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企业不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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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企业不服起诉
尊敬的法院:
我是某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以代表企业起诉的方式来向贵院提起工伤认定企业不服的诉讼。

经过审慎考虑,我认为工人小李所发生的伤害事件并非属于工伤范畴,故向贵院请求工伤认定的撤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

而小李所发生的伤害事件并非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所致,而是由于他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

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只有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与工作相关的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小李所发生的事故并不能满足此条件。

其次,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调查报告显示,小李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不慎导致的斧头伤害,与他的工作无直接关系。

小李在当时并没有按照企业的操作规程进行斧头的使用,而是自行决定使用斧头进行操作,这是他个人的失误和违规行为所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他的行为与工作无关,企业并不应承担他个人的责任和损失。

最后,工伤认定的原则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企业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但也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来认定工伤。

如果企业对每一个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件都要承担工伤责任,这将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因此,我们请求贵院撤销小李的工伤认定。

总而言之,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企业对小李的工伤认定存在不服的理由,我们请求法院撤销小李的工伤认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代表某某企业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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