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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民营医院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医院日常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下面是一份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的详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院长等,负责医院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2.设立各个职能部门,如人事部、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1.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规划和组织。

2.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包括临床操作规范、医患沟通规范等。

3.设立病历质量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定期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人力资源管理1.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等。

2.编制员工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3.设立员工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绩效考核等。

四、财务管理1.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等。

2.设立采购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医院设备和药品的合理采购和使用。

五、安全管理1.建立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2.设立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等。

六、病患权益保护1.建立患者权益保护机制,包括患者投诉处理、医疗纠纷调解等。

2.提供患者诊疗知情同意制度,确保患者对诊疗方案有知情权。

七、信息化管理1.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包括电子病历、医院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等。

2.完善电子病历管理流程,确保病历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八、医疗质量监控1.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机制,包括医疗质量数据统计和分析。

2.设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一份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的详述,用于规范医院的日常运营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的管理需求。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为核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民营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医务部门负责人兼任,成员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相关部门人员。

第七条临床科室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民营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九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加强病案管理,规范病案书写和保存,提高病案质量。

第十一条民营医院应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医疗服务流程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制定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预防患者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医疗质量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监督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六条民营医院应根据医疗质量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民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营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二)坚持依法治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运行效率;(三)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民营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包括医院发展方向、发展战略、财务预算等。

第六条院长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七条设立以下职能部门:(一)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业务管理,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技术规范等;(二)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业务管理,包括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护理技术规范等;(三)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分析、成本控制等;(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五)行政科:负责医院行政事务管理,包括后勤保障、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质量。

第九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四、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科学的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性。

五、医院文化建设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培育医院精神,提高员工凝聚力。

民营医院规章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规章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民营医院内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领导是医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医院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医院的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进行。

第六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患者医疗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诊疗过程和治疗措施,保护患者的医疗隐私。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急救制度,确保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及时救治。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监控制度,对医疗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库存和使用,杜绝药品浪费和滥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结构合理,员工素质过硬。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激励优秀员工,制止不端行为。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各部门和人员协调配合。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业务,做好财务监督。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源,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成本控制制度,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效益。

第五章管理与服务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康宣教制度,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维护医疗秩序。

第六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医院内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及细则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行政、财务等各个部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我院设立董事会、院长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是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五条院长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计划,监督医疗质量,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医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护理质量管理第九条护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护理质量管理计划,监督护理质量,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安全。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行政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物资采购、设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七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员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员工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员工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八章感染控制第十七条感染控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感染控制制度,确保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一、医疗质量管理细则1. 医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方可从事医疗工作。

现代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民营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包括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坚持以下原则:1. 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 公平、公正、公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科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4. 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民营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主持院长办公会议,对医院重大事项作出决策;2. 院长办公会议:负责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3. 党组织:负责医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 各科室:负责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民营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民营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和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第八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九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第十一条民营医院应注重人才培养,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民营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

第十六条民营医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七条民营医院应依法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七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八条民营医院应尊重患者权益,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

民营医院的行政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和医院实际情况,以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办公室职责:1. 负责医院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2. 负责会议组织、接待、保密等工作;3. 负责医院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控等工作;4. 负责医院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的管理;5.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医院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2. 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等管理工作;3. 负责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等工作;4. 负责员工关系协调、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5.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总务部职责:1. 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采购、设备管理、能源管理等;2. 负责医院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工作;3.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4. 负责医院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的管理;5.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医务部职责:1. 负责医院医疗业务管理,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资源配置等;2. 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及推广;3. 负责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4.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护理部职责:1. 负责医院护理管理工作,包括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队伍建设等;2. 负责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及推广;3. 负责护理科研、教学等工作;4.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要求第十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国家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营医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公益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法开展医疗服务。

第四条民营医院的管理应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民营医院应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包括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投资决策等。

(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医院管理层的决策,保障医院利益。

(三)院长: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医院相关业务。

(五)职能科室:负责医院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六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一)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

(二)加强医疗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

(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四、财务管理第七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法纳税,确保税收合规。

(四)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五、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

(一)制定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保障员工权益。

(四)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六、信息管理第九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

民营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工作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依法管理;2. 以人为本,患者至上;3. 科学规范,持续改进;4. 民主集中,分工协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董事会、院长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包括医院发展方向、发展规划、投资决策等。

第六条院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务部负责医疗业务管理,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资源配置等。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包括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服务质量控制、护理人员培训等。

第九条行政部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后勤保障、设备管理、环境卫生、保卫工作等。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医务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2. 医疗质量监控;3. 医疗质量考核;4.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医务部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医疗质量。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我院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医疗安全管理体系;2. 医疗安全监控;3. 医疗安全事故处理;4. 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医务部负责组织医疗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安全。

民营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医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当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守医疗职业道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民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五条民营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活动,监测医疗质量,分析医疗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民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疗事故处理制度等。

第七条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制定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医疗技术操作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疗文书管理,制定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明确医疗文书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医务人员文书书写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民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

第三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一条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安全事件的预防,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安全事件的监测,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监测制度,定期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安全事件。

第四章医疗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医疗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职业道德规范,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国家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国家民营医院,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民营医院是指依法注册设立,由民营企业或其他组织投资兴办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院,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德、才、能素质培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明确医院性质和经营范围,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设立医院董事会,负责制定医院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对医院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医院董事会由医院法人和其他股东代表组成,其中医院法人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八条国家民营医院设立医务委员会,由医院主要医疗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医疗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九条医院董事会和医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医院经营和医疗质量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设立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院经营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管理问题。

第三章负责人和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医院负责人和科室主任。

第十三条医院负责人应当具有医疗管理和业务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医院负责人对医院经营和医疗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定期向医院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加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四章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国家民营医院应当依法设置医疗科室和特色专科,满足患者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十八条医疗科室和专科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医生和护士,保证患者就诊的质量和时间。

民营医院的医疗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的医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医护人员及医疗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医院设立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工作的全面管理,制定和修订医疗管理制度,监督医疗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监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2. 监督医疗服务的实施过程;3. 对医疗事故、差错进行调查和处理;4. 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医疗安全;2.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3.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内容包括:1. 医疗安全: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医院感染;2. 医疗质量: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3. 医疗风险: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第四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七条医疗服务规范应包括:1. 诊疗规范: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2. 患者沟通: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意愿;3. 住院服务:提供温馨、舒适的住院环境,保障患者权益;4. 出院服务:做好出院患者的随访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五章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第八条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医疗安全: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预防医疗事故;2. 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九条医疗风险管理应包括:1. 制定医疗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医疗风险;2.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3. 加强医务人员医疗风险意识教育。

第六章医疗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医疗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私营医院管理制度

私营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患者信赖的医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董事会、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投资决策,监督医院各项工作的执行。

第六条院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第七条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医疗质量。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提高护理质量。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的规划、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管理等。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医院正常运营。

第三章医疗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医院实行诊疗规范,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实行医师、护士、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审核和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实行医患沟通制度,确保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十六条医院实行门诊、急诊、住院、手术等各环节的诊疗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医院实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供应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

第四章护理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医院实行护理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医院设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医院实行护士、护士长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审核和定期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医院实行护理查房、护理文书、护理技术操作等各环节的护理工作制度。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医院实行财务预算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民营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诊疗行为;(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坚持科技创新,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民营医院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院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是医院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医院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投资等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是医院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院长及医院其他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第七条院务委员会是医院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处理医院日常事务。

第八条院长是医院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领导医院各项工作。

第九条医院各部门、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医疗人才培养,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医院应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创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真实、透明。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第十九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才结构。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六章医院文化建设第二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培育医院精神。

民营综合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综合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我院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医院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监督医院运营,保障医院健康发展。

2. 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执行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4. 院务委员会:负责医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5. 各部门:负责医院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员职责:1. 医院董事会:负责制定医院发展战略,监督医院运营,保障医院健康发展。

2. 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执行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4. 院务委员会:负责医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6. 医务人员:负责诊疗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7. 财务人员: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安全。

8. 其他员工:负责医院各项辅助工作,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五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遵循医疗行业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七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医疗质量。

第八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患者服务第九条我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设立患者服务中心,负责接待患者,解答患者疑问,处理患者投诉。

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需求,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第十二条我院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私人医院的_管理制度

私人医院的_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政策以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旨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医院设立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业务、行政、人事等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本制度要求。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医疗质量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八条医院实行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患者服务第九条医院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需求,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设立患者服务部,负责处理患者投诉、建议,及时解决患者问题。

第十一条医院严格执行门诊、住院服务规范,确保患者就医流程顺畅。

五、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四条医院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六、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医院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第十七条医院建立健全薪酬体系,合理分配收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七、后勤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健全后勤保障体系,确保医院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医院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医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为患者提供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八、安全保卫第二十一条医院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第二十二条医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二十三条医院加强门禁管理,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民营医院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本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遵循医德医风,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本院设院长一名,负责医院的整体管理工作。

设副院长若干名,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院设立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院设立护理管理部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院设立医技部门,负责医技质量、医技安全、医技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院设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力资源、财务、后勤、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九条本院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本院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本院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医师在开具处方、检查、治疗等方面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本院加强病历管理,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记录病历,保障医疗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章护理管理第十三条本院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本院实行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本院加强护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医技管理第十六条本院加强医技管理,确保医技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本院实行医技部主任负责制,医技部主任负责医技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十八条本院加强医技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本院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制度。

第二十条本院实行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本院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民营中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中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中医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我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秉承中医传统,运用现代科技,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医院的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的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我院设立院长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下设以下部门:1. 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2. 财务科: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3. 人事科:负责医院的人事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4. 质量管理科:负责医院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5. 后勤保障科:负责医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七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办法》,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和持续改进。

第九条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第十条医院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四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患者诊疗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意愿。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审计制度。

第十六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医院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医院加强员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民营医院基本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员工、医患双方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医院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医院董事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对医院经营、发展、投资等方面进行决策。

2. 医院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主持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3.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决策。

4.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5. 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医疗安全措施。

6. 患者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患者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患者服务措施。

7. 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财务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安全。

8. 人事劳动工资委员会: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实施人事劳动工资政策。

9. 其他必要的委员会和部门。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医院董事会:负责制定医院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大投资决策等。

2. 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主持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医疗质量。

4. 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医疗安全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5. 患者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患者服务措施,提高患者满意度。

6. 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财务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安全。

7. 人事劳动工资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人事劳动工资政策,提高员工待遇。

8. 其他组织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医院相关工作。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MeiWei.81重点借鉴文档】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2015-05-21虧程医疗仃眼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员丄行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医院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医院会议制度一、会议纪律规定1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 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硏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

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

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 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

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4•护士长例会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

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匸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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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13页]1
作者:ZH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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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最最详细的管理制度
2015-05-24鹏程医疗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员工行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医院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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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
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资料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

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

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

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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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

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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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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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

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资料个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

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

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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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

主要检
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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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

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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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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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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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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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

冬季作息时
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

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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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院实行一日三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工处理办法
旷工天数(天)0.5 1 1.5 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10% 15% 20% 30% 除名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病假处理办法
病假天数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病假期间奖金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事假处理办法
事假天数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事假期间奖金资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省内人员可享受三天年休假,外省人员可享受
五天年休假。

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

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

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1.任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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