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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一、会计与社会环境的相互影响会计是伴随人类的生产实践而产生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与社会环境有着密切,会计是因经济社会的需要而产生,随工商的发展而成长,并受经济环境的影响。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1),充分显示神经细胞的动态性和进步性,因此可以说,会计是环境的产物。
会计的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各种环境力量。
各国的环境是在变化的,会计也相应地变化,不断地推陈出新,并满足不断变化了的环境,这就是会计的反作用。
会计把有关信息掇馈给有关人员后,就能在重新形成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法律环境中起一定作用。
每一个国家所处的客观环境是各不相同的,应根据其特写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环境制订出适合于自己国家的会计准则,这就是会计的国家化。
另一方面,各国经济的交流和相互促进,乂影响各国会计向国际惯例衔接和接轨,这就是会计的协调化。
在高度发达和得杂的经济体制中,投资者委托经理人员来管理和控制财产。
大型的公司组织形式的存在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倾向,会计需要履行对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提供计量和报告信息的职能,即管理责任职能。
正如马克思所说“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
(2)这一发展倾向大大增加了对会计准则的需要,以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
多国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内容。
基本会计准则是垒球进行会计核算工作而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它包括四部分的内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
(3)
具
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业行的会计
核算工作作出规定。
具体会计准则按照其内容可以分为共性业务会计准则、会计报
表准则和特殊行业特殊会计核算准则三方面的内容。
因此,与国际会计准则
比较既存在相同相近之处,也有相异之处。
相同或相近之处在于会计术语和处理方
法相同,譬如借贷记帐法。
相异则源于各自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实施的经济政策有别。
譬如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国际,尤
其是西方国家,则是实行以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
尽管如此,我国新制
定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的,我们的原则是,在充
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可能与国际会计准则取得一致。
这是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凝聚了世界各国的智慧和经验,因而对我们有借鉴作用。
同时,我国也有境外上市公司,减少不必要的障碍。
二、会计准则模式比较
1、宏观管理导向型。
主要指前苏联以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会计准则采用政府颁布规章制度和法条例的形式,强调会计信息为宏观管理的直接控制。
实行统一性、强制性和在会计方法上的无选择性是其特点。
因此,资本效益不被重视,只们所关心的是投资规模和生产增长速度,因职能的削弱,作为资本流动导向的作用基本上受到遏制。
2、微观管理导向型
以瑞士、荷兰、挪威等北欧国家大都采用这种类型。
这些国家较多地强调的权
利,会计准则从维护利益,管理出发,在会计方面赋予以自由选择余地。
会计准则具
有较多地为的职能,如一定限度的保密原则,可以自由选择历史成本法或现行成本法,
甚至折旧方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等。
3、赋税导向型
这种模式的代表性国家是日、法、德等国家。
其特点表现为强调会计信息为国家
的纳税,不允许纳税申报数据与会计报表严重脱节;会计准则主要由政府制定,或
直接由立法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民间团体在制定准则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较小。
4、私人投资导向型
主要是英美等国家。
这些国家强调会计准则为投资者,在会计准则中所提出的
对会计信息质量牲的规定,对会计报表及其指标体系的安排,乃至各种会计方法的选
定,都体现了上述思想。
5、双重导向型
我国的会计准则届于这一类型。
即投资者与管理者相结合的双重导向型模式。
一方面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会计信息要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需要,国家通过对投资而成为的所有者之一,因而在会计准则的内容上,有一
套完整的为投资者的理论与实务规定。
另一方面,保存着为宏观管理的指导思想。
譬如,我国会计核算中折“相关性原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
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因此,会计准则体现了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思
想。
三、基本会计准则比较
1、会计目标的比较
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了我国会计目标:(1)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
求;
(2) 满足有关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
(3) 满足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
1)会计报表的目的是提供在t营决策中有助于使用者的一系列关于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资料;
2)为此编制的会计报表,能够满足大多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第2页数使用者的共同需要;
3)会计报表还反映管理当局对交托给它的资源保管工作或核算工作的成效。
可见,我国与国际的会计目标,已趋于一致,差异之处仅仅在于我国强调满足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需要。
但是在我国,对于,在多数情况下,乂是以投资者身份出现的,这乂使得这点差异变得较小了。
总的来讲,差异还是存在的,尤其在实际工作中,这与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吻合。
2、会计原则的比较
西方会计原则其内容为: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充分提示原则、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我国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一般原则”与国外大同小异,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
1)稳健性原则,我国称为谨慎性原则,其具体实务中我国是有选择性运用
稳健性原则的方针的,譬如:应收帐款中的“坏帐备抵”,存货中的“后进先出
法”以及折旧中的“加速折旧法”等。
2)国际会计的相关性强调会计信息的微观投资决策的相关性,而我国会计准则强调会计的微观与宏观决策的相关性和为投资者与宏观管理者共同的双重性。
3、会计要素的比较
(一)资产核算比较
对于资产项目的核算,中外资产核算差距很小,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1、对待市价与成本熟低法。
国外会计广泛应用于股票投资、存货计价等方面,而我国实施历史成本法,不允许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2、在计提坏帐准备方面,国外的会计处理是按照历史资料的分析来确定计提比例,而且可采用赊销金额白分比法、帐龄分析法和应收帐款余额白分比法。
我国也采用这三种方法,而且在这方面采取了:(1)承认市场风险,允许计提坏帐准备称为“备抵法”。
(2)对计提坏帐准备的比例予以一定的限制,全国所有只能按“应收帐款”帐户期末余额的3%—5%来计提。
3、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西方允许采取直线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和减速折旧法,而多国准则没有提到减速折旧法问题,而且对圆满速折旧的计提方法,只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并限定在国民经济中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船舶工业和船舶运输、生产“母机”的机械、飞机制造、汽车制造和汽车运输、化工生产和医药生产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
(二)所有者权益的比较
在国际付款条件计准则中,所有者权益称为业主权益和股东权益,它的构成如下:
1、实缴资本,即股东实际缴入的股本。
2、资本盈余,即股票溢价。
3、资产增值,即由于价格水平变动,对资产重估而形成的盈余。
4、留存收益(5)即收益支付股利后的剩余部分。
5、非股东对的捐赠。
与我国的所有者权益比较,实缴资本与多国的“实收资本”是基本相同的;资本盈余、资本增值、非股东捐赠的资产均与我国的“资本公积”相对应;留存收益与我国的“未分配利润”相对应;我国有“盈余公积”概念,届于所有者权益的内容,代表从利润分配过程中提取的有关金额内容,而国外的业主权益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在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要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并将这两部提取的金额放入“盈余公积”之中,而西方国家并不这样做,只是将税后利润进行股利分配。
关于利润分配问题,我国规定所有均要按程序进行利润分配。
而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税后利润是直接向股东分配股利的。
(三)收入的比较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18——收入的确认》的约定,收入是指在正常活动过程中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由他人使用能产生利息,使用费和股利的资产所形成的现金、应收帐款或其他代价的总流入。
其广义的收入概念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而我国《会计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
很显然,其概念界定为狭义而矣。
至于其他会计要素如负债、费用的界定,其差异微小,在此不必赘述了。
四、具体会计准则发展趋势
(一)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73年成立,其会员已比包括了来自91 个国
家的2个价值计职业团体。
IASc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共颁布了37项国际会计准则,实际有效准则有35项。
其中,对第1号进行修改,改名为〈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取代了原来的各级组织1号〈会计政策的说明〉,第5号〈财务报表应提供的信息〉和第13号〈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第3号〈合并财务报表〉被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所取代;第6号〈价格变动在会计上的反映〉被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所取代。
1996年9月,IASc成立子准则常设释义委员会。
1997年11月,批准了SIc三项释义公告和公布四项SIc释义公告草案。
1998年7月,IASc和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在法国巴黎共同签订了一个工作计划,主要是为了促进跨国证券的上市和买卖,而在跨国证券的上市买卖中存在一个重要问题一一会计报表如何编制?即会计报表按照什么会计准则编制?因此,制订和发布相互可以接受的会计准则就成为IASc和IoSco的共同目标。
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现拥有跨国证券规范机构115个,已涉及全世界
85的资本市场。
现已确定由ISoco根据上市公司需要提出并完成一套核心会计准则(共40份),使其能够得到世界上主要证券市场的接受和承认,在世界主要资本市场通用并作为跨国上市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依据。
1998年11月,ISoco拟批准了这套核心准则,到目前为止,只批准了一份,即〈现金流量表〉准则。
从1998年发布,而在1999年1月以后逐步实施的有:
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第35号中止营业
第36号资产减值
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或有资产
建立一套各国均能接受的会计准则,并逐渐实现国际会计的标准化,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的长期目标和最终目的。
(二)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发展的新动向
我国侍计准则自1988年开始研究起草,1992年11月以财政部部长令的形式正式发布。
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布,基本上实现了我国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6)的转换,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从理论研究步入会计实务;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初步实现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
从1994年2月起到1996年1月为止,财政部会计司先后六次发布了30年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件。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我国于1997年5月22日颁布了〈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
露〉具体会计准则,并于1998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施行。
1998年3月20日颁布了具体会计准则一一〈现金流量表〉及指南,于1998 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6月颁布,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有:
1)〈会计准则一一收入〉和指南;
2)〈会计准则一一债务重组〉和指南;
3)〈会计准则一一建造合同〉和指南;
4)〈会计准则一一投资〉和指南;
5)〈会计准则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指南(7);
会计准同时并举的出台不仅仅涉及到会计领域,还涉及到国家财政、税收、预算、证券等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一气呵成地出台一套全面、系统、完整的会计准则则相当不易。
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特点的需要,分别轻重缓急,逐步择机出台。
另外,我国于1997年5月加入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为其成员国,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作为代表参加。
同时,cIcPA是IASc理事侍的观察员。
目前,在世界上有观察员身份资格的只有四个组织。
它们分别是:欧州委员会(Ec)、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
我国cIcPA 之所以能成为少数几个观察员之一,是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