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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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8篇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1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重要手段,为方便群众日常核酸检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鲤城区制定出台常态化核酸检测便民服务工作方案,助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明确日常核酸检测频次
(一)即到即检:机场、动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码头等入鲤关口的入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2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1天1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鲤、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鲤人员。
(四)2天1检: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五)1周1检:防范区普通市民。
(六)进出社区小区外来人员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进出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以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建立“街道、社区、小区、楼栋、户”和“主管部门、行业、商户(项目)、班组、个人”五层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层层传导,确保落实核酸检测频次。
(一)抓好入鲤关口人员检测在泉州西高速出口处设立24小时便民核酸采样点,检测对象为进入鲤城的司乘人员。
(二)抓好区域人员检测1.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安排本行业核酸检测工作,由“个人—班组—商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核酸检测人员信息,主管部门动态跟踪落实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收集整理检测信息后报送区卫健局。
2.分级分类推进
(1)抓好集中人群核酸采样工作:根据学校复课安排,分时段分年级推进师生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安排:4月15日:高三年级、中职三年级;4月16日:初中三年级;4月19日:中学、中职其他年级、小学三年级以上;4月23日: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和特教学校。
复学后至2022年5月底(后续视情况动态调整),每天抽取各校各个类别教职工、每个班级学生各20%人员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每一轮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
同时,督促与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属同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2)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核酸检测工作: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星级酒店方面:采用流动采样队入驻相关场所进行核酸标
本采集的工作模式。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机场、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从业人员信息,报送区卫健局,各街道设立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抓好隔离点周边居民群众的核酸采样工作。
三、优化采样时间
根据天气变化及群众检测需求将采样时间更改为上午7:30-11:00,下午16:00-20:00。
四、本方案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来源: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精选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递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关于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依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囊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
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诀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
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依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关于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
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证。
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证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