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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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
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会议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加强财务监管和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费用标准
1. 会议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由安徽省财政厅和省直机关负责人共同确定,并在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

2. 每个会议的费用预算需在会议召开前提交财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支付会议费用。

会议费用的支付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审批金额进行,超出审批金额的费用由组织单位自行承担。

3. 对于重要会议,可以根据需要提高费用标准,但需提前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费用报销
1. 参会人员应在会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组织单位的财务部门,并提供相关费用票据和报销明细。

2. 财务部门在收到费用报销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报销款项划拨到参会人员的个人账户。

3. 参会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并在报销过程中认真履行相关流程和要求。

对于违反报销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会议费用的监督和检查
1. 财政部门应定期对各省直机关的会议费用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会议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2. 各省直机关应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议费用的内部监管机制,确保会议费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3. 涉及会议费用的重大事项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会议费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如有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报请财政厅批准。

以上为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望各单位严格执行,确保会议费用的合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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