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学校资产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
(三)效益优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产在教育、科研、教学等领域的功能;
(四)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资产安全。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各部门、各岗位履行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审核、审批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事项;
(四)组织资产清查、盘点、评估等工作;
(五)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岗位的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组织实施;
(二)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采购、登记、盘点、评估等工作;
(四)审计部门负责对学校资产监督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资产采购与使用
第六条资产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

第七条资产采购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合理使用资产,确保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第九条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资产使用情况。

第四章资产处置与报废
第十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资产处置包括资产报废、转让、捐赠、调拨等。

第十二条资产报废应当经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五章资产清查与盘点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资产清查包括资产盘点、评估、核实等环节。

第十五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第六章资产评估与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报送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奖惩、晋升的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