%。
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
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
【问题】
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
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
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
4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问题2: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
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
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问题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
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
问题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