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道德观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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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卷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Journal of S 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May,2001试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
道德观的变迁Ξ
禹芳琴,李红梅
(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湖南长沙 410081)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家庭道德观发生了很大改变。
具体表现为:道德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婚恋观的复杂化;家庭关系的进一步平等化;生育观的现代化;人际关系的网络化;性观念的开放化。
关键词:婚姻;家庭;道德观;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中国的经济建设得到了持续高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中国的家庭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同时,改革开放也加大了国人与外部世界接触的范围和机会,加快了国人与世人思想文化的交流与撞击,从而引发了人们观念的更新。
在婚姻家庭道德观上,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中国经济落后,生产力水平较低,国民收入在维持温饱上下;教育不发达;社会相对封闭,接受外部信息少;缺乏民主和个人自由,政治生活明显影响着众多人的命运。
由于我国处在这样一个相对稳定的封闭的社会中,婚姻家庭伦理的评价标准是一元化。
在择偶观上,条件论占据相当高的地位。
人们择偶特别注重外在的条件。
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从一而终”。
父母和其他长辈对晚辈的婚姻有很大的影响和控制作用。
婚姻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满足生儿育女和维持经济生活的需求。
在两性关系上,虽倡导男女平等,但更多的是依靠法律来维护。
“男尊女卑、男主女从”观念仍根深蒂固。
家庭结构以亲子为轴心。
在性的问题上,人们特别保守。
在人际关系上,人们看重血缘和亲缘关系。
但是改革开放后,人们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发生了嬗变,以下从几个方面来介绍。
一、婚姻家庭道德评价标准的多元化
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国门的打开,大众传媒的开放,外部信息的涌入,产生于传统的经济结构之上的行为规范体系必然发生根本性的嬗变,新旧规范同时并存而造成的内部冲突和新旧规范不能适时衔接而导致的空档,加剧了社会成员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失范状态,使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从一元走向多元,婚姻家庭道德的评价标准呈多元化的状态。
[1](P291)例如,对婚外恋的评价,改革开放前,由于受传统伦理思想的束缚,人们将婚外恋中的插足者称为“第三者”,视为多余的人,对其不加分析地大力指责;而现在,人们对此能作比较科学的分析,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有相当一部分人呼吁要为情人留下一定的道德空间,其贬义成分逐渐减少。
多元标准的家庭道德评价导致道德选择的冲突。
因为在这种道德评价系统中,任何一种选择似乎都可以获得某种家庭伦理观念的辩护,但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家庭伦理观的否定,从而造成道德选择的矛盾与冲突,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家庭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家庭道德失去昔日的稳定性。
二、婚恋观的复杂化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文化的高度一致,意识形态和领袖权威的强大控制力,个人生活对政府和企业的依赖,造成了婚姻家庭生活的整齐划一和高度政治化的色彩。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生活资料的获得主要依靠市场的交换,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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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收稿日期:2001-03-30
作者简介:禹芳琴(1970-),女,湖南邵东人,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硕士研究生。
人对社会组织的依赖也大为减弱,宽松的政治环境使人们的婚恋观发生了很大改变。
人们择偶更注重对方的人品,认为对方要“身体好”、
“忠厚老实”、“会过日子”。
60%以上的人认为婚姻应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
由此可见,爱情婚姻已成为主流。
但是要引起重视的是,买卖婚姻、功利婚姻有所抬头,重婚纳妾现象严重。
对美满婚姻的评价问题上,人们更注重婚姻中的感情含量和精神文化含量。
评价指标已不同于过去的主要看夫妻关系是否和谐、忠诚,家庭关系(包括血亲、姻亲关系)是否相处得和睦融洽,家庭成员在事业和学业上是否有成这三个方面,还包括夫妻双方的性生活是否协调,思想感情沟通的频率与相互理解的程度,独立自主性与闲暇时间支配的自由度,对家庭生活环境及物质条件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社会与异性交往的态度,等等[2]。
总之,人们重视夫妻双方自身的感受,强调情感在婚姻中的重要位置。
对待离婚问题,过去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社会规范的强有力的控制,中国人对离婚持保守的态度,婚姻比较稳定,离婚率很低。
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社会流动的加剧,妇女广泛走出家门,参与就业,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从而改变了传统社会中对男人的依附地位,由此也带来了婚姻的不稳定,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
但是与传统农业社会中离婚只是男性单方面休妻的特权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在上升。
据统计,在上海市离婚诉讼案中女方作为原告诉请离婚占的比例为70%,个别地区占了8成。
[3]农村亦有此趋向。
三、家庭关系的进一步平等化
改革开放不仅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观念,也改变着家庭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首先表现为夫妻关系事实上的平等化。
传统社会在两性关系上倡导“男主女从”、“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伦理道德规范。
而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在家庭中、在社会上的地位迅速提高,由此带来了两性关系的事实上的平等化。
婚姻双方肯定并尊重对方的人格和个性,维护对方的尊严,尊重对方的劳动,尊重对方的兴趣、爱好及其人生选择。
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其次表现为亲子关系的民主平等化。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家庭是社会生产的承担者,父亲生产经验丰富,居于一家之首,子女对父亲绝对服从。
然而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科技与经济在迅速发展,人类的知识也以惊人的速度更新。
由于子女与父母相比具有年龄上的优势,他们接受知识的能力强、反应快,更能适应科技和经济加速发展的需要,因而父母在家庭中原有的优势逐渐减弱,从而转变为父母和子女在知识、经验方面的均势状态,即父母和子女各有所长:父母阅历深,经验丰富,待人处事方法多,子女在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方面的优势大。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和子女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学习。
正如米德所认为的:“未来不过是对过去的不断重复”阶段的后喻式承继,正被“每代人向自己同辈学习”的同喻文化和“长辈必须向孩子学习那些他们从未经历过的经验”的前喻文化所取代,这意味着老一辈的文化上和经验上的优势正在丧失之中。
这些因素无疑加快了传统家长制伦理道德关系的瓦解,推进了家庭伦理关系朝着民主化、平等化的方向发展。
四、生育观的现代化
伴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转型,人们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变化。
传统社会把传宗接代、维系家庭、家族的人丁兴旺、光宗耀祖作为生育观的主要内容。
人们把生育仅仅看作是家庭的私事。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医疗水平大大改善,人均寿命延长,婴儿死亡率降低,因而人口急剧增长,能源的消耗猛增,进而出现各种危机。
就我国而言,资源匮乏、土地面积锐减与人口快速增长已构成了尖锐的矛盾。
为解决这一矛盾,当务之急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决实行计划生育。
如今它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这样生育观念就由过去的早生、多生的生育观演变为如今的“提高生育质量:少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的生育观。
在生育问题上,有的女性推迟自己的生育年龄,以便有更多的时间用于自己的发展。
在大城市,自80年代起也有一些年轻夫妇由于受西方享乐主义和商品泛化思潮的影响,认为养育孩子所费成本太高,与其把精力花在养育子女上,还不如自己好好享受人生;也有的人认为:没有子女的拖累,更有助于双方潜心于事业,有利于双方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因此,他们不愿生育孩子而形成“丁克”家庭[4]。
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的生育观比较现代。
五、人际关系的网络化
过去的社会是一个封闭的、静态的社会,人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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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节奏缓慢,活动范围狭小,具有强烈的家庭和乡土观念,他们最看重的是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信息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从而促使人们加强业缘联系而不断淡化血缘和亲缘关系。
原来稳定的家庭结构受到了冲击,夫妻关系受到社会关系的干扰和考验,夫妻之间的共同活动范围越来越小。
由于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社会沟通和信息交流日益扩大,人们的交际面已扩大到素不相识的业缘群体,业缘关系更加紧密,人际关系网络急剧扩大。
六、性观念的开放化
过去性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人们耻于谈性。
性的价值主要在于生育,追求性快乐被看作淫恶邪念而受到抑制。
现代社会人们的性观念日趋开放。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多数人认为性是自然而正常的事情。
人们大胆阅读性知识读物,购买性保健物品,就性生活问题、性功能障碍问题公开地去咨询或求医。
二是妇女的性权利意识正在逐步觉醒,隶属的、被动的状况正在改变。
三是性行为功能的重点有所转移。
由于人们的家庭观念淡薄了,养儿防老的生育功能降低了。
性快乐和性健康功能得到了增强,性生活在婚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5](P15-17)四是老人的性权利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黄昏恋逐渐得到理解和支持。
五是贞操观念逐渐削弱,人们对婚前婚外性行为逐渐持宽容态度。
以上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家庭道德观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对此,我们应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就总体而言,应当肯定的是,家庭伦理观的变迁具有积极意义。
它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比如婚恋观的变化有助于婚姻质量的提高;生育观的变化有助于人口数量的下降和人口质量的提高;家庭观念的淡化,有助于社会集体意识的增强;家庭关系的平等化,有利于人的个性解放和全面发展,这些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但不容忽视的是,婚姻家庭道德观的变迁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比如,婚外情、过度性开放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阻碍了家庭功能的实施完成;导致婚姻家庭的解体;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对此,在新旧家庭伦理的交替之际,我们必须加强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以有中国特色的家庭伦理道德指导我们的生活,美化我们的人生,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湘保.尹大春.湖南妇女发展研究[M].长沙:湖南科
学技术出版社,2000.
[2]赵子祥.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婚姻家庭演进的态势
[J].社会学研究,1997(3):30.
[3]吴福胜.为什么离婚诉讼中女性原告居多[J].社会,
1998(4):38.
[4]邱文清.“丁克家庭”悄悄叩开中国大门[J].社会,1998
(1):8.
[5]刘达临.中国婚姻家庭变迁[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
社,1998.
On Change s of the Moral Conception of
Marriage and Family in China
YU Fang-qin,L I Hong-mei
(Ethics Research lnstitute,Hunan Norm al U niversity,Changsha,Hunan410081,China) Abstract:Great Changes on moral conception of marriage and family have taken place in our country since reformation and open2 ing.Its particulars are as follows:the multi-standard of moral value,complexity of conception of marriage and love,further equaliza2 tion of famlily relationship,modernization of birth conception,nextwork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opening of sexual concep2 tion.
K ey w ords:marriage;family;moral conception;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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