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脚手架搭设、检验安全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质脚手架搭设、检验安全规程
1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企业船舶建造脚手架搭设作业安全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对从事脚手架搭设人员的要求;脚手架的结构尺寸及其搭设与拆除;脚手架的材料使用以及检查与日常管理中的安全事宜。
3引用标准
《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附1)
《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附2)
4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作业结构
本标准中的作业结构系指船舶修造中的船体分段、外板、舱室及利用钢质脚手架作业的各类结构物。
4.2直角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90度固定用的连接件。
4.3对接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180度固定用的连接件。
4.4旋转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360度范围内任意角度连接固定的连接件。
4.5内井型
搭设于成口字型作业结构内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4.6外井型
外围作业结构而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4.7凹型
分两种:一种为平凹型,一种为直凹型。
是指凹型作业结构,在凹内搭设的三面脚手架结构。
4.8立杆
是指与地面垂直的杆、是脚手架受力杆,它的作用是将脚手架上所有重量传导到地基上,一般长度为6米。
4.9大横杆
是指与作业平行的长杆,与立杆连成整体,将脚手板上的重量传到立杆上,一般长度为6米。
4.10小横杆
是指与作业垂直的短杆,与立杆连成整体,用于搭载脚手板并将脚手板上的重量传到大横杆和立杆上。
4.11斜撑
指紧贴脚手架宽度方向的外排立杆,与立杆斜交并与作业面成40—60º角的杆。
一般沿脚手架的立杆与小横杆连接形成的长方形的对角线设置,上下连续设置成“之”字型,用于将脚手架形成三角稳定结构,防止架子沿纵长方向倾斜。
4.12剪刀撑
指与脚手架长度方向的外排立杆斜交,与作业面平行、与地面成45—60º角的支斜杆。
一般要沿脚手架的整个高度贯穿脚手架的多个立杆与大横杆,用于将脚手架连成整体,形成三角型,增加整体稳定性。
4.13抛撑
是指支点在脚手架外与宽度方向多个立杆斜交的支杆与地面和作业面均成45—60º夹角,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4.14连体杆
也称连墙杆,与作业结构相互连接的水平杆,能承受拉和压的作用力,主要用于高度较高的脚手架,可以承担外排立杆不均匀产生下沉所产生的载荷和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一般采用焊接或卡接在作业结构上。
4.15自由边扣件
将脚手钢管固定生根于钢结构边沿,主要用于搭设分段脚手架。
5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5.1搭架员工的年龄必须在18—45周岁内,不得使用未成年人或超龄人。
5.2凡从事本搭架工种员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
5.3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了解各种扣件、脚手板、搭拆架工具等性能,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4架子工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佩戴好双钩安全带,作业中始终保持一钩按规定扣好在脚手管上进行防护。
严禁穿硬底塑料鞋和带钉鞋作业。
5.5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应使用专用的扣件包,禁止使用其他易造成扣件散落的物品装置扣件。
6搭设材料检验标准
为了减少和避免因脚手架材料的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确保脚手架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牢固,
在使用前要进行认真检查与确认,具体检查标准如下:
6.1脚手板
6.1.1木质脚手板检查标准
脚手板应使用花旗松材料,厚度应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300mm。
两端应插入防裂铁棒,或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或用8#铅丝)扎两道或其他可以防止木板开裂的措施。
载重实验的要求:脚手板两端各100mm处垫高,离地150mm将300kg的载荷放置与中部一分钟,没有断裂声、且变形不触及地面的脚手板为合格。
脚手板有下列现象之一时,必须予以报废,如没有把握的,必须要在通过载重实验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a.明显横向裂纹;
b.纵向裂纹长度超过脚手板总长的1/3或长度超过1.3米;
c.腐蚀或腐烂;
d.烧焦发黑;
e.穿心节疤;
f.明显弯曲、变形。
g.对于无明显断裂痕迹的脚手板,如裂纹较多、中部有明显凹陷现象,必须要进行载重实验。
6.1.2冲压钢质脚手板的检验标准要求(见表一)
表一
宜采用网孔30×60 mm以下,网梗尺寸3×3 mm以上的规格以保证应用强度。
可应用圆钢点焊镶边,便于材料整理和作业过程中的传接。
钢板网总体平整,无连续的网梗断裂,镶边圆钢无连续3点以上的脱焊。
6.2脚手架钢管的检验标准
6.2.1脚手架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见附一)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见附二)中Q235—A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二采用。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宜采用Ф48×3.5钢管。
表二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的
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表三中序号1—2的规定。
6.2.3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表三规定
a.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b.钢管上严禁打孔。
c.脚手架钢管必须分类使用,一类钢管可用于脚手架任何部位,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二类管只能用做牵拉管、护栏等。
表三
6.3脚手架扣件的检验标准
6.3.1所用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十字扣重量为1.1KG、对接扣重量为1.25KG、转向扣重量为1.3KG、螺丝M12、铆钉Ф8mm;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未经国家及生产许可的生产单位的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6.3.2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 M时,不得发生破坏。
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
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6.3.3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6.3.4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6.3.5搭架用扣件必须在内场进行全面检查,要确保螺栓、螺丝、盖板完好并清洁涂油保养,转扣和十字扣中轴如磨损较大不得使用。
6.4其它搭架材料的检验标准
6.4.1扣件斗
用≥12mm的钢板制成1500mm×1500mm×高400 mm的敞口容器;四周焊有承载≥3000kg/只的吊耳四只,用于存放钢质扣件。
吊耳要每月进行点检,扣件斗每年要进行一次承重6.25吨的吊重试验,确认安全。
6.4.2钢管托架
用Ф48×3.25 mm的钢管与100mm×100mm的角钢拼焊成外形约为800mm×800mm的框架,2只一组用于托放4—5吨钢管。
托架使用前须进行检查,防止焊接处出现裂纹和脱焊现象。
6.4.3钢板网片托架
由Ф48的钢管拼接成1500 mm×300 mm的框架四周焊有可承载≥2000kg/只的吊耳四只用于托放500张钢板网片,托架应每月进行点检,吊耳上做好点检标色,确认安全。
6.4.4自由边扣件
按安全技术要求采用可锻铸铁制作。
使用前必须确保自由边扣件上的螺孔、固定螺栓完好,本体没有裂纹。
6.4.5钢丝绳
脚手架上使用的钢丝绳为Ф8mm的封塑钢丝绳,使用前要确认无断丝、断股现象。
6.4.6爬梯
爬梯须由搭架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要求统一制作或认可,踏步间距小于300mm,上端挂钩状况良好,主杆无明显弯曲;直爬梯用直径25mm以上的钢管材料制作,踏步横杆无脱焊;斜爬梯用钢管或角钢与钢格板焊接制作,并按程序检验合格,踏板无脱焊、踏板变形不影响人员正常行走。
6.4.7安全网
应符合GB5725-1997中的规定,无破损、烫伤、边框绳道齐全。
6.4.8扣件包
用于存放脚手架扣件,底部为350mm×300mm、高270mm、带长150mm的长方形帆布制手提包。
承重量在20kg左右,缝制牢固,无断线、破损。
6.4.9日常劳防用品
主要有安全帽,帆布工作服、防滑工作鞋、帆布手套、双钩式安全带等,由公司统一购置。
7材料吊运进舱要求
7.1敞口货舱搭架时,搭架材料用吊车吊入货舱内,密闭舱室搭架时,材料进舱时,由人工传递进舱口。
7.2材料由人传递进舱口时,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协调。
搭架材料进舱口时,捆绑材料的白棕绳必须≥Ф12mm,应捆扎两道并保持有效的间距(≥1000 mm),原则上每次送一根材料进舱,严禁长短太多的材料两根一起送入舱口。
7.3搭架时采用人字架或三脚架的要求。
7.3.1在封闭舱室舱口或工艺孔处竖架,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宜采用竖三脚架,三脚架底部由钢管扣件连接固定,底边长度视工作环境而定,一般应大于2m,三脚架顶部用旋转扣连接固定,在工作环境不能竖三脚架的场所采用人字架,底部两根钢管间用钢管扣件连接,底部长度应大于2m,顶部用旋转扣连接固定,角顶在人字架两侧用Ф12mm及以上的白棕绳做绷绳从左右两侧把人字架绷紧拉住。
7.3.2竖架的材料选择
a.应采用垂直完好的钢管。
b.旋转扣件要检查完好。
c.拉绳采用Ф12mm以上的白棕绳。
d.挂葫芦用的挂绳应采用大于Ф12mm的白棕绳。
7.3.3葫芦的选用
a.能承受0.5T拉力以上,钩头有防脱槽装置以防止工作中挂钩与锁具脱钩。
b.葫芦每次使用前要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以减少工作中拉绳与滑轮的摩擦,提高安全系数。
c.葫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每年进行额定负荷试验,对检验完好的葫芦做好月度点检标色。
8脚手架结构尺寸的一般要求
8.1搭设脚手架的整体结构,其横向长度应分别超出作业面两端点500mm为宜,纵向高度应超过最高作业部位1.5米以上。
8.2脚手架层高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8—2米之间。
8.3立杆的纵向间距不大于2.5米;横向间距1-1.3米,小横杆的间距应不超过
1.25米。
8.4脚手架结构的任何部位与作业结构表面距离应小于300mm,若超过300mm应加设内侧栏杆。
8.5大横杆、小横杆应保持水平,水平偏差不允许超过5 mm/m。
8.6立杆的垂直偏差,全高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100mm。
8.7当搭设高度超过4米(包括4米),除满舱脚手架(四面全部搭设脚手架并且相连)外其余脚手架的立杆应用抛撑加固,抛撑的搭设间距为间隔一道立杆设置,同时在立杆与抛撑之间,在距离地面200—500mm加一加强杆,用以加强整体结构。
8.8搭设宽度超过三根立杆(大于6米),应该加设剪刀撑加强;当架高在30米以下、搭设宽度在20米以内时、可在宽度方向沿对角线连续搭设一道剪刀撑;30米以上的架子,应每隔4—5根立杆设置一道,每片架子不少于三道。
满舱脚手架应在拐角处每隔一层用脚手管搭设三角连接结构。
8.9脚手架与作业结构加固连体杆的设置,架高在25米以下时,每道连体杆水平间距不大于7.5米,纵向档距不大于4米;架高25米以上35米以下,再适当增加连体杆的密度。
8.10每层脚手架上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护栏应设置在平台立杆内侧,上道栏杆距跳板的距离为1050mm,下道栏杆为500mm。
若脚手架与作业结构表面超过300mm,内侧也应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8.11脚手架的施工平台应拉设钢丝绳,方便挂系安全带,钢丝绳应可靠固定,应固定在每层脚手架作业平台反面立杆与横杆交叉点上,固定时钢丝绳两端至少用两只绳卡固定,自由端须折回夹于第二只绳卡内,并留有不少于100mm余量。
8.12特涂脚手架的脚手管与钢质脚手板之间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如垫胶皮),也可使用木质脚手板进行搭设。
8.13搭设斜坡板的单面脚手架或长度超过16米,高度超过20米的单面脚手架时,应适当增加脚手架的宽度(一般可呈递减阶梯状保持不少于6排立杆),以保持其稳定。
9脚手板铺设要求
9.1脚手板的铺设必须严整、严密,不允许漏铺。
跳板端头伸出横杆不少于125mm,不大于400mm,严禁搭设探头板。
脚手板铺的倾斜度小于30 mm/m。
9.2脚手板也可采用搭接铺设,接头应在支撑横杆上,搭接长度不小于250mm,其伸出支撑横杆长度不小于125mm。
9.3两块脚手板平行摆放之间最大间隙不得大于20mm。
并用直径1.6 mm的双股铁丝将两板连接封固,3m长的跳板封固4处。
9.4每层脚手板的铺设宽度以及用于临时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500mm。
9.5铺完的脚手板两端必须用直径1.6 mm的双股铁丝,使用专用工具与脚手管进行封固,禁止用手拧铁丝的封固方法替代,铁丝须头折向脚手板的内侧。
9.6使用钢板网片作为平台时,下方保持三根受力杆,钢板网之间铺设不留空档,用双股直径1.6mm铁丝绑扎4处封固在横杆上。
9.7作业结构内狭窄部分脚手板的一端允许临时铺设处在同一水平面的结构上,但必须采取封固措施,不允许有自由端。
9.8作业结构内狭窄及凹型部位脚手板的铺设,禁止用单根脚手杆支撑。
9.9槽型舱壁工程时,槽型舱壁探桥板要根据槽型的大小决定探3块或2块桥板,特殊情况要求4块,槽型舱壁探桥板的后部要用钢管压住,槽型舱壁探桥板探头超出400 mm,需加设小横杆,同时在槽型内做好防护栏。
9.10对于线型曲率较大的结构,根据需要适当加宽脚手板的铺设,以保障作业安全。
10脚手杆的搭设要求
10.1支撑脚手板小横杆应紧固在大横杆上方,如必须固定在立杆上,应该靠近大横杆固定。
10.2必须在脚手架整体结构外围立杆上,距地200 mm—500 mm之间,用大横杆连成封闭形式的底框架。
10.3各抛撑管底部,应用大横杆相互连接封固,并与脚手架底框连成一体。
10.4加强杆连接要到位,禁止不到位或中间有间隙。
10.5脚手杆相连接的交叉点要用扣件紧固,成90°状况应用直角扣件连接,直角扣件应该摆平,开口必须朝上,不准用旋转扣件替代,水平杆连接时,禁止使用对接扣件,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大于500mm,两扣件距离不小于400 mm,立杆范围内的水平杆管头应伸出扣件50mm-200mm之间,管头超出200mm时,在搭设过程中,须及时在管头处加扣件封固,防止安全带钩头钩在管头上发生滑脱。
10.6当架高超过30米时,要从底部开始相邻两层水平大横杆错开,分别布置在立杆的内外侧、减少立杆的偏心受载。
10.7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处,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
接,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水平位置错开不小于500 mm;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米,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上下相邻的大横杆对接头不准布置在同一截面,垂直位置错开不小于500 mm。
10.8凹型结构里的脚手架,除在拐角处加斜撑外、应根据其高度和长度,相应增加大横杆水平面斜加强和立杆的抛撑。
加强杆探头部分不允许超过100 mm。
10.96m抛撑的间距为5m,落地支点与立杆距离不得少于3 m。
如特殊情况,可用3 m或4 m抛撑替代,密度应是6m抛撑的两倍,且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必须采取连体杆的加固措施。
10.10大于90°斜坡型脚手架,其立杆抛撑的根部加强要牢固,抛撑经过的立、横杆都应用扣件连接牢固。
10.11顶棚型脚手架采用墩式搭法,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均为2.5米。
脚手板距作业面1.8—2.0米为宜,立杆出头不应超过脚手板平面50 mm。
10.12顶棚型脚手架的基础是斜面,立杆用加焊脚码固定。
并要依据设计规定的脚码位置为基点及起点搭设脚手架。
10.13顶棚型脚手架纵、横向立杆上每隔5米均需加装剪刀撑和斜撑,其位置从脚手板依次向下。
10.14支撑在大舱斜坡板上的立杆应在不超过200mm处使用脚手杆相互连接增强其整体稳定。
11爬梯和安全网搭设要求
11.1每层、每面脚手架之间需搭设爬梯,梯子的捆绑要牢固,爬梯上端端应伸出脚手架500mm以上。
11.2大舱脚手架应设置行走斜爬梯梯道,梯道应与脚手架本体相连,斜爬梯与横向水平杆呈30-45º角,搭设顺序由下至上逐层平行安装或之字形加平台安装,搭设的斜爬梯必须用1.6mm铁丝固定4点,铁丝捆绑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拧紧捆牢。
11.3斜爬梯外侧无作业平台的,顺梯子方向安装两道防护栏,高度分别是1050mm 和500mm,斜爬梯前后位置安装两道防护栏。
11.4油轮深舱等场所可以设置直爬梯,爬梯上端应伸出脚手架平面500 mm以上,爬梯应搭设在脚手架内侧并且错位搭设,每隔4米设置转角平台,转角平台宽度不小于600mm;4米以上设置的直爬梯上应拉设钢丝绳系挂安全带,舱底梯道下方铺设脚手板进行
防护。
11.5所有脚手架从第二层开始水平设置安全网进行防护,安全网绳要绑扎牢固,每隔5层增设一道,安全网设置必须与搭拆架过程同步进行,并保持所有铺设的安全网状况完好、水平设置的安全网背面与上方立杆间距内没有其它辅助钢管等障碍物,确保作业人员免受其他伤害及不直接坠落到舱底。
11.6生活区外侧脚手架和舱口围施工用的脚手架在外侧挂设立网。
11.7超过4米、下方或侧面又无安全网防护的脚手架平台边沿须加设高度不小于250mm的防护档板,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12其它场地的脚手架搭设的基础要求
12.1钢筋水泥地面或相当于其硬度的地面,可直接在基础上搭设脚手架。
12.2基础为泥土地面,立杆不得埋入土中。
应将地表面夯实,垫以厚度不小于500mm 的垫木或垫板,然后在垫木上加钢管底座再立立杆。
12.3当脚手架的高度在30m以下时,垫木宜采用宽大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其长度在2.0m—2.5m时应垂直于作业结构放置;若用4m以上的木板,则可平行于作业结构放置。
13脚手架搭设中的安全事项
13.1搭设脚手架过程中,要保管好扣件、工具及材料,防止坠落伤人。
严禁从上方向下抛物,要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误入。
13.2进入施工场地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高处作业扣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
13.3夜间施工,施工队必须确保足够的照明。
不准擅自移动220V及以上电压的灯具及电缆;大雾或风力超过六级时,禁止作业(露天作业);夏季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作业应注意防冻,霜、雪、冰冻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滑措施,禁止施工。
13.42m及以上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双钩安全带,并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安全钩扣在管子或钢丝绳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能低挂高用,不能拴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不能系挂在悬空端,防止高处坠落。
13.5不得在工作前饮酒,不得连续疲劳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好劳护用品。
13.6作业时要穿防滑工作鞋,防止跌滑,同时在一块脚手板上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不得在作业时追逐打闹。
13.7在靠近设备和电器线路(下方)搭设脚手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经同意后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3.8凡施工作业区及行走区域,脚手板或钢板网片必须满铺,不得有空缺或让人窜下的空档。
如施工不需要满铺的地方,必须有栏杆保护,以防坠落。
13.9脚手架横杆牵拉管对接接头不允许用对接扣件连接,必须扣两个以上扣件,并有余量。
13.10吊运脚手板、杆时,只准用成对钢丝绳捆绑吊运,不应用长短不齐或单根钢丝绳吊运。
13.11应避免上下交叉搭设,确因需要交叉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协调作业。
13.12紧固扣件时,应用专用扳手,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最大不应超过65N.m。
13.13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在其上下禁止从事其它交叉作业。
14检验
14.1新搭设的脚手架或改动过的脚手架或经过恶劣气候影响后的脚手架或停止使用超过一个月的脚手架,使用前应经过三级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的程序:搭架工区/车间自检(搭架队伍负责人、工区/车间工程主管或脚手架管理员)、互检(脚手架使用工区/车间工程主管或作业长)、报验(安全主管或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验收表格、搭/拆脚手架作业审批证书由各企业借鉴原制度进行修订。
14.2自检:由脚手架搭设队伍负责人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保脚手架的质量,满足施工需求,方便施工人员使用,确认合格后向本工区/车间工程主管或脚手架管理员提交检验;本工区/车间工程主管或脚手架管理员对完工的脚手架进行工区/车间级检验,主要检查脚手架的整体结构强度和各项安全设施落实的到位情况,检验合格后在验收申请单上签署检验意见。
由工区/车间工程主管或脚手架管理员组织下一步的检验、确认。
14.3互检:脚手架使用工区/车间工程主管或作业长及时对自检合格的脚手架进行现场检验,主要检验脚手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方便作业人员使用和通行,检验合格后在验收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14.4报验:安全主管接到检验申请后,对照主体工程的安全管理要点、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等进行综合性检验,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检验合格后在验收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14.5经三级检验合格的脚手架应在明显处悬挂“检验合格”标志,并要注明搭设单位,告知作业人员可以使用。
14.6对改动过的脚手架应重新申请安全检验。
14.7遇有强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或地震,应临时停止施工,对脚手架应重新进行检查。
15拆除
15.1拆除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现场监护并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设警戒标志防止他人闯入,确保安全。
15.2搭架施工队负责人或带班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对已受到破坏或松动的部位进行加固,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禁止非拆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15.3大舱内拆架要有足够的存料场地,夜间拆架要有足够的照明。
密闭舱室拆架必须保持通风,并要有足够的照明。
15.4要求自上而下的逐级拆除,同一侧的脚手架拆除应保持同步,层差控制在一层之内。
严禁用推倒方法拆除。
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应边拆边清理,传递的方法是每层脚手架上站人逐层传递,高处脚手板需用棕绳溜放,要选好棕绳的强度和长度,结绳扣应牢固,溜放前应提示工友,保证绳子下方无人作业。
15.5脚手架的连体杆应与同层脚手杆一起拆除,不准割掉全部连体杆后再拆除脚手架。
15.63m以上脚手杆往下传时,脚手杆应侧立于身旁下递,禁止用双腿夹杆,以免被杆掀起发生坠落事故。
15.7拆除的扣件可以固定在脚手管上,也可以放在扣件包内集中用棕绳溜放扣件包,不允许将扣件遗留在舱室结构件上。
15.8拆下的脚手板、杆、扣件禁止从高处向下抛和任意堆放。
应轻拿轻放,摆放整齐。
15.9不允许将拆下的脚手杆、板等物集中堆积在待拆除的脚手板上以防超负荷酿成事故。
15.10抛撑应在最后拆除。
15.11夜间作业,要设置足够的照明,照度不小于150LX。
15.12所有拆架材料在舱内要有序堆放,并及时吊出运走,且钢管和扣件严禁混吊。
15.13拆架的作业人员在拆架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系好双钩安全带,特别注意移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