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做好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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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做好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GDP统一核算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统一核算能力,确保核算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执行.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能力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见》(统〔xxxx〕10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提升GDP统一核算能力的实施方案》(统〔xx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巩固基础措施,建立健全统一核算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计局GDP统一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核算工作.夯实局领导挂钩联系包干工作制度,将统一核算工作作为分片负责、督促指导的重要内容.
2、推动部门联动.健全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作为总召集人,县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召集县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协同做好统一核算工作.县局各专业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统计业务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任务.
3、加大考核力度.将GDP统一核算作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内容之一.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将推进GDP统一核算工作纳入县局对镇、街道部门和本局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把握核心步骤,着力提升统一核算能力水平
1、加强核算业务学习.以GDP统一核算改革为中心,全面打通关键环节,实现统一核算业务工作无缝对接,建立形成核算牵头、专业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大核算”格局.充分发挥《统计信息》作用,向县党政领导反馈部门主要指标和支撑指标情况.强化业务学习,及时邀请省市局专家来授课,将统一核算方法制度学习纳入局学习计划.
2、加强数据质量监管.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强化“四上”专业名录库建设工作,严把入库和退库关口,确保应统尽统.加强与部门之间沟通联络,主动对接共享核算基础资料和统计信息.强化重点单位(企业)数据监测分析,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强基础指标和GDP核算结果的预警预判,及时撰写分析报告.
3、加强统计监测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适度扩大检查范围,重查虚报瞒报漏报、达标不入库等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
瞒报漏报作为统计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
三、明确工作责任,全力确保统一核算有序开展
全县GDP统一核算工作,在县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统一核算工作顺利开展.
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强化与市局综合处汇报沟通以及部门间的协调指导;加强核算业务研究与学习,组织开展县局专业科室核算方法制度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健全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基础数据来源管理;定期召集组织相关专业科室分析研究统一核算各项数据运行态势、存在问题及工作举措;完善部门统计考核办法,将统一核算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负责
基本单位统计和名录的更新维护;围绕统一核算,加强与专业处室联动,做好相关业务保障.
局相关科室:工业和能源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社会人口科、农业农村科等专业科室,组织开展核算业务学习,明确专人负责本专业统一核算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定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经济运行趋势;负责本专业领域分行业增加值所涉及基础指标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配合综合科做好核算相关工作;做好本专业对口部门沟通协调,依规共享在库“四上”单位名录库,督促相关部门及时
提供统一核算所需基础资料,协助解决相关专业业务问题和具体事项.组织力量进行统计核查、统计执法,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积极营造依法统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