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方案
为持续推动全市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高群众金融知识水平,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X市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服务,提升全市群众金融知识水平,让群众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好地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口号
“普及金融知识,建设美好生活。”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按对象分为:面向全市群众的金融基础知识培训,面向机关干部、中小企业法人关于财务、资本运作知识培训。活动方式分为自由活动内容和指定活动内容,自由活动内容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情况自由开展。指定活动内容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各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指定活动内容具体如下:
(一)编发《金融知识普及读本》
金融知识宣传内容的筛选工作由市金融局牵头,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处非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银行业协会配合,编制《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向市直机关、市重点企业、县(市、区)主要领导发放。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编印一定数量《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和宣传页,在辖区内发放。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印制不同类型的宣传页供群众阅读。(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处非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二)在我市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开辟专栏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电视台、市电台、市日报社开辟“金融知识普及”专栏,市电视台、市电台负责每月至少组织1期专题节目,市日报社负责每半月刊登1期金融基础知识或非法集资知识案例,相关内容由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配合提供。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将宣传内容、讲座和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步上传到市政府网站“金融知识普及”专栏,方便群众浏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日报社、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处非办)
(三)通过新型媒体开展宣传普及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手机报、LED屏等,扩展金融知识宣传渠道,由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安排专人,每月4周轮流编发一期手机报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相关金融政策法规、日常理财知识和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等。探索开展网络有奖征文活动,主要征集微电影、串烧歌曲等影音作品,通过组织评选,对获奖者分别给予现金奖励并颁发表彰证书,获奖影音作品在我市主流媒体上播放。(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电视台)
(四)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开展宣传活动
发挥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公司营业网点的作用,开展日常宣传活动。一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示“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口号和警戒性提示;二是开辟宣传展示区,摆放《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和本单位业务知识宣传页等相关宣传资料;三是安排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广大群众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及业务咨询;四是利用多媒体,循环播放专题节目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各金融机构)
(五)开展县(市)、区巡回宣讲和专业培训
组织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公司业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宣讲团,或邀请全国、全省知名专家教授,分期分批赴各县(市、区)向机关干部、企业家、财务人员开展宣讲活动。针对我市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需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市级机关干部及企业人员全面培训4次,企业税务人员精英培训及企业家战略思维培训4次,各县(市、区)组织多渠道融资、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等宣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市全年各类金融宣讲、培训不低于60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银行业协会、中原期货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六)组织下乡演出活动
由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共同牵头,依托X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X市群众艺术馆、X市艺术创作研究所、X市戏剧家协会和民间艺术团体,编排宣传正面金融知识和打击非法集资内容的节目,配合部分
歌舞、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形式,在全市巡回演出,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观众对艺术的需求。在演出的过程中,将金融基础知识和防范非法集资案例穿插到活动和节目之中,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影响群众。(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日活动
选择在居民集聚、人流密集的广场或市场周边,于X年5月份、9月份举行两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现场发放资料等形式,集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金融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县(市)、区同步进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八)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
选择我市大学、中学、小学各一所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定期讲解金融知识,试点纳入课程教育,培养学生们的金融思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金融局、市人行)
四、活动时间
X年2月15日-X年12月31日,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X年2月15日-2月29日)
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市人行、市银监局、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单位、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年3月1日-11月30日)
相关单位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三)总结阶段(X年12月1日-12月31日)
相关单位将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市政府成立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领导小组,主管市长、主管副秘书长任正副组长,市金融局、市人行、市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做到责任到人。
(二)大力宣传,抓好落实。各单位要负起组织职责,将本单位负责的工作任务组织好,推进好。在普及活动开展同时,积极做好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工作,充分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辐射更多的群众。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各单位要根据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具体活动的推进工作,过程中认真总结先进做法供其它单位借鉴。活动结束后,于X年12月15日前将参与金融知识普及年活动情况、工作经验、好的做法形成书面材料,统一报市金融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