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魅力九江”广场文化活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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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魅力九江”广场文化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12]22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27
【实施日期】2012.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魅力九江”广场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2〕22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围绕“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打造九江文化品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魅力九江”广场文化活动。
现将《2012年“魅力九江”广场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2年“魅力九江”广场文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努力弘扬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节庆文化,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奋力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活动目的
利用广场文化平台,充分展示我市各条战线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各部门、各单位良好形象和人民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与时代风采,着力打造九江广场文化品牌,促进广场文化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4月至12月,逢周六晚演出
地点:九江市和中广场
四、组织实施
广场文化活动原则每周举行一场,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具体如下:
1.活动从2012年4月份开始,具体时间按照活动安排表进行,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因特殊情况调整时间的,需提前一个月报市文化馆。
2.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演出方案,安排演出经费,确保演出质量。
方案和节目内容需提前二周报市文化馆,并及时主动做好演出衔接工作。
3.由九江市文化馆负责演出活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灯光音响租用、舞台背景设计,并协助演出单位做好演出场地布置等相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的举措之一,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九江文化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到组织有序、节目精彩、内容健康、氛围浓厚。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部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主题,编排节目,确保节目质量,精心组织实施。
市建设规划局、市园林处要协助做好活动场地等相关工作;市行政执法局要协助做好广告宣传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要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九江供电公司要协助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市广电局、九江日报社要协助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3.精选节目,营造氛围。
演出内容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反映时代特色,传承传统文化,为广大市民所喜闻乐见。
附:
2012年“魅力九江”广场文化演出安排表
市文化馆2012年4月16日黄梅戏专场演出和中广场市文化馆2012年4月23日第三届广场舞大赛和中广场市总工会2012年4月30日“庆五一”文艺晚会和中广场团市委2012年5月7日“五四”青年节和中广场市人寿保险公司2012年5月14日人寿保险宣传专场晚会和中广场
市残联2012年5月15日全国助残日和中广场九江银行2012年5月28日专场晚会和中广场市环保局2012年6月5日“六五”环保宣传日
信华集团公司2012年6月17日专场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