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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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政发[2008]70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11.14
【实施日期】2008.11.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08]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规定和对试点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
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模式,是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强省的重大举措,是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我省资源约束矛盾的客观要求。
我省资源储量较为丰富,但人均拥有量相对不足,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一些重要资源非常短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客观要求。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省调整产业结构的必然选择。
我省工业以资源、能源和基础材料消耗为主,资源型、初加工型工业比重较高,以石化、有色、冶金、建材为主的采掘业、原材料工业所占比重超过70%,产业链不长、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非常突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促进资源深加工,有效延长产业链,有效调整产业结构。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克服我省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我省排污总量大与环境容量小的矛盾十分突出,传统生产方式对水资源和大气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有效保护环境。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进工业强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量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发展抓项目为突破口,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突出建立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原材料深加工,探索以循环农业为基础,循环工业为主体,循环第三产业为补充的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走出一条符合甘肃实际、符合科学发展的路子,实现生产清洁化、生活环保
化和生态良性化,构建循环型和谐甘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
建立优化配置的新资源观,尽可能以多种方式实现产品的多次使用,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污染物的产生,并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促进废物多级资源化和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资源投入最小化和废弃物的最小排放。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突出近期工作重点,优先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通过企业、园区、城市三个层面的互动促进、协调推进,使循环经济建设逐步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引导面上工作开展。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将发展循环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的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公众的参与作用,促进各企业、各产业、各区域向循环型发展的方向转变。
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氛围。
五是坚持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对一些重点行业实行定额管理,并与考核绩效挂钩,增强可操作性。
六是坚持政策激励与法律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研究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投资倾斜、财税优惠、专项扶持、表彰奖励等激励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快构建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为
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初步建成节约型循环社会,基本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机制。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方式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循环经济意识明显提高,在政府、社会、公众中形成一种共识和氛围。
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得到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各种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组合并初步形成规模。
资源产出指标:全省资源产出率达到1200.1元/吨,比2005年增长43.8%。
资源消耗减量化指标: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1.76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
22.12%;万元生产总值水耗338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46.4%;万元生产总值电耗1896.7万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25.1%。
资源再利用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再利用率达52%,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52%,农业秸秆再利用率达58.8%。
废弃物资源化指标:废钢铁回收利用率达69.3%,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率达76.3%,废纸回收利用率达58%,废玻璃回收利用率达34.3%,废塑料回收利用率达48.1%,废橡胶回收利用率达76.9%。
废弃物排放(含处置)降低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含处置)降低率达42.2%,工业废水排放降低率达15.9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70%。
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52.02万吨,比2005年下降
7.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16.42万吨,比2005年下降9.8%。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
(一)重点领域。
1.循环型工业。
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提升石化、
有色冶金、电力、煤炭、建材等行业的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
围绕核心资源、核心企业,大力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品链、产业链之间的延伸和耦合,通过不同企业、行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