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三种基本类型
融资租赁的种类
融资租赁的种类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资产使用权,并将租金作为还款方式的一种融资方式。
根据不同的租赁对象和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资本租赁:租赁公司将资产转移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结束后,承租方可以选择购买该资产或者将其返还给租赁公司。
2. 经营租赁:租赁公司将资产保留,并不会将其转移给承租方,租赁期结束后,承租方可以选择续租、购买或者返还资产。
3. 金融租赁:租赁公司将资产转移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结束后,承租方必须购买该资产,或者按照约定支付残值,也可以将该资产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其他方。
4. 税务租赁:租赁公司将资产转移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结束后,租赁公司将该资产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承租方,从而实现税务优惠。
总之,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适用于不同的企业和资产类型,企业在选择融资租赁方式时需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及租赁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信誉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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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基本知识——定义、类型、商业模式及风险防控和措施
融资租赁基本常识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的融资租赁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
改革开放后,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
1981年4月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
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诞生。
2007年后,国内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几何级数增长的时期。
业务总量由2006年的约80亿元增至2011年约9300亿元。
2012年底,全国注册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约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赁公司20家,内资租赁公司80家,及外资租赁公司约460家。
注册资金总额达1820亿人民币,租赁合同余额约15500亿人民币。
2007-2012年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亿元)融资租赁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
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用范文(正式版)融资租赁合同有哪几种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几种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金融工具,用于租赁资产的同时获得融资。
根据不同的租赁对象和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类型:1.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固定资产租赁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融资租赁合同。
它适用于租赁公司向企业或个人提供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的融资租赁服务。
在这种合同中,租赁公司将资产租给承租方,并收取一定的租金。
通常,合同期限较长,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按月支付,也可以是按季度或年度支付。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一般包括重要条款:租金支付方式和周期租赁期限租金调整机制租赁物的保险责任风险和所有权转移条款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条款2. 不动产租赁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适用于租赁公司将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商业物业等)出租给承租方的融资租赁服务。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合同期较长,通常可以达到几年或更长时间。
与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类似,不动产租赁合同也包括租金支付条款、租赁期限、租金调整机制等基本条款。
此外,合同中还需要详细规定不动产的使用权和管理责任、维修责任、保险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 经营性租赁合同经营性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公司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有关经营活动的融资租赁服务。
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到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如设备租赁、车辆租赁、办公设备租赁等。
经营性租赁合同与其他类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在一些具体条款上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租赁物的维护责任、租金支付的灵活性等,都可能根据经营活动的特点进行调整。
4. 船舶租赁合同船舶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合同,用于租赁船舶的融资租赁服务。
在这种合同中,租赁公司将船舶租给承租方,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船舶租赁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租金支付条款、租赁期限、租金调整机制、维护和保险责任、船舶的使用条件和限制等。
5. 二手物品租赁合同二手物品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公司将二手物品(如二方式械设备、二手车辆等)出租给承租方的融资租赁服务。
与其他类型的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二手物品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已经有了使用年限,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使用这些二手物品,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
(1)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时,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选购,然后再出租给承租方。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由于急需资金等各种原因,将自己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的形式从出租方原封不动地租回资产的使用权。
在这种租赁合同中,除资产所有者的名义改变之外,其余情况均无变化。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指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
一般来说,当所涉及的资产价值昂贵时,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资金,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为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租赁公司然后将购进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该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出租人既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资产所有权则转移给资金的出借者。
融资租赁业务基本类型和定义
融资租赁业务基本类型和定义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一种以资产租赁为基础,以融资为手段,以流通资产为目标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中介机构,为租赁双方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产权的转移。
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经营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购买某种资产,并将其租给企业或个人使用,租赁期限通常较短,租赁结束后,资产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
2.金融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向企业或个人提供融资,以购买某种资产,然后将资产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限一般较长,租赁结束后,资产可能归租赁公司所有,也可能转移给承租人。
3.销售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产品后,将其租给客户使用,一般适用于消费品,如电视机、电脑等。
4.直接融资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向承租人提供融资,以购买资产,然后将资产租给承租人使用。
以上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类型和定义,通过了解这些基本概念,可以更好地了解融资租赁业务的实质和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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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有哪几种(范本文)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几种
1. 标准融资租赁合同
标准融资租赁合同是最常见的形式,适用于租赁各种类型的设备、机器、设备等资产。
该合同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计算公式、资产的责任分担、保险要求等关键条款。
标准租赁合同通常是根据行业标准或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以保证在租赁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受到保护。
2.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于租赁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办公楼等。
此类合同除了包含标准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外,还需包括租赁物的使用用途、维修责任、租金调整机制等特殊条款。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通常需要根据租赁物的具体需求和法律要求进行定制。
3.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于租赁各种类型的车辆,包括私家车、商用车、货车等。
这类合同通常包括标准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外,还包含租赁物的牌照、车况检查、责任险要求、修理和维护责任等。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还可能会涉及违约条款和租赁期满后的归还义务。
4. 船舶和飞机融资租赁合同
船舶和飞机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于租赁船舶和飞机。
这类合同通常是根据国际航空和航海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因此具有更为复杂的条款和规定。
合同一般会涉及船舶或飞机的保险要求、租金计算机制、租赁期限等。
5. 技术支持和软件融资租赁合同
技术支持和软件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于租赁技术设备、软件和许可证等。
这类合同通常会规定软件的使用权和限制、服务水平协议、维修和支持责任等。
由于技术设备和软件的特殊性,此类合同可能会有更为复杂的条款和附加性文件。
融资租赁合同(5)6篇
融资租赁合同(5)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融资租赁合同(5)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拥有的资产出租给承租人,同时为承租人提供融资的一种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其基本特征是合同的双重性质,既是租赁合同,又是融资合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以租金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资产的使用权,同时为承租人提供融资,使得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取所需资产,避免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
融资租赁合同在企业之间的融资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的一种协议。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融资租赁合同应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约定合同的签订日期。
2、融资租赁资产的描述:融资租赁合同应对出租的资产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资产的品牌、型号、数量、质量状况、用途等内容。
3、融资租赁期限:融资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约定租赁期届满后的处理方式。
4、租金和支付方式:融资租赁合同应规定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包括租金的支付周期、支付日期等内容,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5、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融资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包括租赁期内和租赁期满后的所有权归属。
6、保险和维护:融资租赁合同应约定租赁资产的保险责任和维护责任,包括保险的种类、保险费用的承担方、维护责任的履行方式等内容。
7、违约责任:融资租赁合同应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罚,包括逾期支付租金的处罚、不当使用租赁资产的责任等内容。
8、解决争议的方式:融资租赁合同应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等内容。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类型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不同形式和内容,融资租赁合同可以分为直租和回租两种类型。
融资租赁合同的三种基本类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融资租赁合同的三种基本类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融资租赁合同因交易形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根据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可分为如下几种基本类型:⑴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卖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
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
⑵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
此类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约定,承租人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与第三人即最终承租人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该另一个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
根据该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其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为租赁公司。
转租赁交易中作为第三人的最终承租人往往要支付比典型租赁承租人高的租金。
因此,此种合同形式一般只在企业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时才采用。
(3) 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同一人的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形下被采用:(a)企业资金不足而又急需某种设备,此时,企业先出资从制造商那里购置所需的租赁物,转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租赁物使用;(b)企业资金不足,但拥有大型设备或生产线,此时,可将本企业原有的大型设备或生产线先卖给租赁公司,收取现款,以解燃眉之急,在售出设备的同时向租赁公司办理租赁手续,由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设备。
(4) 回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即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同时是相关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即最终承租人。
融资租赁的形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的形式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不断发生着变化,购买东西也有了新的方式。
下面跟一起来看看关于融资租赁的分析吧!融资租赁方式有哪几种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
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得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融资租赁方式有一下几种: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
从承租人角度,租赁物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租入物件的租金可以摊入当期费用的租赁交易。
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降低或保持资产负债率,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政策,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
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租赁结束,承租人可以协商的名义价格获得设备所有权。
3、出售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简称“回租”。
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
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
出售回租包括融资性回租和经营性回租两种类型,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将现有资产变现,筹措流动资金、股本金、并购等用途的资金,同时有利于企业调节财务报表。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6篇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6篇第1篇示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金融业务模式,也是一种融资手段。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一方(融资租赁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作为出租物,与租赁申请人或被融资方签订的合同。
在合同中,融资租赁公司将其拥有的资产出租给申请人或被融资方使用,同时收取租金或一次性租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有两种:直接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一、直接融资租赁合同:直接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市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为资产所有者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同时也为被融资方提供了使用资产的机会。
回租融资租赁是指资产所有者将自己拥有的资产出租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回租的一种融资方式。
在回租融资租赁合同中,资产所有者将资产出租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资产回租给资产所有者,资产所有者在租期内支付租金,并且获得部分融资。
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相对于直接融资租赁合同而言,对资产所有者来说更加灵活,因为资产所有者可以选择在需要融资的时候出租资产并获得资金,而在融资期满后,可以重新取回资产。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方式,企业可以灵活运用自身资产,获得融资支持,推动企业发展。
希望上述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第2篇示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融资手段,通常用于企业或个人获取资金来购买设备、机器或其他资产。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将资产租给承租方,承租方支付一定额度的租金,以此获得使用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主要包括直租和回租两种形式。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合同。
直租是指承租方直接从出租方处租赁资产,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在直租中,出租方通常是设备或资产的所有者,承租方则是需要使用这些资产的企业或个人。
承租方通过支付租金来使用资产,而出租方则可以获得租金收入,并在租期结束后收回资产。
回租是指承租方首先购买了资产,然后将其出租给出租方,并继续使用这些资产。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3篇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3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类型及相关事项,甲乙双方就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达成如下协议: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将其所有的特定资产(租赁物)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特性和交易结构,融资租赁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直接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甲方将特定租赁物直接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此类型适用于购置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租赁。
2. 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指乙方将其自有的资产出售给甲方,然后作为承租方向甲方租回使用。
此类型主要用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调整财务报表等。
3. 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甲方、乙方与资金来源方(通常为银行或信托公司)三方合作的一种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甲方从资金来源方获取资金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乙方,乙方承担租金支付义务,资金来源方提供贷款并参与租赁收益分配。
此类型适用于大型设备的租赁。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素及条款无论属于哪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均应具备以下要素及条款:1. 租赁物描述:明确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
2.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起止时间。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4. 租赁物的使用、保管与维护:约定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保管及维护责任。
5. 违约责任:约定甲乙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6.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诉讼、仲裁等。
7. 其他相关条款:包括税收、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等。
四、特别提示1. 甲乙双方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2篇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2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旨在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以助于双方对融资租赁业务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将特定的资产(租赁物)的使用权交予承租人,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涉及设备、车辆、房地产等多种类型资产。
1. 金融服务型租赁合同:此类型合同主要涉及金融资本与实体资产的结合,出租人提供资金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或资产,并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通常在合同结束后需要购买该资产。
2. 直接融资租赁:在此类型合同中,出租人直接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并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选择续租、购买或归还租赁物。
3. 售后回租合同:承租人将其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再次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
此类合同主要用于企业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
4. 转租赁:出租人从其他来源租赁到资产后,再将该资产转租给承租人。
转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原出租人。
5. 杠杆租赁:出租人投资较大资金购买资产,然后将其租赁给承租人。
承租人需就出租人的投资部分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保证。
杠杆租赁主要用于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
三、合同主要条款1. 租赁物:明确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2.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起止时间。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4. 租赁物的保养和维修责任:明确保养和维修责任的承担方。
5.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与租赁客户签订的一种协议,其中约定了双方在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 租赁物:约定融资租赁公司出租的物品,如机器设备、车辆等。
2. 租金: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租金通常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3. 租期:约定租赁的期限,一般为数年或数月。
4. 维修保养:约定租赁期内维修保养及责任归属。
5. 保险:约定租赁物的保险责任及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6.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约的责任和处罚。
7. 解除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程序。
8.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其中的条款。
任何一方违约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和租赁关系的维护。
因此,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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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种类.doc
融资租赁合同的种类篇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合同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若当事人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话,那么就需要具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了。
那么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就跟律伴网站的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结合它在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一般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在于: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为租赁交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出租人,选择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为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供应商。
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
融资租赁交易除了由融资性的租赁合同直接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还涉及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此外,还有可能涉及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等多个合同关系。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义务完全由承租人享有与负担。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不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与租赁物的实质使用周期相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为租赁物的使用周期,法律没有最长期限的规定。
依据《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6、租赁合同的期限;7、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
承融资租赁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其法律特征是: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2.承租标的物之瑕疵担保义务和损害赔偿义务出租房。
相对于出卖人,出租人就是买受人,其主要义务有: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
1.根据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担负租赁物的维修义务;3.依约定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间届满时返还租赁物。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承租人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
2025年融资租赁合同基本类型介绍
融资租赁合同基本类型介绍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有价物资的使用权,并在租赁期限内分期收取租金的金融服务。
而融资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了租赁的基本条款和条件。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1. 操作型融资租赁合同操作型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通过租赁获得资产,并将其用于事务性操作,以获取商业利益。
比如,租赁工程机械用于工程项目,租赁铁路车辆用于客运业务等。
在这种合同中,承租人所得的收益包括资产使用权和租金减除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利润。
2. 投资型融资租赁合同投资型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通过租赁获得一定数额的资产分红。
比如,租赁房地产用于房地产投资等。
在这种合同中,承租人所得的收益主要是资产分红。
3. 销售型融资租赁合同销售型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公司通过租赁获得资产,再将资产出售给承租人。
承租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资产所有权,并按照协议期限分期支付租金。
在这种合同中,承租人所得的收益是资产的使用权以及在租金支付期限后拥有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1. 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承租人和租赁公司的名称、联系方式、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
2. 资产的描述和数量描述租赁资产的品牌、型号、规格等基本信息以及租赁数量。
3. 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日以及租赁期限结束后的处理方式,比如是否有购买权等。
4. 违约和解决争议方式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比如仲裁、法院诉讼等。
5. 其他附加条款比如租赁保险责任、资产维护责任、税费支付等内容。
结论融资租赁合同是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之间约定的合同,规定了租赁资产的基本条款和条件。
常见的合同类型包括操作型、投资型和销售型。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承租人和租赁公司的基本信息、资产描述和数量、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违约和解决争议方式以及其他附加条款等。
2023融资租赁合同有哪几种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几种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用于描述租赁公司(出租人)将资产租赁给租户(承租人)的安排。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户可以使用租赁资产而无需购买,同时支付租金以及其他费用。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需求和合同条款的设置,分为几种类型:1. 金融租赁合同金融租赁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融资租赁合同。
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出租人购买资产并租赁给承租人,以期获得利润。
租户在租期结束时可以选择购买资产,届时租金和购买费用之间的差额将计算为租金分期付款的一部分。
金融租赁合同通常适用于大型设备、机械或车辆等需要较长时间使用的资产。
租户可以通过租赁这些资产来满足业务需求,而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的购买成本。
2. 销售-回租合同销售-回租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租赁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租赁公司先购买资产(通常是租户已拥有的资产),然后将其出租给租户。
租户在租赁期间继续使用这些资产,同时支付租金。
销售-回租合同允许租户将其现有的资产转化为现金流,用于其他用途,例如偿还债务、扩大业务等。
租户可以通过销售-回租来优化资本结构,减轻财务负担。
3. 直接融资租赁合同直接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直接向租户提供资金融资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出租人直接向租户提供融资,用于购买所需的资产,并将其出租给租户。
租户在租赁期间继续使用这些资产,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与其他类型的融资租赁合同不同,直接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公司直接向租户提供资金,而不是先购买资产。
这种合同类型通常适用于一些较小规模的资产,例如办公设备、计算机等。
4. 运营租赁合同运营租赁合同是一种为租户提供完全管理和维护服务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租赁公司不仅提供资产租赁,还负责资产的维护、保修、保险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租户只需支付租金即可使用资产,而无需关心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事宜。
运营租赁合同通常适用于一些较为复杂的资产,例如航空器、建筑设备等。
租户可以将精力集中在主营业务上,而不需担心资产管理所带来的额外负担。
融资租赁种类及标准流程
融资租赁旳种类1、简朴融资租赁简朴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旳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为获得租赁物件,出租人一方面全额购买承租人选定旳租赁物件,按照固定旳利率和租期,根据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融资本金时间旳长短计算租金,承租人按照签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
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旳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融资转租赁,又称转融资租赁转租赁业务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旳物旳多次融资租赁业务。
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旳承租人同步又是下一租赁合同旳出租人,称为转租人。
转租人从其她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旳。
转融资租赁多发生在跨国融资租赁业务中。
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动用自己旳资金而通过发挥类似融资租赁经纪人旳作用而获利,并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国家旳税收优惠,减少融资成本。
3、返还式租赁,又称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一般简称回租,是简朴融资租赁旳一种分支。
它旳特点是承租人与租赁物件供货人是一体,租赁物件不是外购,而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约前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旳设备。
承租人将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作为租赁物件返租回来,对物件仍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
承租公司通过回租可以满足其改善财务状况、盘活存量资产旳需要,可以在不影响自己对财产继续使用旳状况下,将物化资本转变为货币资本。
4、杠杆融资租赁杠杆租赁旳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旳有税收好处旳融资租赁,重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种超大型旳租赁项目融资。
一方面成立一种脱离租赁公司主体旳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旳资金,其他部分资金来源则重要是吸取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运用100%享有低税旳好处“以二博八”旳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获得巨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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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三种基本类型
融资租赁合同因交易形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根据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可分为如下几种基本类型:
(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卖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
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
(2)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
此类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约定,承租人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与第三人即最终承租人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该另一个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
根据该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其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为租赁公司。
转租赁交易中作为第三人的最终承租人往往要支付比典型租赁承租人高的租金。
因此,此种合同形式一般只在企业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时才采用。
(3)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同一人的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形下被采用:(a)企业资金不足而又急需某种设备,此时,企业先出资从制造商那里购置所需的租赁物,转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租赁物使用;(b)企业资金不足,但拥有大型设备或生产线,此时,可将本企业原有的大型设备或生产线先卖给租赁公司,收取现款,以解燃眉之急,在售出设备的同时向租赁公司办理租赁手续,由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设备。
(4)回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即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同时是相关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即最终承租人。
这种合同形式汇集了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和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即当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最终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出卖人时,这一合同就成了回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
有学者主张根据这种分类标准,融资租赁合同除上述三种类型外,还包括:
(1)托购式融资租赁合同,即相关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是出租人,而是他人。
此时,在出租人和买受人之间需订立委托代理协议。
(2)托购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是出租人,而是他人。
此时,在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同相关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之间需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参见《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裘企阳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律师认为,以上两种形式都不构成融资租赁合同的独立的类别,托购式融资租赁合同实际上是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而托购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实际上是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
买受人就是实际上的出租人,所谓的出租人只不过是买受人的代理人,他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在代理
权限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承租人为融资租赁交易。
他和买受人之间是间接代理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当事人。
只有买受人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此外,根据其他分类标准,融资租赁交易还可以分为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卖主租赁、节税租赁,等等。
但由于这些标准都不涉及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都不构成专门的融资租赁合同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