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总价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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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总价下调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原材料成本的波动、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的优化或其他不
可预见的因素,合同双方可能需要对原定的工程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为了确保这一过程的
合理性和合法性,双方应依据以下范本进行操作。

一、合同总价下调的原因
合同总价的下调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原材料价格下降:如果市场价格出现明显下滑,原合同中的材料报价可能不再适用。

2. 设计变更:项目设计的简化或优化可能导致成本降低。

3. 施工效率提升:采用新技术或改进施工方法提高了施工效率,从而降低了人工和时间成本。

4. 其他因素:如政策调整、税收优惠等也可能影响工程成本。

二、合同总价下调的程序
1. 发起方提出申请:当发现有下调合同总价的必要和依据时,发起方(通常是承包方)应
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下调的原因和依据。

2. 双方协商:接到申请后,双方应共同审查相关证据和资料,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3. 确定下调金额:根据协商结果,双方应明确下调的具体金额或百分比,并形成书面协议。

4. 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应根据协商结果签署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合同总价和相关条款。

5. 履行新合同: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按照新的合同总价执行合同。

三、注意事项
1. 合同总价的下调必须基于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 任何价格调整都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3. 所有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纠纷。

4. 补充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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