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国土、环保、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国土、环保、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9.02
【实施日期】2010.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国土、环保、地勘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土环境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139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国土、环保、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工程系列国土、环保、地勘专业技术人员(含受聘在我省民营企业工作的流动人员,中央及外省驻琼机构、省驻外分支机构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自己拥有的知识能力、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对照资格评审标准和条件,
自主申报评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今年工程系列国土、环保、地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修订后的条件执行(2006年修订条件详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
申报人员的评审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和继续教育的截止时间为年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琼人劳保专[2007]24号、琼人劳保专[2006]74号、琼人劳保专[2006]62号、琼人劳保专[2005]52号及琼人劳保专[2004]18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