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前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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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岗前培训制度
一、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的组织:
岗前培训由办公室组织,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
、岗前培训时间:
每年新分配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上岗前教育培训,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一周。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涉与我院的院史、院况、医院发展与行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党委系统与相关工作内容、人事政策、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服务意识、医院文化建设、医院宣传、职业道德规范、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护理规章、卫生法规、院内感染、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工团妇组织等多方面知识。
各项培训内容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负责完成。
、岗前培训考核:
岗前教育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参加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转正定职,不合格者延期一年,待补考合格再予定职,第二年如再不合格者按上级文件规定退。
二、员工调动制度
(一)、调入
、调入者需符合本制度第一项员工招用条件。
、调入者需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
、调入者需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
、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二)、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职能部门同意,院部批准,卫生局调令批复。
人事科处予以办理手续。
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院内调动
、员工因身体不适宜原岗位等原因,需职能科室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原职能科室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处备案。
、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
(四)、调动审批程序:
、申请调入的,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部研究决定。
、引进的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员工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凡本院正式员工均应参加社会保
险。
、社保缴费
本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参保员工缴费,个人缴费部份,本院代替社保部门从参保员工的工资中扣缴。
、社保转移
因调动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人事科在员工出示调令的十五日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离退休待遇
员工离退休后,按社保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并参照事业单位离退休规定,由医院补给差额。
四、学历学习制度
医院鼓励和支持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报考各类国家承认提高学历的考试。
一般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均需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在办理规定的手续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一)、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黄平县人民医院职工在职学历学习申请表》。
、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医务科审核。
、院部根据医院建设的需要和实际可能的原则,择优选送,临床与教研工作亟需的优先安排。
(二)、申报条件
、凡具有政治素质好、医德医风正,遵纪守法,工作勤奋,有较
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本院正式员工均可申报。
、申报专业必须在本院业务范围内。
、申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较扎实的该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⑵、攻读研究生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在院工作年以上,年龄一般在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在院工作年以上,年龄一般在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由个人申请报院部审批同意)
(三)、待遇
、获得学历证书后,报销学习费用。
、毕业后,专升本者,须继续服务年以上,本升硕须服务年以上,硕博连读同硕升博,需服务年。
继续服务期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或辞职,否则本院有权追回一切学习有关费用与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以与要求赔偿损失。
、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合格者,按新学历档次、新资格同等条件聘用。
对其他有利于本院事业发展的人和事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物质奖励。
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