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女也不爽”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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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女也不爽”说来
摘要:本文从《诗经?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句的多种解释的辨析入手,通过对先秦文献中“爽”字义项关系的梳理,贯穿本人对字义的产生发展及正确阐释古文字义的见解,以期开阔教学思路。
关键词:句意历史语境字义义项上下文语境
《氓》是《诗经》中的一首著名弃妇诗,千百年来广为传诵,现被选入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
文中的“女也不爽,士贰其行”一句,课下注释为:“女子没有什么差错,男子行为却前后不一致了。
”其中的“爽”字取“差错”的意思。
很多教师在讲解到这一句的时候,常常要应对“调皮”学生的疑问:“爽”字为什么不能按现在生活中常用的“舒服、畅快”来理解。
如果把这句话解释成“女子心情不爽,是因为男子行为不专一”,在句意理解上也没什么说不通啊?
也难怪学生会有这样的疑问,“爽”字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使用频繁。
提到“爽”,总会引发很多舒服惬意的感受:夏日的清风,悦目的画面……总之,心中难以名状的畅快都可以用一个“爽”字来抒发。
面对学生的疑问,我们除了以课下注释和其他教学参考书为证,举《毛诗》中汉人的训释为证,还能有更让学生满意和让自己信服的解释吗?
其实,“爽”字被释为“差错”的质疑也一直存在。
比如,康殷先生曾结合“爽”字的甲骨文字形及在刻辞中的释义,认为“‘女也不爽’也即不配,不谐和。
”汪春弘根据先秦养生思想,认为“‘不爽’既指内在的精气有亏,也指外在的形貌憔悴。
”到底该采用哪种观点呢?
我们认为,以今人之思想妄测古人之意是不科学的,要想为这句话寻求最为恰当的解释,应该回到它使用的历史语境中去。
“爽”字的释义是理解该句的关键。
“爽”字是一个生命力极强,使用频率极高的字,在先秦古籍中的释义大致有五种:(1)训为“明”义,如《尚书?大诰》:“尔庶邦君,越尔御事:爽邦由哲。
”(2)“差”义,如《诗经?蓼萧》:“其德不爽,寿考不忘。
”(3)“精神”义,如《国语?楚语下》:“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日巫。
”(4)“伤败”义,如《老子》第二十五章:“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
”(5)句首助词,如《尚书?康诰》:“爽惟民迪吉康。
”
其中,尤以“明”义最为常见,且孳乳能力最强。
“爽”字后世的很多义项都在它的基础上产生,像我们现在脱口而
出的表示“舒服”这个意思,也是由“明”义逐渐引申而来的:最初用来指“天明”,如《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后又用来表示“地势的开阔明朗”,如《左传?昭公三年》:“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请更诸爽垲者。
’”至魏晋时代,品评人物之风大盛,“爽”字又被借来称述人之“开朗豪迈”,如《文心雕龙?乐府》:“至於魏之三祖,气爽才丽。
”之后,由形容引发感受的外物到直接描摹内心的感受。
到了唐代,“舒适畅快”的意思便已产生,如《滕王阁序》:“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
”宋元以后,“爽”字越发口语化,大量出现于白话小说之中,如《红楼梦》第五十回中“老太太心里不大爽。
”与今天的用法已经基本相似了。
在先秦文献中,“爽”字被训为“差”义也很常见。
如《尚书?洛诰》:“惟事其爽侮。
”《商书?盘庚中》:“故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能迪。
”①《诗经?蓼萧》:“其德不爽,寿考不忘。
”《左传?昭公十五年》:“率义不爽,好恶不愆,城可获而民知义所,有死命而无二心,不亦可乎!”《国语?周语》:“经纬不爽,文之象也。
”《国语?周语》:“言爽,日反其信。
”《国语?周语》:“昔昭王娶于房,曰房后,实有爽德。
”这个意思现在还被我们沿用着,像“爽约”“屡试不爽”。
“差”义与“明”义之间是否存在什么联系呢?《说文》中“爽”字被收在“”部,释为“明也”。
段玉裁的解释是:
“爽,本训明。
明之至而差生也。
”也即认为“明”义是“爽”字的本义,“差”义是在“明”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至于是如何发展而来的,表述得还不够明白,结合现代某些学者的观点,或许会更清楚些。
尹黎云先生认为“”为“篱的初文,其字乃取象于篱笆的交错形。
”赵进先生的解释是:“人在多孔通明的环境中感到明朗。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段玉裁的意思:光透过樊篱照射,必然有斑驳之差。
如果仅从字形来看,这样的解释还说得通。
但拿到具体的例子中,“女也不爽”中的“爽”,似乎更多取“差错”的意思,而不是受光不同的差别。
段玉裁单凭字形想象推测,实是牵强,而后人沿着这一思路为之添枝加叶,更是谬之远矣。
“差”义由何而来?汉字是表义文字,每个字都有一个由其字形承载的最原始的意思,我们称其为字的本义,后世的更多义项都是在这个本义的基础上逐渐衍生发展而来。
“明”虽然是“爽”字最常用义项,却不是其本义。
从字形来推求字的本意,是我们惯用的方法。
“爽”字在甲骨卜辞中出现的频率也很高,且形体纷繁:(一期)、(三期)、(四期)、(五期)。
②,在之后的金文中形体变化不大,如:(免簋)、(卣)、(簋)、(方彝)。
从字形上看,像一人手持二物。
康殷先生抛开部分学者拘泥于个别字形的片面解析③注意到所执器物的数目为二,二物相配,认为“其实不过象人手执二,相比配之意”,结合甲骨刻辞中该字形多用来
指王之配偶,辅臣,我个人也很赞同将“配”义作为“爽”字之本义。
“差”义由“配”义而来。
在古人的观念中,一切事物的形成和变化都是由阴阳、刚柔、动静对立面的消长、交感、相摩、相荡所引起的,即“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二是极富变化的概念,既可能相辅相成,亦可能相反相对。
从“爽”字字形来看,人携二物,二物既可相配,亦可相对,在表意上执二必不一,非纯一中正,而有偏差。
④
这样看来,“差”义与“配”义的联系,要比“明”义更为清楚。
而相较之下,“明”义的来历倒显得模糊漫灭了。
何金松先生推测其为“”之借字⑤,姑作一解。
很多汉字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出现异体,结构改变,部件讹变,或被转意、借声已挪作他用,其本义从原始字形上已经很难推求了。
在古文献中,“爽”字还常与“精”字组合表示“精神”,二字表意也比较接近。
在古人思想中“精”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可以表示事物中最本原的东西,即元气。
如《庄子?在宥》:“吾欲取天地之精,以佐五谷,以养民人,吾又欲官阴阳,以遂群生,为之奈何?”对人而言,元气就是人的灵明。
人的灵明,完全在于人心的精与爽。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中的“爽”字被孔颖达疏解为:“爽,亦明也。
”用“明”来解爽义也是
有道理的。
“爽”字被解释成“伤败”则比较特殊。
《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一句中的“爽”最初被王弼注解为:“爽,差失也。
失口之用,故谓之爽。
”与《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逸的注释:“爽,败也。
楚人谓羹败曰爽。
”相异,引来历代学者争讼不已。
近代于省吾先生“爽”为“丧”之通假字的观点曾一度获得广泛认同。
直到地下文献的出土,才使问题变得明朗。
马王堆汉墓帛书甲本《老子》中该字写作“”,证明了“爽”应该为楚地方言“”字的同音假借的推测。
而句首助词的用法显然与“女也不爽”的释义无涉,故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我们现在已经可以为先秦“爽”字义项的发展理出一个清晰的脉络了:“配”为其本义,“差”由“配”义而来;“明”义最为常用,为其基本义;“精神”义为由“明”义而来的引申义;“伤败”义为其假借义。
让我们再回到“女也不爽”这句话的解释上来。
首先,认为“爽”表示“舒服”,最早见于明清话本小说中之说。
可以最先被排除掉。
其次,“比配”之义多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先秦文献中的释义仅此一见,缺乏更多的用例支持。
再次,先秦文献中可作“精神”解的“爽”字多与“精”字相连。
而汪春弘先生试图从养生思想方面为此义寻求合理根据的立论方式,也值得商榷。
养生思想虽于先秦诸
子著作的只言片语中有所显露,但系统的理论总结是直到汉代以后才出现的。
如果从整首诗的内容和语气来考虑,这首诗应该是一个被弃女子的自诉之词。
如果按照康殷先生和汪先生对爽字的解析,“女也不爽”这句可以被理解成:由于女子在清贫的夫家不仅承担沉重的家务劳动,还要遭受丈夫的虐待,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致使年轻的容颜衰弛,精神不济,没法再与男子相配,才造成了“士贰其行”的结果。
这里全篇语气一转,似有一旁观者在为女子的被弃寻找原因,不但为简单的一句话旁生枝节,也为女子的自伤添了份自责,显然于情理不合。
综合考察“爽”字的这几个义项,我们认为“爽”取“差”义应该是最为允当的。
当然,这里的“差”绝不是由于光照不同而带来的差别,也不仅仅是行为上的差错、偏差。
从可被释为“差”义的用例来看,表示“差”义的“爽”多用在与德行态度相关的语境中,“不爽”之德,也可以理解为纯一的德行。
如《诗经?蓼萧》:“其德不爽,寿考不忘”中,“爽”字如果仅仅被解释为“偏差,差错”,似乎还不足以使君子之德达到令人“寿考不忘”的程度。
再如《国语?周语》中的:“言爽,日反其信。
”“昔昭王娶于房,曰房后,实有爽德。
”两句中的“爽”都被韦昭注为:“爽,贰也。
”“贰”与“壹”相对,有不专一的意
思。
在“女也不爽,士贰其行”这句中,“爽”与“贰”对举,不单单是指行为上的差错,更是思想上的不纯。
女子对男子忠贞不二,而男子却始乱终弃,这样的故事千百年来一直在我们的生活中重复上演着,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呢?
总之,对于古书中注释的存疑处,采取不尊古、不盲从的态度,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见解,固然是值得肯定的。
但也应该充分尊重传承千年的学术传统,考虑到古今语言环境和思维习惯的差异,切不可刻意求新,而强为之解;亦不可以今逆古,而妄为之解。
注释:
①《商书?盘庚中》:“故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能
迪。
”关于这一句的句读和解释,各家存有歧解。
《尚书正义》中以“故有爽德自上”为句,正义曰:“训‘爽’为明,言其见下,故称‘明德’。
”解为:“汤有明德从上见汝之情,其下罪罚于汝。
”
宋蔡沈的《书经集传》以“故有爽德”为句,自上二字连下,其罚汝三字为句,爽训失也,解为:“故汝有失德,自上其罚汝。
”清孙星衍的《尚书今古文注疏》与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亦同蔡传,爽字取《释言》“差也,忒也”义。
②该字字形被列在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的“”字条下。
且疑“”为“爽”字的异体。
二字形体相似,“”字除《说文》外,未见经典有用之。
在今人编纂的《汉语大字典》和《甲骨文字典》中,二字虽被列在不同的部首之下,形体、解析各有缺失。
《汉语大字典》字形和解字、释义则都集中在“爽”字条下。
《甲骨文字典》中“爽”字条下缺少甲骨、籀文字形。
③于省吾先生认为“象人左右腋下有火”;郭沫若先生的
看法是“实象人形而特大其两乳”“母字之别构”。
④一个字在最初产生和使用的阶段具有相反或相对的两个意
思,在汉字中也是很平常的。
这就是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论易之三名》中提到的“并行分训”“背出或歧出分训”
⑤在西周铜器《免簋》中有:“王在周,昧。
”“爽”被
写作“”。
此后,典籍中才出现用“爽”字表示明亮义。
何金松先生认为:“‘’盖固不易书写,且与爽字同音,故典籍借爽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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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明,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侯建章,西藏林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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